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本文选译自作者所著的《对立面统一和斗争的规律》一书,该书共三章:一、对立面统一和斗争规律的本质,二、对立面统一和斗争规律表现的各种特点,三、对立面统一和斗争规律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的作用。这里选的是第一章中的一节。其主要内容如下: 辩证矛盾是现象和事物中内在地相互制约着的力量和趋势的统一和斗争,它的本质是通过一系列业已定形的范畴如“矛盾”、“对立”、“差别”、“冲突”等揭示出来的。“对立”是指矛盾的每一个方面,“矛盾”则指对立面之间的关系。“差别”和“对立”表现为矛盾在成熟程度和强化程度上不同的两个阶段。“差别”可以转变为“对立”,“对立”也可以转变为“差别”。“矛盾”与“冲突”不同,“矛盾”存在于整个过程中,“冲突”只是在旧质态向新质态的过渡已成为不可避免的时刻才能来临。也不能把“矛盾”和“不相适应”等同起来。矛盾既可以表现为相适应的时期,也可以表现为不相适应的时期。辩证矛盾的特点就是对立的方面、趋势的统一和相互制约。对立面统一是辩证矛盾的最重要的特征。“对立面的统一”和“对立面的同一”并不是完全相等的。“对立面的同一”是指对立面相互转化,而“对立面的统一”则指内部对立面的相互制约、一致、同一和均势。对立面的统一不能与对立面的斗争、相互否定分开。事物和现象的对立、对立方面和趋势的斗争是发展的动力。对立面的统一是相对的,斗争是绝对的。但不能把列宁关于统一的相对性这句话运用到辩证矛盾的一切形式上去。对立面的统一要求以事物和现象发展中的一致、平衡或稳定的因素为前提,这种统一是暂时的、易逝的、相对的。但是作为对立方面和趋势相互制约的统一就不是暂时的、易逝的。辩证矛盾的最重要特征是对立面的相互转化。但应该注意到,不是一切对立面都能相互转化。辩证矛盾的每一个对立面在发展过程中的作用是不同的。一个方面的作用是要保持事物或现象的某种状态,另一个方面的作用是要消灭这种状态。一个表现为肯定的方面,另一个表现为否定的方面。但这种划分是有条件的。矛盾的同一个方面在一种关系里、一种意义上既可以作为肯定的因素,也可以作为否定的因素;既可以起保守作用,也可以起革命作用。矛盾的发展可以分成以下几个阶段:发生或形成、发展或积累、克服或解决。因此,在处理矛盾的时候,就应该考虑到它处于什么样的阶段。  相似文献   

2.
本文是针对Ф.Ф.维亚克列夫的《辩证矛盾的结构》一文(译文见本刊1964年第12期)而写的。作者反对维亚克列夫把矛盾的本质主要与对立面的同一、相互渗透联系起来,把矛盾的本质的表现主要与对立面的相互排斥联系起来。他认为,随着条件、特别是矛盾发展水平的不同,在现象中被提到首位的或者是对立面的分裂为二,或者是对立面的相互渗透。在不够成熟的矛盾中,统一具有更重大的意义,而在成熟的矛盾中,“斗争”具有更重大的意义。他认为“对立面的相互作用”这个命题包含有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的思想,抓住了任何矛盾的最本质内容,表现出一切矛盾的一般结构。他认为辩证矛盾的结构中包括:作为矛盾双方的对立面;对立面的统一;对立面的“斗争”;矛盾中统一因素和“斗争”因素的相互关系;以及这种关系由于矛盾的发展水平和特点的不同而发生的变化。他反对把一切对立面都归结为两极的对立,而认为事物通常只是在其中某些特征方面是对立的。他认为统一有三种表现,即不可分离性、相互渗透和相互作用,统一在矛盾中也是能动的本质,而且是冲突和“斗争”的基础。他认为差别是处于可能状态中的矛盾,只有在一定条件下才会转化为现实的矛盾。他还反对维亚克列夫否认外部矛盾的存在,而肯定外部矛盾是存在着的。  相似文献   

