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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宗教活动第四十条信教公民的集体宗教活动,一般应当在宗教活动场所内举行,由宗教活动场所、宗教团体或者宗教院校组织,由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主持,按照教义教规进行。【释义】本条是对信教公民进行集体宗教活动的原则规定。关于集体宗教活动的地点。按照宗教习惯,信教公民可以在自己家里过宗教生活,如祈祷、诵经、礼拜、封斋等,这属于个人宗教活动。本条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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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阳泉市委统战部阳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中国宗教》2018,(6):69-69
2017年,12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继续整治滥塑大型露天宗教造像”。2018年2月开始实施的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中对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有明确的规定,同时也明确了对违规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和投资承包经营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的处罚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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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1日,由中国佛教协会主办的学习贯彻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和十二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若干意见》精神座谈会在江苏省苏州市举行。中央统战部、江苏省委统战部、江苏省宗教局、苏州市委统战部、苏州市宗教局的相关同志出席会议。中国佛教协会秘书长刘威主持会议。中国佛教协会会长学诚法师就会议主题作主旨发言。他指出,新修订《条例》全面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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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事务条例》的出台,适应了我国宗教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反映了我国宗教界的普遍要求和愿望,既符合中国的基本国情和宗教现状,也符合联合国人权文书公约的基本精神。它的出台,是我国宗教方面法制建设的新进展,是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之一,是党和人民政府在宗教领域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尊重和保护人权,真心实意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具体体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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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全国民委主任会议精神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表彰2006年度民族宗教工作业务目标考核先进单位,总结2006年全省民族宗教工作的成绩,交流贯彻落实中央、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宗教事务条例》的经验和做法,研究部署2007年的民族宗教工作。[第一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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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过课题准备阶段的研究,了解学生对科技创新发明活动的主观兴趣度。掌握学情,为科技创新发明活动(以下简称“科创活动”)的开展做好准备。初步确定“科创活动”课程开发与实施的主要形式。2.通过课题实施阶段第一环节的研究,探索“科技创新活动课程”的开发与实施,探索各种类型“科创活动”的具体方法、策略;在总结学校大型“科创活动”的经验基础上,初步形成一套有效的活动模式。3.通过本阶段研究,初步探索科技创新发明活动课程在学科教学中开发与实施的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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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课改面临的深层问题
新课程实施已经十余年,各种课堂教学的理念和模式让人眼花缭乱,但我们的课堂到底发生了怎样的变化?有人形容为“今天的我依然重复昨天的故事”。国家督学成尚荣曾说,“课改必须改课!”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