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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磊 《医学与哲学(人文社会医学版)》2009,30(21):52-54
医疗美容致害行为是指医疗美容的从业者实施的致使被美容对象生命权或健康权受到侵害的行为.医疗美容的行为主体可以分为合法主体和非法主体.合法主体的医务人员在医疗美客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应认定为医疗事故罪.对于非法主体实施的情节严重的医疗美容致害行为,除放任结果发生的情形,应以非法行医罪定罪量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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