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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反事实思维的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反事实思维是个体对过去事件加以心理否定并构建出一种假设可能的思维活动。该文讨论了反事实思维的分类、反事实思维产生过程的两阶段模型及其影响因素以及反事实思维对于个体生活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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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道德判断的条件句推理的非认知主义解释面临弗雷格–吉奇问题的挑战。我们考察了经典的表达主义者提出的解决方案。共同基本策略是把非断定语境中的规范性陈述,转化成断定语境中的非规范性陈述,从而给出统一处理信念和态度/欲求的语义学。相比起来,近年兴起的混合表达主义,主张规范性语句是信念成分和表达成分的混合,是更有希望的解决方案。论文比较了道德假言推理、法律规范推理以及实践推理之间的差异,试图通过对信念和欲求、意图之间的关系的说明,对规范性语句的不同推理类型给出统一的解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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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斯的内在理由论是一种理由内在主义,他认为一切理由都是内在理由,而欲望是行动理由的唯一根据。威廉斯得到这一结论的前提是动机内在主义,即认为当行动者相信其有理由做某事的时候,他必然也有一个相应的行动动机;而具体的论证策略则是将规范的理由还原为解释的理由。威廉斯的论证策略或许可以解释人们的行动机制,但却会取消理由的规范性维度,甚至会取消规范性本身。因为理由内在主义是一种理由唯我论,无法保证理由之规范性的普遍性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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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尔顿(Peter Railton)不仅关注解释规范何以拥有约束力量这一传统问题,同时也特别关注解释在规范面前我们何以仍然能够保持自由的问题。他认为我们不必将休谟与康德割裂,我们不但要为道德规范寻找假然基础,而且要为其寻找非假然的逻辑基础。雷尔顿诉诸构成性论证,借助对能动性概念的分析,表明我们的信念指向真而我们的行动指向善。借以证明能动性概念本身就承诺了规范活动的非假然性。他还提出了“就高”与“就低”两个标准,对休谟只强调人类行动满足人类当前欲求的主张提出了批评。他认为人类除了满足基本欲求的就低倾向外,还具有择善而从的就高能力。构成性论证从既已存在的人的能动活动入手,其论证效力存在争议。但是雷尔顿认为,正是能动性的开放性本身让我们在规范面前保留了自由选择的可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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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学是一种实践哲学,它必须面对活生生的现实生活,告诉人们应如何去行动.就此而言,真正的伦理学研究必然是"应用的",不会是纯粹知性的探究,否则就会丧失其实践哲学的品格.故而,可以说,伦理学必然是应用伦理学.既然如此,那为什么还要专门提出"应用伦理学"这一概念呢?这是否是个多余的概念呢?要回答这些问题,就必须澄清究竟什么是应用伦理学?一般而言,伦理学被区分为三个不同的分支,即规范伦理学、元伦理学以及应用伦理学.简单说来,规范伦理学被看作是旨在提出一些理论以解答什么是正当的行动这一问题,并为该理论提供有说服力的辩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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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兰顿(R.Brandom)的规范性实践概念有三项主要内涵:(1)默会地遵行实践传统孕育的“隐性规则”是遵从具有明确阐释的“显性规则”的前提;(2)规范性意涵独立于因果性,是基于意向性之主客体不同方面的模态关系的差异,不可相互取代;(3)那些作为默会信念的“隐性规则”本质上并不是迥异于“显性规则”的东西,它们仍以话语推论关系为范型,仍需具备概念阐释的可能性。特纳(S.Turner)和劳斯(J.ROUSe)分别从“还原论的”与“非还原论的”自然主义立场批评布兰顿的观点。对这些批评的回应将会表明,为什么上述三项意涵对规范性实践概念而言是同时必要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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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理由与激发理由之间的张力,在现代道德理论的外在"立法"模式的衬托下显得格外突出。不论是第三人称观点的后果主义还是对道义论的某种理解,都不可逃避地存在着这方面的缺陷。达沃尔在他对"第二人称观点"的阐发中,试图调和"费希特观点"、"普芬道夫观点"和"斯特劳森观点",对"规范性的源泉何在"以及"何以理解道德规范的客观性"这两个问题作出回答,从而为理解规范理由与激发理由之间的连接提供了一个可能的途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