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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宗教》2021,(5)
5月1日,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16号公布了《宗教院校管理办法》,自2021年9月1日起实施。《宗教院校管理办法》根据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相关规定制定。《宗教院校管理办法》共九章八十三条,明确了宗教院校的性质定位、设立条件和标准、申请设立的程序和相关要求;明确了宗教院校组织运行原则和负责人职责范围;明确了宗教院校关于教育教学、课程开设、招生、培训等工作的要求;明确了宗教院校教师和学生的权利义务;明确了政府管理部门、宗教团体和宗教院校的管理职责。《宗教院校管理办法》的公布实施,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规范宗教院校管理,提高宗教院校教育教学质量,维护宗教院校合法权益,加强宗教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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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宗教事务局2021年2月9日公布的《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将于2021年5月1日起施行。该管理办法在原有两个备案办法(2006年公布、2007年施行的《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办法》和《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办法》)的基础上,进行了制度整合和扩充,廓清宗教教职人员管理主体,明确管理权责,完善备案程序,规定教职人员权利义务,引导信息化管理,为宗教事务治理构建了更加严密完备的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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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宗教事务局和财政部联合制定的《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公布,将于2022年6月1日起施行,2010年国家宗教事务局公布的《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该项行政规章共十章五十五条,从宗教发展规律和宗教中国化与宗教工作法治化的实际需要出发,系统总结了《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实施十多年来的创新经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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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9日,新年伊始,国家宗教事务局公布第15号令,即《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佛教讲究大事因缘,一事一物的产生出现,必是众缘和合。《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的公布与施行也是一样,有其理论因缘、历史因缘、现实因缘,是党和政府的宗教理论政策的具体彰显,是中国历史上宗教事务管理经验的总结性借鉴,是自改革开放以来现实宗教问题的针对性解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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