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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希特耶拿时期的知识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约翰·哥特利勃·费希特说过:什么样的人就有什么样的哲学。他自己就是坚定的、毫不妥协的、酷爱真理的人,无私无畏地为真理而献身的人。“我是真理的献身者;我为它服务;我必须为它承做一切,敢说敢作,忍受痛苦”。这位真理的“献身者”一心为大家讲述真理,而这就是他在达到耶拿以前业已醖酿成熟的知识学。费希特把他的哲学叫做“知识学”。赖因霍尔德试图对康德体系作某些修正,但正如费希特指出的,他的哲学“没有别名”,没有留下明显的印记。重要的是找到名称!“知识学”表现这样一个含义,即康德的不幸在于缺乏严格的、系统的科学性。“知识学”排除这个缺点,它把哲学变成“一切知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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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用彤先生留学哈佛时(1919~1922)的未刊英文手稿(现存三辑共五册,16开本,藏于北京大学中国哲学与文化研究所)反映出他潜心学习并掌握了其时最前沿的哲学知识和学术研究方法.其篇章论证缜密,精义纷呈.从中可以得窥,与陈寅恪、吴宓并誉"哈佛三杰"的他,以非凡天赋和勤奋所取得的丰厚成果,不愧称留学生之楷模,成为那个时代先进中国人为旧邦新命而求索真理的一个缩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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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问题,今天已经成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常识,但是,这个原理的提出,却是长期以来人类认识史上关于真理标准问题探索和斗争的结果。在欧洲,从中世纪经院哲学,到近代资产阶级哲学,到马克思主义哲学,由于哲学路线不同,真理观不同,其真理标准也不同。概括地说,中世纪是以“圣经”教条为标准的宗教裁判;近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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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求马克思主义实践哲学合理的理论方式必须立足于实践哲学的基本立场 :实践是一个具有存在论意义的范畴 ;理论思维只是实践的一种方式 ,并不能获得一个外在于实践的“阿基米德点”。因而 ,实践哲学的理论活动便只能是对生活世界内某些成为“问题”的有限方面进行批判。实践哲学的理论方式蕴涵着一种新的真理观 ,即批判的真理。这种真理源于生活世界存在的事实性 ,并作为理论哲学真理符合论的超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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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真理标准的争论,历来是同哲学上的路线斗争紧密相联的。哲学家们的哲学路线不同,真理标准也就不同,各自的真理标准同哲学路线是一致的。唯心主义哲学主张思维第一性,物质第二性,认为人的思想和真理是从天上掉下来的,或者是主观自生的,它的真理标准也求助思想本身。唯心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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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国辩证唯物主义研究会、北京市委研究室、中共中央党校哲学部和北京市委《前线》杂志社联合举办的纪念真理标准讨论20周年研讨会于4月21日至24日在北京召开。有关部门领导和专家学者100多人参加了会议。与会者一致认为,20年前席卷神州大地的真理标准讨论冲破了“两个凡是”的禁钢,恢复了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权威,为十一届三中全会作了思想准备。真理标准讨论在我国历史转折中所发挥的哲学先导作用将永载史册。与会同志指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贯穿我国改革开放的全过程。随着实践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化,必然要求对传统社会主义的思想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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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来,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对学术界和广大理论工作者解放思想、端正思想路线起了有力的促进作用,大大地推动了学术研究的深入开展。最近,哲学界对其中有关的一些理论问题展开了进一步的讨论。如什么是实践,是大家争论比较热烈的一个问题。为了给这个问题的讨论创造一些条件,本刊从本期起开辟《实践问题讨论》专栏,希望广大理论工作者积极发表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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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想谈谈当代分析哲学(语言哲学)中一场重要的争论,即关于真理和实在的本质的争论。这无疑是西方哲学中的重要问题,甚至在柏拉图之前就是如此。然而在当代分析哲学中,这些问题有了某种新的和特别的意义和重要性。因为当这些问题与语言哲学的核心内容相联系时,它们就以一种清晰的形式被提了出来。如果我们试图理解实在的本质,一种聪明的设想是,我们必须检验我们关于实在的那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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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峻先生对伦理学研究有很深的造诣,他认为,伦理道德问题必须提高到哲学的高度来解决,在中国传统的人性学说中包含着深厚的伦理意蕴。石先生对中国伦理思想的批判继承抱有十分强烈的自信心.认为学术研究应以过去为起点才能进步,反对对外国文化和伦理的移植,强调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指导是伦理学研究的根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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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哲学动态》今年第二期刊登了张时伟同志《什么是真理》一文,提出了一个重要的哲学问题,值得认真讨论。一、什么是客观真理? 真理一词是有两种含义的:一种是客观真理,那是指客观世界及其规律;一种是主观真理,那是指人的正确认识,即科学真理。从哲学史上看,从来就有许多哲学家是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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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6年,普特南在题为“意义与知识”的洛克讲座中开头就指出:“真理的本质是哲学中极为古老的问题。”该问题无疑引起了普特南的极大兴趣。在我看来,在极少数能抓住问题症结的哲学家中,他是出类拔萃的。然而本文要讨论的不是这个问题,而是一个前提性的问题,即我们究竟是如何获得真理概念的? 按照弗雷格以及随后维特根斯坦在《逻辑哲学论》中的看法,假如真理概念在某一思想的内容中具有中心地位,那么它的应用中的不确定性又是怎么回事呢?这种不确定性的最显著的例子,就是关于自然语言陈述条件式的真值这一悬而未决的问题。对弗雷格、《逻辑哲学论》,实际上还有戴维森来说,说明一个陈述应该为真的条件之间的差别,必须反映对该陈述的解释的一种差别;或者,反映以该陈述表达的思想的差异。然而,对陈述条件式有争议的哲学家无疑都以完全一致的方式理解这些陈述条件式。他们之间的分歧在于如何把真理概念应用到这些条件式中。如果弗雷格等人是正确的。如果实际上大家对陈述条件式的含义看法一致。为何在使用真理概念时曾出现不确定性呢?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