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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斯汀的《感觉与可感物》的文本清楚易读,不过,哲学从来就没有都说清楚了的时候,理后有理、理中有理。奥斯汀反对过度概括和整饬两分,但我们可能避免概括和两分吗?奥斯汀采用语言分析方法对感觉与料理论做出全面批判。然而,自然语言分析有多大效力?我认为这些是该书导出的一些更深层次的问题。本文讨论这些问题,并希望为进一步讨论哲学与科学、什么是哲学理论等问题提供一些线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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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迅速增长的上市公司控制权交易,以及不断深入的资本市场制度建设使我国公司控制权市场的外部治理效力得到发挥.面临"后股改时代"以及即将全流通的资本市场,进一步提高控制权市场治理效力的关键在于形成一种以投资者利益保护为宗旨、以适度集中的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为特征、促进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的并购导向作用、政府发挥间接调控职能的控制权市场运行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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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离婚判决是我国婚姻家庭案件审理活动中常见的判决种类,然而,这一判决不仅存在着违法性的特质,而且也有违既判力之诉讼法理和法律逻辑。我国应当借鉴国外的相关规定,在立法上取消不准离婚判决制度,并采用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和裁定暂时中止诉讼等形式来进行替换和改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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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认为各国立法所普遍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亦作了原则规定,但基于理论上缺乏对该问题的深入和系统的探索,以及司法实践中的职权主义模式求真观点的流行,终致该问题在实际工作中仍有分歧与困惑。本文拟从司法实践视角,谈谈拙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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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效力原则上只及于当事人。但在特定情形下 ,判决效力可能对第三人发生影响。关于判决的对外效力 ,国外有“反射效力说”、“判决效力扩张说”和“第三人效力说”等理论。本文从判决效力的实质入手 ,分别指出三种理论的不足 ,并提出自己的观点 :( 1)判决在特定情形下可以对第三人发生“反射效力”。“反射效力”应当定义为 :判决效力作为一种法律事实可能引起当事人与第三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作用。 ( 2 )判决效力只对特定第三人可能发生扩张。判决效力扩张并不与判决效力相对性规则相矛盾 ,因为判决效力扩张及于第三人 ,只是形式上的当事人发生变化 ,而实质上的当事人未变。判决效力扩张包括既判力扩张和执行力扩张。判决效力扩张应当以程序保障为前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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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海》2015,(3):200-206
对于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效力判断,学者们提出了诸多方案,但均存在不尽如人意之处。如何将价值判断转化为一种具有可操作性的标准?对于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效力认定问题,笔者认为应当采用法经济学的新视角。根据科斯理论,合同交易过程中不仅存在当事人承担成本,有时可能会涉及第三方(不特定经济主体)利益,产生社会成本,导致合同负外部性产生。合同当事人能否与涉及的第三方谈判来解决?通过比较交易成本和组织成本大小,这种谈判方式的交易成本巨大而不可能实现,故需借助于低廉成本的组织(国家)行为,即对此类合同作出强制性禁止——禁止交易。换言之,这类合同应当认定无效。通过案例验证,法经济学进路不失为合同效力认定的一种有效的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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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效力分析--以土地法为依据对相关司法解释和行政规章作检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效力问题 ,理论界少有探讨 ,司法实践则历来存在争议。焦点集中在应否履行“批准”手续上 ,由此产生了“登记”即生效的“一元论”和“登记”加“批准”才生效的“二元论”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最高法院法释 [2 0 0 3]6号《批复》完全采纳了二元论观点 ,而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 0 0 4 ]9号《通知》”所作结论虽与“一元论”相同 ,本质上仍是二元论。作者通过对现有土地法律法规和规章立法本意和立法阶段的全方位考察 ,结合法学原理 ,认为一元论符合土地法精神 ,并具体指出了在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效力认定方面应当着重考虑的几个因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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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关于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确立是对传统民法理论的继承和创新。但是 ,在代位权行使要件上 ,不应将债务人的债权囿于“具有金钱给付内容” ,也不宜把对债权人债权的履行期届满的要求绝对化。在代位权行使效力上 ,为了解决泛滥成灾的“三角债”问题 ,进而缓解日益严重的社会信用危机 ,立法者放弃传统的“入库规则” ,创制“直接受偿规则” ,当属在兼顾公平和效率原则下对社会现实的正确回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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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TT/WTO争端解决报告法律效力探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本文从GATT争端解决条文和实践出发 ,分析认为争端解决报告具有必须执行的拘束力 ,并批驳了美国学者认为争端解决报告可以用补偿或接受报复代替执行的观点。在争端解决报告对继后案件的效力上 ,分析认为由于GATT的传统 ,报告不被认为具有先例作用。但在关于报告是否构成《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 31条所指后续实践上 ,本文在争端解决报告认定和学者观点基础上 ,分析认为报告应属于后续实践并应在解释条约时考虑。文章最后指出我国应加强对报告的研究工作 ,以从容应对争端 ,并提出若干建议措施。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