3.
作者自称在本文中要从辩证法规律的一般内容和表现特征相统一的观点,从辩证法问题的现状和历史相统一的观点,探讨对立面的统一及其在矛盾中的作用问题。作者叙述了黑格尔和列宁对“统一”、“同一”、“同等作用”等概念的理解,并得出结论说:在唯物辩证法中,统一、同一和同等作用这些概念被用来表现对立面的规律联系的特征,它们之间的差别仅仅反映了同一种联系的某些不同的细微差别和方面,没有对立面的同一和同等作用,也就没有对立面的统一;对立面的统一、同一和同等作用始终是具体的、活动的、有条件的和相对的。作者以很大篇幅论述统一的相对性和斗争的绝对性问题。他不同意М.Ф.沃罗比耶夫(参见本刊去年第十一期)和М.Н.鲁特凯维奇等人的见解。他认为: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的辩证关系,是它们在斗争基础上相互作用的过程;在这种相互作用中,斗争决定着每次统一的变化和最后命运,统一反过来也在每个特定场合下决定着斗争的具体形式,并成为矛盾的一种运动形式,斗争是相互作用的决定性基础,是发展的原因,而统一是矛盾中的被决定的因素;统一在发展过程中起着不同的作用,它既可能促进发展,也可能阻碍发展,既可能成为解决矛盾的手段,也可能成为妨碍矛盾得到解决的因素。作者认为必须把发展的泉源和发展的动力区别开:发展的泉源处于对象的内部矛盾之中;动力则是解决内部矛盾的手段,是矛盾自身产生出来的。阶级斗争是对抗性社会发展的动力,而社会差别的统一则是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运动形式,是解决矛盾的主要手段,是比阶级斗争强大百倍的动力。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社会发展的泉源也是斗争,不过是特种的斗争,是反对一切陈旧的、过时的事物的斗争。  相似文献   

4.
作者的第一个论点是:对立面统一的相对性和斗争的绝对性之间的对立不能看成是暂时的特征。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一方面是暂时的、易逝的,即在其具体历史形式中是暂时的;另一方面,在对立面统一和斗争的抽象中则是永恒的、经常的。谈到对立面统一和斗争在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社会中的表现时,作者认为对抗性矛盾是资本主义的一贯本质,在资本主义社会的范围内,要解决意味着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的对抗性矛盾是不可能的。谈到非对抗性矛盾在社会主义(苏联)社会中的表现和作用时,作者露骨地宣扬了现代修正主义的一贯观点。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对抗性的对立和对抗性的矛盾绝对地在“消失”。非对抗性是社会主义社会的生命和动力,这是向共产主义前进的运动。非对抗性矛盾不是阶级矛盾(不带政治性),而是全社会的矛盾,整个社会都关心着非对抗性矛盾的解决。非对抗性矛盾可以预见,主要是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基础上得到及时解决。统一范畴有自己的辩证方面和社会政治方面。统一的辩证方面表现为对立面的相互制约、相互联系和相互必需等,统一的社会方面则表明了这些对立面本身的理想和目的的一致程度。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由于对抗阶级的利益是绝对不可调和的,所以在那里辩证的统一绝对排斥阶级的统一。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统一的这两个方面也不能完全等同起来(罗任、图加林诺夫就是用社会政治的统一偷摸了辩证的统一,忽视消极、保守的对立面,最后必然否认作为发展源泉的辩证矛盾),但也不能把它们加以绝对地割裂,它们互相联系、互为前提、互相转化,社会政治的统一与辩证的统一是部分和整体的关系。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相对性(有条件性、暂时性)既为统一的辩证方面也为统一的社会政治方面所固有,是绝对不同一的。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统一的这两个方面虽然也是对立的,但已不能把社会政治统一说成是有条件的、相对的、暂时的了,这里同一性在日益增长着。在阶级社会里,辩证统一的对抗性质给社会政治统一以双重作用;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辩证统一的非对抗性质,给建立在作为进步的、革命的对立面的社会政治统一的基础上的那种对立面本身的同一,创造了相当多的条件。社会政治统一的巩固要以克服现存的辩证统一为前提,在这种辩证的统一中,旧的、保守的东西转化为自己的对立面,并同革命的、进步的一方溶合起来。作者最后吹捧说,苏共的第二十次、第二十一次、第二十二次代表大会的决议及一九六四年以来苏共中央全会的历次决议是勇于解决苏联社会发展中非对抗性矛盾、日益巩固苏维埃社会主义社会的统一和促进社会向共产主义迅速推进的范例。  相似文献   

