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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之美源于自然,却又高于自然,是人工与大自然造化相结合的典型概括,是自然美的人工再现。它同时也是跟随着文学、艺术的发展历史而发展,是自然景观在人文影响下的再造。园林中的美的体现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设计与管理者对形式美法则的认识与理解水平的高低。形式美法则,在园林中的体现包含了对称均衡、单纯统一、调和对比、节奏韵律、色彩搭配的多样性的再统一。研究、探索形式美法则,能够培养人们对形式美的认识,指导人们更好地去创造美的事物。作为公园的建设者,能够使形式美的法则、展示美的方法与公园的建设结合在一起是理论的重要体现方式,同时研究形式美的方法论与园林美的表达方式形成高度统一,在理论结合实践的过程中具有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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