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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历史上,佛教僧团管理在凝聚僧众信仰、促进佛教健康传承发展、协调与世俗社会的关系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佛教早期,僧伽是比较松散的组织,僧团管理主要依靠佛陀说法、戒律以及师徒的联系来维系;佛教传入中国之初的魏晋南北朝时期,从最初完全依古印度佛教的戒律,至道安提出《僧尼轨范》,由此开启了中国佛教僧团管理的新篇章。而作为佛教中国化典型体现的禅宗,其僧团管理无疑最具代表性。  相似文献   

2.
戒是如来利生的训诫,是建立僧团的根本,而僧团则是佛教信仰的三要素之一,因为有戒的约定,僧团依之而和合安住;以戒来约束僧团,规范僧团的行为,这是佛教的特点。根据不同的信众,制定不同的规范,所以戒分大、小二乘,僧俗  相似文献   

3.
早期佛教与婆罗门教之差异主要在于教义和宗教形态两个层面,前者关键在于对本体系空或有之歧见,并由此导致人之平等是否合理的不同认识;后者要点在于宗教骨干是一个松散的种姓,还是有严明戒律的僧团.由于在同一个文化地域的长期共存,两教有了相互吸收和融合,并致使佛教在印度的婆罗门教化和中国佛教包含着不少婆罗门教因子.  相似文献   

4.
慧远大师是中国早期佛教界的杰出领袖。在他的领导下,庐山僧团成为东晋时期南方佛教的中心,很重要的原因在于慧远继承和发扬道安创设的僧制建设,以僧制管理僧团成员,使整个僧团戒行清净、和合共处,成为模范僧团,为后世僧团内部管理提供了成功范本。僧制不同于戒律,制定者主体具有多元性,内容上既参照了戒律条文,又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具有很强的灵活性和生命力,一经开创便广为发展,成为各大宗派竞相效仿的僧团管理模式。慧远进行的僧制建设解决了佛教戒律与中国社会相适应的问题,在中国佛教发展史上产生了深远影响。  相似文献   

5.
能超 《中国宗教》2018,(4):43-45
开展僧才的培养、僧团的管理一商是佛教界永恒的课题。干百年来,历代佛门大德高僧始终将僧才教育、僧团管理作为佛教之根本,从隋唐的丛林管理至近现代的新式佛教学院教育,无不倾注着一代代佛门大德对僧宝建设管理的心血与期望。  相似文献   

6.
屈丽蕊 《法音》2023,(5):42-48
寺院是佛教僧团居住、修道、弘法的场所,也是僧团活动的基地。随着佛教在中国的发展,大批寺院在各地兴建起来,成为佛教兴盛的体现与标志。北朝杨衒之在《洛阳伽蓝记》记载当时洛阳城郊佛寺之盛,“京城表里,凡一千余寺”。所谓“南朝四百八十寺”也体现了南朝佛教的发展盛况。在特定的历史环境下,众多寺院形成大大小小的经济实体和文化中心,并发挥了广泛的社会作用。  相似文献   

7.
本文根据佛教僧团主体的民族属性,提出胡族佛教和汉族佛教两个概念,进而构建了汉地佛教史的理论框架:以胡族僧团为主导的"前史"和以汉族僧团为主导的"正史"。在此框架内,考证、审视了属于汉地佛教"前史"范围内汉魏西晋时期都城洛阳的"市"、胡人聚落与佛教的关系,认为可以将该时期的佛教行事大致限定在胡人从事商业活动和日常生活的聚落空间内。  相似文献   

8.
佛教对劳动的排斥决定了僧团的生存与发展离不开世俗的供养和对佛寺的经营。从佛律对佛寺经营的诸多规定,可知早期佛寺经营即存在不合佛教精神的情况。本文结合具体戒条,联系唐宋佛寺经营状况,试探讨中土佛寺经营与佛律相悖的原因。  相似文献   

9.
正开展僧才的培养、僧团的管理一直是佛教界永恒的课题。千百年来,历代佛门大德高僧始终将僧才教育、僧团管理作为佛教之根本,从隋唐的丛林管理至近现代的新式佛教学院教育,无不倾注着一代代佛门大德对僧宝建设管理的心血与期望。在1992年中国佛教教育工作(上海)座谈会上,中国佛教协会原会长赵朴初居士曾说过一句令佛教界至今不能忘怀的话:"在当前和今后,  相似文献   

10.
《法音》2002,(9):34-36
广东省佛教协会:你会粤佛[2002]24号文,即《关于僧人去世遗产处理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遵照佛教的传统规制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规定的精神,函复如下:佛教自从释迦牟尼佛初转法轮创立僧团以后,形成了不同于世俗社会的以佛教信仰为核心,以托钵乞食和财产共同共有为基本特征的佛教僧团组织。为了维护僧团组织的延续与发展,佛教戒律规定“一切亡比丘物,尽属四方僧。”从此奠定了寺院僧团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佛教从东汉时期传入我国汉族地区并建立僧团组织以后,虽然与佛陀时代托钵乞食的生活方式有很大改变,但基本上保持…  相似文献   

