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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降低刑事审判程序成本的政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诉讼是一项耗费巨大的司法资源的活动 ,刑事审判程序的设计必须考虑合理配置有限的司法资源 ,降低诉讼成本。成本分析是对刑事审判程序进行经济分析的基础 ,刑事审判程序成本具有交易成本的性质。刑事审判程序成本政策主要有成本转嫁和成本降低两个方面。减少诉讼费用和律师费用 ,缩短诉讼周期 ,避免诉讼迟延 ,完善简易程序 ,加强司法独立 ,健全刑事审判程序体系等是降低成本 ,提高诉讼效率的主要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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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会中有些信徒不谙圣经,认为基督徒不可诉讼告状。这种错误观点已经约定俗成,影响极坏,我们要全面理解圣经真理,不可用无知的言语,使神的旨意暗昧不明(伯38:2),误人子弟。 哥林多教会是一个腐败的群体,纵观哥林多前后书,便知哥林多教会在信仰上不纯,组织分裂,宗教礼仪混乱,道德腐败,淫乱成风等现象。哥林多前书6章1-11节,保罗针对诉讼问题,给予纠正。保罗说:“你们中间有彼此相争的事,怎敢在不义的人面前求审,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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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路加福音》12章记载:耶稣正在讲道时,一位听众急不可耐地打断了他的讲话,说:"夫子,请你吩咐我的兄长和我分开家业。"这个请求看似并不过分,但耶稣还是当着众人的面,义正词严地予以拒绝:"你这个人,谁立我作你们断事的官,给你们分家业呢?"(参路12:13一14,《吕振中译本》译为:"人哪,谁设立我做审判官,或分家业者来管你们呢?")在巴勒斯坦,人们遇到经济或家庭纠纷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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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当事人在纠纷解决方式上的主观选择对于纠纷解决的效率与效果有直接的影响。影响农民主观选择的主要因素有纠纷的状况、纠纷当事人的状况和纠纷解决方式的成本收益。要实现当前农村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内在均衡,即大多数纠纷经由和解与调解解决,行政救济次之,司法救济作为终局性保障,就必须从农民的角度考虑制度的变革以及根本意义上的农村社会结构的优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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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海》2022,(1)
主观预备合并诉讼是指在民事共同诉讼程序中,与诉讼标的有关的当事人均作为原告或原告将与诉讼标的有关的当事人均作为被告,提起不能并存的诉讼请求,并列明各当事人及诉请的顺位关系,原告声明法院优先支持先位诉请,预备先位诉请无理由时,请求法院支持后位诉请。主观预备合并诉讼形态符合诉讼经济、纠纷一次性解决、最大限度地保障当事人实现实体权利等价值追求,具备本土化建构的理论基础与现实条件。在借鉴域外经验与考量我国法律制度的基础上,我国主观预备合并诉讼的主体合并类型应限于被告预备合并型,先后位之诉的合并类型应为仅存在获胜顺位关系型。其程序规则设计主要包括:先后位之诉在一审中应当一并审理和裁判;先后位之诉在上诉审中需诉讼程序统一进行;共同诉讼人中一人作出的实体性诉讼行为仅对自己生效,作出的程序性诉讼行为对全体生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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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晓 《医学与哲学(人文社会医学版)》2010,31(17):59-61
基于病人权利运动的蓬勃发展和卫生体系现代化的要求,法国近年来在医事法上的主要成就是,建立了对无过错医疗行为中受到严重损害的病人以国家"团结互助"名义从专项基金中予以救济的制度,并且构建了医疗纠纷诉讼外解决机制,分析这种改革的优点与不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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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事检察监督制度呈现出"检审一体化"的现象。从立法发展来看,民事检察监督从"概括监督"、到"具体有限监督"、再到"强化监督",对我国司法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民事检察监督权应当在尊重法院审判权与当事人处分权的基础上,对民事诉讼起到例外性的监督作用。然而,从我国现行立法及司法解释来看,检察监督权的边界存在监督对象扩大化、监督范围无限制与监督程序"超职权"的弊端,且检察监督程序在证据调查权与听证程序的设置上具有"诉讼化"的倾向。只有保障法院的独立审判,尊重当事人的主体地位,进一步明确民事检察监督的边界,才能真正推动我国民事诉讼监督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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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柳珍 《医学与哲学(人文社会医学版)》2014,(21)
医疗损害责任已成为现代社会普遍的医疗法律问题。中美两国医疗损害责任制度改革正朝着相反的方向发展。诉讼机制在美国医疗损害责任中的作用由强变弱,医疗诉讼起诉由易变难,医疗损害赔偿由不限制到相对限制,行政管理式的医疗过错责任制度由无到逐渐提议。我国医疗损害责任制度改革恰恰相反,即诉讼制度的作用由弱变强、医疗损害起诉由难到易,医疗损害赔偿由相对限制到不限制、行政管理式的医疗过错责任制度从有到无。我国医疗损害责任制度的改革趋势值得反思。建议借鉴美国医疗损害责任制度改革的经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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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公益诉讼本质上是提供公共产品的行为,而提供公共产品要受到集体行动的逻辑影响。构建环境公益诉讼原告制度应综合考虑集体行动的逻辑、滥诉的风险、诉讼实施能力和诉讼结构的合理性等因素。环保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和公民个人均不宜成为环保法中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比较而言,环保团体应是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原告的最佳选择。为充分发挥环境公益诉讼的制度价值,应放宽口径允许环保团体享有原告资格,并建立相应的环保团体参与环境公益诉讼的成本补偿机制。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