5.
这是米丁一九六五年五月十八至二十二日在保加利亚的瓦尔纳举行的“第三次欧洲社会主义国家哲学社会学杂志编辑部代表会议”(关于这次会议的报道见本期第88页——编者注)上所作的报告。保加利亚《哲学思想》一九六五年第四期发表了这个报告。报告共分三个部分:一、主要是介绍苏联有关这个问题的讨论的简要情况;二、着重谈到了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和范畴在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条件下所发生的变化;三、主要谈的是客观条件和主观因素在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条件下的相互关系。作者大谈社会主义制度下唯物辩证法的新特点,强调社会统一决定着辩证法的规律和范畴在这个统一中的作用和表现的特点;虚伪地强调辩证法的普遍性,还批评了提倡有所谓两种不同类型的辩证法的主张和“无冲突”论。他着重谈到的问题有:一、在社会主义社会里,没有对抗性矛盾,只有这类矛盾的个别的、局部的表现。因此,可以说,“在社会主义社会里,除掉基本的非对抗性矛盾外,在作为整体的社会主义同个别旧残余之间”“还存在着对抗性对立面的残余因素”。二、“整个说来,社会主义社会是统一的,它不被分成为两个互相排斥的对立面”。“但是,在社会主义社会里的个别现象和过程中,统一分成为两个互相排斥的对立面是可能存在的”,不过,“没有象剥削社会所具有的那种绝对性和不可逆性”。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对立面斗争的绝对性和统一的相对性这个原理是普遍的,“但是,在社会主义发展的某一个具体的非对抗性的内部矛盾中,对立方面统一的相对性和斗争的绝对性,还并不意味着它的社会统一也同样是相对的”。例如,工农联盟这个统一在社会主义阶段就不是相对的,而是绝对的。四、社会主义社会有基本矛盾,这就是“人民群众的无限增长的物质和精神需要同经济和精神财富的生产所已经达到的水平之间的矛盾”。作者认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主观因素的作用大大增长了,“客观条件和主观因素的相互关系表现出一系列的新特点”,其中一个最重要的特点是“经济发展不再是自发的过程”,“变成了自觉指导的有计划的过程”。同时,他批评了那种认为生产关系的物质性和客观性的标准在这里已不适用的观点;指出主观因素作用的增长同领导工作中的主观主义和唯意志论没有共同之处;还认为按生产原则建立党组织和把党和苏维埃机关划分为工业的和农业的那种作法,是不正确的。作者在谈到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产生分歧的原因时,重弹了苏联现代修正主义者的一些老调,说什么“各社会主义国家处在建设新社会的不同阶段上”,由于这些国家的发展水平不同,社会主义建设形式不同,以及这些国家的历史特点等等,“便造成了一定的困难和一定的矛盾”,说什么“甚至社会主义阵营内部的最尖锐的斗争形式,按其本质、按其内容说来都不是对抗性的”等等。  相似文献   

