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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2009年7月11日至12日,第五届两岸经贸文化论坛——“推进和深化两岸文化教育交流合作”,在湖南长沙举行,来白海峡两岸的500多位代表参加了论坛。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秘书长徐晓鸿牧师应邀出席论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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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莱茵报”时期的文章里,马克思从政治哲学、法哲学的视角出发,阐发了许多关于自由与法律内在关系的深刻而又富有前瞻性意义的思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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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问题的解决过程初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问题的解决经历了一个逐步发展、完善的过程。这一过程同他的整个思想形成过程是一致的,也经历了一个从黑格尔的关于“人”的观点到费尔巴哈的关于“人”的观点,再到自己的关于“人”的观点的过程,即从研究人的“自我意识”到人的“类本质”再到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的过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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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与过程:马克思历史理论的总体构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马克思的历史理论作总体把握,不仅是对其思想本身的研究之所需,而且,对于理清其理论中的各个重要范畴在总体系中的地位、它们作为理论范畴之间的逻辑关系,也是具有前提意义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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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德里亚批评马克思的逻辑有一个递进过程,从最初借助于马克思的拜物教理论发展出一种以符号(或形式)分析为核心的消费社会观,到对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批评,最后以“象征交换”理论替代马克思的“生产”理论。在这一过程中,他把西方马克思主义哲学逻辑的失败原因追溯到马克思主义起点上,并借助于结构主义、精神分析和相关人类学成果构建了一种从象征关系入手对当代资本主义文化和意识形态的批判话语,但是在根本上“象征之镜”却是资本主义“生产之镜”话语之外的另一种非历史话语,批判本身成为与历史生成具体情境无关的一种话语反对另一种话语的斗争。在直接的意义上,鲍德里亚式的批评是当代左派激进文化批判的困境表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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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德里亚对马克思生产概念的批评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马克思没能看到使用价值也是由交换价值生产出来的,因而他满足于用以生产为基础的政治经济学模式来完成对资本的批判;二、由于他使用的是“人体解剖对于猴体解剖是一把钥匙”的方法论,因而,他对前资本主义社会发展史的分析也是错误的;三、由上述两点决定了他对未来革命的路径的判断也是错误的。文章认为,鲍德里亚在理解马克思的使用价值、交换价值等概念时,根本没有进入这些概念在马克思那里的历史发生学视域,因而不仅导致了他对马克思生产概念之本质的误判,而且还导致了他对马克思的社会历史观的误读。至于鲍德里亚在资本对生活世界的统治模式以及未来革命路径等问题上的观点,则明显地具有方法论上的缺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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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恩格斯思想关系研究中的若干谬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学术界在马克思恩格斯思想关系研究中存在着许多谬见:在《神圣家族》中马克思对费尔巴哈的评价不高而恩格斯则过高;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关于自然辩证法的研究成果没有得到马克思的认同,马克思并不支持自然辩证法的立场;恩格斯在整理出版《资本论》时存在着对马克思原稿的实质性的改变;马克思因为长期在经济上依赖恩格斯而有可能使马克思在理论上做出某种自觉或不自觉的妥协和让步,两人的合作不排除彼此误解的可能性;恩格斯思想与马克思思想之间有基本预设上的距离即所谓思想上的异质性而非基于共同的预设而形成的次要的、非实质性的差别;等等。这些谬见不仅在理论上制造了许多混乱,而且在某种程度上既贬损了恩格斯也贬抑了马克思,有必要予以澄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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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卡奇创作《青年黑格尔》是其思想发展的一个内在要求。由于他未能恰当处理自己关于青年黑格尔与青年马克思在哲学思想发展方式上具有类似性这个重要的理论直觉,不自觉地把青年马克思的思想发展过程以及《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的某些评论,当作观察、评判《精神现象学》的形成与本质的参照系,从而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混淆与偏差。但是,不管是对黑格尔研究、卢卡奇研究还是一般思想史研究来说,《青年黑格尔》都具有自身独特的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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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和罗尔斯似乎有着十分不同的正义观。马克思主张,正义概念的功能,在意识形态上表现为以主导生产模式所要求的操行,作为具有普遍约束性的律令。罗尔斯则主张,正义是社会制度的第一美德,它的法则可能被所有这样的人所认可:他们公正、合理地商讨的问题,是如何公平划分彼此之间在社会合作中的负担和利益。尽管体现在马克思和罗尔斯立场之间的种种重要不同仍然存在,但笔者认为,这两种正义观上显然不同的立场,是能够调和的。尽管受到黑格尔和康德的不同影响,马克思和罗尔斯的观点还是能显示出一致之处。在提出明确的正义政治概念时,罗尔斯认为,可以接受的正义原则,必须是在社会体制中能够实行的。这导致他的“康德式构成主义”,向黑格尔的观点靠近,在这一点上,马克思奠定了他对普遍的、社会先验的正义原则的拒斥。笔者认为,马克思和罗尔斯两人所追问的,都可以被看作是何种社会制度能够实现作为公平的正义原则。不过,其间仍有两点重要不同。首先,马克思憧憬的,似乎是一种超越休谟和罗尔斯所谓“正义环境”的社会,而对罗尔斯(2001,P177)来说,超越正义环境的社会则是乌托邦。其次,马克思认为,作为社会基础的市场关系应该被超越,因为这些市场关系天然地包含着生产者与生产的社会过程以及社会劳动产品的异化。虽然在超越正义环境的社会里,市场的消亡也许可能,罗尔斯却宣称,在要求必须公正解决竞争的任何社会里,市场消亡均不可能。笔者认为,如果将马克思对市场的拒绝,看作是从根本上拒绝“商品拜物教”,那么马克思和罗尔斯的立场就能调和。笔者的结论是,除了马克思关于未来无阶级社会概念中含有理想成分外,在资本主义及市场的正义观上,马克思和罗尔斯的立场相当接近。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