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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96 毫秒
1.
宗教政策法律知识答问选编徐玉成235、问:不作为宗教活动场所开放的佛道教寺观,可以收取布施、出售宗教用品吗?答:国家政策规定,不作为宗教活动场所开放的佛道教寺观,不能收取布施、出售宗教用品。国务院宗教事务局、文化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于1982年8月...  相似文献   

2.
正广东省是佛道教大省,全省现有佛道教活动场所1845处,其中佛教1612处,道教233处。广东省佛道教情况总体良好,但也有不足,特别是有些活动场所存在过度商业化问题。针对这一问题,在国家宗教局和广东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广东省认真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以去商业化为重点,开展以教风建设、财务监督管理和场所安全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和谐寺观创建活动,将佛道教场所管理纳入平安广东创建活动,不断促  相似文献   

3.
黄强 《中国宗教》2017,(1):38-39
广东省是佛道教大省,全省现有佛道教活动场所1845处,其中佛教1612处,道教233处。广东省佛道教情况总体良好,但也有不足,特别是有些活动场所存在过度商业化问题。针对这一问题,在国家宗教局和广东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广东省认真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以去商业化为重点,开展以教风建设、财务监督管理和场所安全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和谐寺观创建活动,将佛道教场所管理纳入平安广东创建活动。不断促进规范化管理,取得了较好成效。  相似文献   

4.
《中国宗教》2017,(5):61-63
为贯彻广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城市环境建设和国家宗教局等十部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的意见》精神,广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指导广州佛教界、道教界开展"文明敬香,文明礼神,建设生态寺观"活动,将文明敬香活动纳入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建设工作重点,号召全市佛教、道教活动场所树立绿色理念,建设生态宗教活动场所,形成佛道教活动场所文明敬香活动新常态,开创了场所规范管理新模式。  相似文献   

5.
宗教活动场所是指宗教徒进行宗教活动的固定场所。在我们国家,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是指寺庙、教堂、宫观或简易的宗教活动点。根据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政府和法律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同时保护各教的宗教活动场所。设置一定量的宗教活动场所,是落实宗教政策,保障宗教活动正常化的物质条件。但宗教信仰自由并不等于可以随意开放宗教活动场所,一些地区滥建寺观教堂,宗教与迷信混杂交织,修建小寺小庙热有增无减,这种认识和做法都是错误的。开放宗教活动场所必须坚持合理的原则,以免一哄而起,一放就乱。具体说来:(1)教徒聚居地原有寺观教堂可以恢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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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本刊讯11月27日,浙江省宗教活动场所标识挂牌启动仪式在杭州千年古刹灵隐寺举行,灵隐寺成为浙江首个挂牌的宗教活动场所,记者获悉,该省宗教活动场所标识挂牌工作预计在2015年4月底前,该省佛道教活动场所的标识牌将悬挂到位。据悉,今年4月份,国家宗教事务局在其门户网站上率先向社会公布了浙江和北京、上海、山东等4省市的佛教、道教活动场所基本信息,  相似文献   

7.
正本刊讯11月20日,从山东省宗教事务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山东2013年至今已查处乱建寺观等非法活动170余起,整治"假僧假道"99人次。此外,山东214处佛教寺庙和87处道教宫观的基本信息已于今年4月份进行公开。据山东省宗教事务局巡视员刘爱民介绍,近年来,由于经济利益的驱动,一些地方和个人把承载信仰的宗教活动当成商品,把清净庄严的寺观变成  相似文献   

8.
正第四章宗教活动场所第十九条宗教活动场所包括寺观教堂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寺观教堂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的区分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宗教事务部门备案。【释义】本条是关于宗教活动场所分类的规定。本条将宗教活动场所分为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两类。其中,寺院包括佛教寺、庙、宫、庵、禅院等;宫观包括道教的宫、观、祠、庙、府、洞等;  相似文献   

9.
正本刊讯为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按照十部门《关于处理涉及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的要求,2014年,国家宗教事务局结合基本信息公告工作,逐步推进佛教道教活动场所悬挂统一标识牌工作。12月4日上午,中国佛教协会直属寺院北京广济寺举行宗教活动场所标识挂牌仪式,国家宗教事务局蒋坚永副局长、业务一司刘威司长、巡视员裴飚,中国佛教协会副秘书长、广济寺方丈  相似文献   

10.
正石家庄市新华区位于市区西北部,佛教、道教、基督教、天主教、伊斯兰教五教俱全。自2017年石家庄市民宗局提出在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双创"(即"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和"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指导员")活动以来,新华区民宗局结合工作实际,在辖区宗教活动场所开展了"学习进步型""管理规范型""文化特色型""平安稳定型  相似文献   

