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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安乐死立法的法律价值分析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李春明 《医学与哲学(人文社会医学版)》2000,21(4):40-42
安乐死立法的法律价值 ,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即自由———人权性、效用———利益性、保障———救济性。1 自由———人权性法律的制定、运作都必须以尊重和保障人的基本权利为主旨并最终使主体获得自由与平等。人权是人须臾不可离之的东西 ,是人的价值的最终体现 ,而肯定人的价值的最可靠、最有力的方法就是人权价值的法律化。法律肯定人权、保障人权 ,唯有如此 ,才能最终获得人权并实现人权。对人权的肯定或抹煞、保障或践踏 ,构成法之善恶的分水岭。安乐死立法 ,具有自由———人权性的法律价值。尽管目前尚有“人有无选择死亡权”之… 相似文献
412.
不停留在抽象的学理层面来辨析法律与道德的关系,而是立足于现实生活的基础上来探讨法律对人的价值实现的意义,这是博登海默法伦理思想的主旨和基本论域。基于此,他提出了法律的三大目的:助推人的价值实现、促进和平的实现和调整相互冲突的利益关系。他强调法律这三大目的是统一的,人的价值实现是法律目的的最终价值圭臬。 相似文献
413.
“河长制”:制度形态与创新趋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基于人类社会治理模式演进的历史视野,从"权制"到"法制"再到"德制"的制度形态变迁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在我国仍处于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和超越工业社会向后工业社会转型的特殊历史阶段,目前由我国地方政府首创并正在全国多地陆续加以推广的"河长制"应当既不属于典型的权力制度,也不属于典型的法律制度或典型的道德制度,但它又在不同程度上具有这三种典型制度形态的某些特征。从目前"河长制"存在的特殊制度形态实际出发,"河长制"的进一步创新趋向应定位为有序消解它的权力制度特征,适度追求它的法律制度构建以及逐步强化它的道德制度建设。 相似文献
414.
我国民事检察监督制度呈现出"检审一体化"的现象。从立法发展来看,民事检察监督从"概括监督"、到"具体有限监督"、再到"强化监督",对我国司法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民事检察监督权应当在尊重法院审判权与当事人处分权的基础上,对民事诉讼起到例外性的监督作用。然而,从我国现行立法及司法解释来看,检察监督权的边界存在监督对象扩大化、监督范围无限制与监督程序"超职权"的弊端,且检察监督程序在证据调查权与听证程序的设置上具有"诉讼化"的倾向。只有保障法院的独立审判,尊重当事人的主体地位,进一步明确民事检察监督的边界,才能真正推动我国民事诉讼监督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415.
416.
1976年夏季的一个傍晚,家住美国加州索尔万小镇的杰克在下班回家的路上,突然撞到了一条流浪狗,杰克下车后迅速将那条受伤的狗抱到车上,并且在第一时间送往就近的一家宠物医院进行救治,无奈那条狗因失血过多不治身亡。 相似文献
417.
休谟人性理论中存在一个基本的矛盾,这集中体现在他对利己主义的态度上:他在道德哲学中拒绝利己主义,但在政治哲学中却将利己作为基本的人性假设;他在政治哲学中强调法治和分权,在道德哲学中则将仁爱和同情作为道德的人性基础。休谟政治哲学的主题是正义,而其道德哲学建构的全部目的就是为了确保正义的实现。这一矛盾也可视为实现正义的不同策略。 相似文献
418.
419.
政府购买服务的法律调整体系探析——以代理理论与双阶理论为分析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基于法经济学代理理论,政府购买服务因其社会组织作为政府代理人、政府作为公众(服务对象)代理人均呈"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等机会主义而面临法律调整困局。基于行政法学双阶理论,政府购买服务乃私经济行政行为,其于政府资助决定与社会组织履约阶段分属公法与私法行为性质,各采公法与私法调整模式。破解其法律调整困局有赖遵循规范政府权力运行与保障社会组织及公众权利行使以抑制其代理人机会主义的理路,构建政府对社会组织进行管制、社会组织对政府加以制约、公众(服务对象)对政府与社会组织予以监督的法律调整体系,依政府资助决定或社会组织履约之阶段的行为性质及法律调整方式,优选适用公权管制与规控或私权限制与保护的制度措施。 相似文献
420.
上级国家机关的帮助是少数民族实现平等、自治,推动和促进民族发袅进步的重要保证。本文从法律的角度剖析了上级国家机关履行职责的意识根源,提出了相关的法律争议,最后给出了完善上级国家职责的法律建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