11.
《百丈清规》是中国化的佛教僧制,它实质上是中国佛教僧团管理的创新。本文从管理学的角度对《百丈清规》之管理创新的空间及其创新点进行了分析探讨。  相似文献   

12.
佛教在世间存在的基础,必赖于具戒比丘僧团的建立,或者可以说.出家僧团是佛教的正面体现。如果没有行持增上律学的出家僧团,则佛教就等于名存实亡。因此,“朗达玛灭法”所导致前弘期佛教的终结,其实质即对卫藏地区僧团的破坏。朗达玛灭法之后,根据《青史》等文献记载,许多在家佛教信徒,特别是持明咒行者仍以隐密方式修习佛法。大部分佛教经典得到妥善保藏。一些主要寺院建筑初期遭到一定程度的破坏,但后来只是被封闭而已。而僧人则遭到镇压、驱逐和强迫还俗。所以说朗达玛“灭法”,应是指摧毁了法的世间代表——具戒比丘僧团,并不是说灭掉了佛法。藏文史籍中称朗达玛灭法后的百余年为“灭法时”,也不是说此时西藏佛法彻底灭亡,而是说此时没有僧团住世,致使佛教暂时隐没。同样,西藏佛教后弘期的开端,也正是以戒律的复兴、僧团的重建为标志。其实,即在此约百余年灭法黑暗中,如下将述,戒律传承的薪火也没有完全熄灭,因此史籍中常用“余烬复燃”等词汇来形容后弘期的开始。  相似文献   

13.
本文尝试以台湾法鼓山的佛教社会福利实践为例,分析“法布施”在其创建前十年中的表现形式及其社会意义.法鼓山自1989年以来在社会福利事业建设上卓有成效,而以佛教教育为核心的“法布施”是其佛教社会福利的主要平台.法鼓山以“人间佛教”的理念为基础,以多样化的社会教育和实体化教育、僧团教育和信众教育相互促进,共同构成了一个良性互动的“法布施”体系,体现了都市佛教早期社会福利建设的若干特点:社会教育的介入性强,组织形式富有时代感、延续性和叠加性;实体化教育学术倾向明显,紧扣国际前沿,易于树立话语权威;僧团与信众教育之间相互补充,形成自下而上的独特组织结构.这些对大陆沿海地区佛教社会福利事业的建设与发展极具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4.
济群 《法音》1996,(11)
戒律的现代意义济群戒律在现代僧团是否具有实践价值?今天的中国佛教是否需要戒律?如何看待戒律?如何发扬戒律的价值造福人类?这是当今僧团需要认真面对的一个重要问题。笔者想就此问题谈些个人看法。一、认识戒律的重要地位原始佛教僧团不设立权威的崇拜,也无行政上...  相似文献   

15.
《中国宗教》2018,(10):37-39
普陀山现已修建开放的佛教寺院有50多处,由普陀山佛教协会(以下简称“佛协”)和寺院僧团两套组织构成了整体寺院群。佛协是管理服务实体,僧团是宗教修行组织。这样的组织定位,既符合现代社会团体管理要求,又继承了传统佛教丛林管理模式。全山寺院(单位)功能与定位也各不相同.  相似文献   

16.
佛教传入中国之初,通过走“上层路线”,形成具有浓厚经院哲学色彩的“贵族佛教”,不仅有悖“普度众生”的宗旨,也严重阻碍其进一步发展。魏晋之后,菩提达摩及其弟子“教外别传”的方式走“平民佛教”道路,形成独具特色的禅宗,深刻影响了传统文化与习俗。从某种意义上说,达摩僧团的平民化佛教为我国当代宗教健康发展带来诸多有益启示。  相似文献   

17.
<正>一、佛教的会议制度及其形式佛陀创立佛教,传播教义,教导徒众,逐渐形成一定规模的僧团。僧众集体生活、修行,因见解、习俗、文化等差异产生不一致的思想意见与行为表现。为维持僧团的和谐,佛陀常召开各种会议讨论处理相关事务,所谓"数相集会,讲议正事",并制定戒律规范、约束僧众,戒律就是通过会议的形式公布、确定下来。佛陀入灭,僧团遵循遗嘱,依经、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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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佛教是中国佛教的历史转折点,不仅改变了明清佛教之积弊陋习,而且孕育了现代佛教的思想理念,开拓了佛教社会化的发展道路。从佛教社会学的角度来看,佛教在社会化之中充分发挥弘法利生的社会功能,减少与社会民众的隔阂,消除佛教在社会中的负面形象,既保证了自身的生存空间,也促进了与社会之间的互动交流,为自身的发展开辟了更广泛的前景。因此,本文立足于前贤研究之基础,从宗教与社会交互影响的角度,探讨近代以来佛教所面临的生存危机、僧团的理念转换,以及佛教中的社团建设,最后集中讨论民国佛教变革的社会意义。文章认为:近代以来佛教的社团建设、社会化服务,并不必然导致佛教的世俗化。佛教随顺时代潮流而积极入世,更能体现佛教与社会互为一体、密不可分的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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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界对魏晋时期汉地僧团的管理模式,主要依据道安的《僧尼轨范》展开研究,实际在当时,包括慧远在内的一些僧人,都创制过僧团的内部管理制度。塚本善隆先生抄录的《敦煌写本某地方佛教教团规制》,为我们研究魏晋时期僧团的内部管理,提供了新的视角。通过此类文献,我们能了知魏晋时期的佛教内部管理,是建立在戒律基础上,汇通了中国固有的礼制要求和政府需求的管理模式。  相似文献   

20.
笔者由佛教与城市之间的互动性观点,提出两个方面的论证:一、当代都市佛教的兴盛及其特点在政治、经济等领域渗透着城市所特有的要素。二、中国都市佛教逐渐形成居士佛教信仰团体、信仰理念,居士佛教以城市为平台、充分利用城市资源和城市理念,与僧团佛教一起,共同发挥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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