11.
<正>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既是实现宗教和睦的基本要求,也是对社会和谐做贡献的具体体现。为推动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的不断深入,保持创建活动的生机与活力,针对当前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国家宗教局决定,开展以"规范"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并指出通过开展"规范年"创建活动,促进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规范化。一、清真寺规范管理的法规和制度来源我国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由政府行政管理和宗教界自我管理两个方面组成。  相似文献   

12.
《法音》2005,(1):4-9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以下称信教公民)或者不信仰宗教的公民(以下称不信教公民)。信教公民和不信教公民、信仰不同宗教的公民应当相互尊重、和睦相处。第三条国家依法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  相似文献   

1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以下称信教公民)或者不信仰宗教的公民(以下称不信教公民)。  信教公民和不信教公民、信仰不同宗教的公民应当相互尊重、和睦相处。  第三条 国家依法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  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  相似文献   

14.
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既是实现宗教和睦的基本要求,也是对社会和谐做贡献的具体体现。为推动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的不断深入,保持创建活动的生机与活力,针对当前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国家宗教局决定,开展以“规范”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并指出通过开展“规范年”创建活动,促进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规范化。  相似文献   

15.
宗教工作     
<正>佛教道教场所信息两年内实现向社会公告在2015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国家宗教局局长王作安透露,国家宗教局正稳步推进宗教活动场所挂牌工作,计划在两年内完成全国佛教道教场所基本信息公告、网上查询和挂牌工作,接受社会监督。2014年4月和12月,国家宗教局门户网站分两批公告14省(市)及中国佛教协会、中国道教协会在京直属寺观的基本信息,涉及全国16140处佛教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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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民族宗教》2001,(3):27-28
贵阳市是贵州省省会,是个多民族多宗教的内陆开放城市。传统五大宗教——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在我市都有。全市约有信教群众七万余人,宗教活动场所五十七个,有些是全国重点寺庙,每年举办的大型宗教活动较多。  相似文献   

17.
宗教活动场所历来是消防安全工作的重点区域,及时消除宗教活动场所内的火灾隐患,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创造稳定有序的宗教活动环境,是广大信教群众极为关心的一件大事,也是各级消防监督机构、宗教工作部门的一项重要课题。一、宗教活动场所火灾隐患的特点1、宗教活动场所火灾隐患多,火源难控制。因生产、生活用火不慎引起的火灾,如住在寺庙内的僧尼烧火做饭、取暖时不慎引起的火灾;因电线老化、设备陈旧造成电线短路,或负载过荷产生过热或火花、电弧引发的火灾;有些寺观教堂没有安装避雷设备,或虽安装但没有起到保护作用而由此引起雷击火灾;…  相似文献   

18.
徐玉成 《法音》2002,(12):27-30
近来,各地寺院来电来函反映,地方税务机关经常来寺院收取各种税费,如建筑税、土地使用税、征地税等等,给寺院带来许多困惑。为此,现收集整理国家税法中有关佛教寺院免税的规定,以答问的形式发表。各地寺院可参照这些规定,与当地税务机关商谈免税事宜。至于具体个案,恕不一一答复。1、问:国家对于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团体免税的政策规定有哪些?答:国家对于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团体免税的政策规定有如下几项:(1)1991年10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的《中国的人权状况》白皮书第六部分指出:“国家对一切宗教活动场所的房屋…  相似文献   

19.
《法音》2016,(2)
正新华社北京1月14日电(记者崔清新)针对寺庙道观等地被承包经营、乱设功德箱、假冒宗教教职人员借机敛财等乱象,国家宗教局局长王作安在14日召开的全国宗教局长会议上介绍,国宗局去年以来加大了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采取了多项措施帮助公众对这些场所"立真识假"。——启动在佛教、道教活动场所悬挂统一"标识牌"为保护宗教界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制止非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宗教活动和假冒佛教、道教教职  相似文献   

20.
综合资讯     
<正>国家宗教局召开佛教道教活动场所基本信息公告工作座谈会12月18日,国家宗教局邀请中国佛教协会、中国道教协会、部分地方宗教工作部门,以及专家学者代表,召开佛教道教活动场所基本信息公告工作座谈会,蒋坚永副局长出席座谈会并讲话。蒋坚永回顾了佛教道教活动场所基本信息公告、网上查询及挂牌工作开展的情况。他指出,这项工作是宗教领域利用网络提供公共服务的一次重要探索,也是建设宗教工作基础信息数据库的有机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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