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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1.
孝养义务是指成年子女对父母所具有的照料、陪伴及满足合理需求的道德义务。就其伦理基础而言,一种主流的观点是感恩理论,即认为,子女应该孝敬赡养父母是因为父母对子女有生养之恩。然而,这一观点面临诸多挑战。感恩理论总的说来是基于"生养有利论":把一个人生下来并(或)把这个人抚养长大是有利(benefit)于这个人的。正因为子女从父母那里得了利,而且是很大的利,所以才应该感恩回报父母。针对这一观点的批评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对于一个婴儿来说,被父母生下来这一事实本身,并不能算是得利。另一方面,感恩义务的来源是超义务的行为,而抚养子女是父母应尽的道德义务。父母仅仅是做了他们应该做的事,子女不需要因此感恩父母。如果,"生"不算是利,"养"又是父母的道德责任而无需被感恩,那么,子女似乎不必对父母具有孝养义务。面对上述挑战,本文尝试对感恩理论进行修正:子女的孝养义务源于父母的抚养之恩,但并不是所有抚养行为都应该被感恩。只有超出抚养义务要求的行为才值得子女感恩,也才是子女孝养义务的来源。 相似文献
942.
943.
944.
945.
"生命"概念在约纳斯的哲学体系中处于基础地位。通过对《生命现象》一书的考察,可以提炼出"生命"的三个维度:整体性、延续性、目的性。这三个维度有内在的逻辑关系。首先,约纳斯针对二元论引发的困境指出,生命是身心合一的有机整体;其次,新陈代谢使生命有机体呈现为自由的延续;最后,自由与必然、心灵与身体在意识中的内在张力又通过生命的内在目的性重新获得统一。"生命"概念的三个维度具有丰富的伦理意蕴,为责任伦理开辟了道路。 相似文献
946.
中国传统文化关注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其中足以引导出“生态伦理”与“生态智慧”的独 特理念的,是《大禹谟》中的“正德、利用、厚生、惟和”。为实现“厚生”的 生命目的,“利用”自然世界之全部资源是正当的,但同时又要求把自然世界的对象物转化 为伦理实践的对象,以“正德”而实现“利用”,以“利用”而导向“厚生”,终以“正德 ”“利用”“厚生”三者之间的“惟和”为价值归趣。其中包含着生命目的与资源获取手段 之间的张力平衡,包含着生资富厚与资源利用之间的张力平衡,包含着物质生命之发达与德 性生命之提升之间的张力平衡。在这一整体观念之中,自然世界是被明确纳入人道实践的 伦理体系的。 相似文献
947.
改革开放以来,人权已成为我国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和宪法法律的基本价值诉求。而这一价 值观念的巨大变迁, 要归因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市场经 济重塑着一个社会的价值理念、行为模式和运行规则。人权伦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 政治的必然要求,是现代法律运行的社会基础。与此同时,人权伦理在现代道德体系中也居 于最核心的地位。人权在本质上是一种道德权利。经过哲学、伦理学界学者们几十年的艰辛 探索,有关人权的道德基础(或道德论证)、道德内涵以及人权伦理的实践应用等理论研究 也逐步走向成熟与深化。 相似文献
948.
逐渐步入老龄化社会的中国,养老人力资源的短缺和"4-2-1"式家庭结构导致子女养老能力不足,护理机器人进入家庭代替或帮助(补位)子女为父母养老成为解决未来社会养老问题的一个可供选择的方案。然而,护理机器人补位子女养老会导致孝养关系疏离化、孝道降阶化等伦理风险。如果人们能够正确认识机器人在居家养老系统中处于帮助者与合作者的地位,树立护理机器人不是子女养老的替代者,而是子女养老的帮助者与合作者的共识;在护理机器人的设计中设置可以实现孝伦理的程序;在机器人养老产业发展中制定蕴含孝伦理要求的产业规范,那么,护理机器人补位子女养老所可能导致的伦理风险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得以防范。 相似文献
949.
950.
《医学与哲学(人文社会医学版)》2008,29(5):F0004
经《医学与哲学》杂志社与中华医学会医学伦理学分会、天津肿瘤医院等有关方面商议,定于2008年6月7日-8日于天津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召开“临床实践中的知情同意问题”讨论会。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