6.
文章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分说明和谐概念在哲学中的地位。作者认为“和谐是物质现实和认识的发展过程的一个的必要成分”,“是辩证法规律、首先是对立”统一规律作用机制的一定环节”;和谐概念应被“当作在研究共产主义一般规律时在方法论方面一个最重要的‘支撑点’。”因此要“把和谐的思想导入哲学概念的结构本身及其相互关系之中。”这种提法反映了修正主义哲学家想把近年来的各种矛盾调和论用一个新概念概括起来的企图。第二部分说明和谐概念与对立统一规律的关系。作者装出一幅公允的面孔,既反对斯大林忽视对立统一规律的统一性方面,也反对斯大林的批判者过分强调统一性。但他终于漏了马脚,认为后者“正确地注意到在共产主义条件下统一与和谐在由矛盾引起的发展机制中的特殊作用。”因为“生活本身提出了这样的问题:如何通过联合(融合)的办法克服某些非对抗性矛盾。”作者一面说没有对立面的斗争,就不可能有发展;一面又说矛盾各方面的统一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能“自己发展”,“起着运动和发展的推动力的作用”,而和谐就是“统一的发展了的形式”。第三部分谈“和谐的统一”的特征。作者认为和谐的统一的主要特征,就是在其统一中矛盾双方都是进步的,并且双方都促进发展。作者一方面认为和谐之中有差异和矛盾,但又说什么“只在所有各方面都互相一致的地方才发生和谐。”在共产主义条件下的矛盾没有破裂,没有飞跃和衰落,“而是按照一定节奏和谐地解决的。”  相似文献   

7.
本文譯自作者于1962年出版的“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及其克服的途徑”一书。該书共分五章,即:一、矛盾及其在发展中的作用;二、社会主义矛盾的基本特征与其发展;三、从以往的社会向社会主义过渡的矛盾;四、社会主义的矛盾的形式和解决方式;五、从社会主义到共产主义。这里譯出的是該书的第一章,其中第一、三节是摘譯,第二节是全譯。在这一章里作者閘述了他著述此书时所遵循的一般原則。其中,在第一节里,他分析了矛盾的实质,认为矛盾是运动,同时也是其他任何运动形式的泉源或潜在基础。他认为矛盾的任何具体形式必然以下列諸条件为前提:一、統一物分裂为二,現象內部出現对立的力量或趋势;二、在各种力量的相互关系中建立一定的形式;三、存在着矛盾展开的条件;四、矛盾只能在一定界限內展开;五、过程中有一个主导力量;六、存在着使矛盾得到解决的前提或手段;七、旧矛盾中具备有新矛盾的萌芽。在第二节里,作者分析了同一、差別、对立、矛盾以及它們之間的相互关系。他认为同一是对一个对象的实质与另一个对象的实质的区別的确定;差別是两种沒有达到相互排斥程度的現象之間或同一种現象的不同方面之間的相互关系;对立是同一个統一物的两个相互排斥的方面的关系;相互渗透是两个极端在斗爭形式中的相互关系,也就是矛盾。在第三节中,作者分析了作为解决矛盾的手段的飞跃。他认为漸进性和飞跃不是同一的,但也不是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漸进过程是为旧质向新质的飞跃轉化作准备,而飞跃則是完成漸进的发展并为不断的运动創造条件。飞跃是漸进性的中断,甚至在不經过爆发而实現轉化的条件下也是如此。飞跃是旧质的质变,是旧质为新质所代替,但并不是把旧质全部抛弃,而是一方面加以否定,另方面加以保留。飞跃是根本解决矛盾的唯一方式。  相似文献   

8.
作者宣称:本文试图研究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时代的某些特点及其基本矛盾的最重要特征。作者在分析了现时代的特点后说:彼此更替的对抗性的阶级形态,就剥削的实质来说是一样的,所以它们之间的矛盾不能有当前过渡时代里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之间的矛盾所具有的那种深刻性、尖锐性和经常性。以两个体系斗争为其主要战场的世界革命过程,客观上使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成为国内和国际生活的一切领域内争论的参加者。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之间的矛盾是基本的、最深刻的矛盾。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之间的矛盾具有全面性质,它深入到生活的一切方面,民族解放运动和帝国主义之间的矛盾却没有这种普遍性。只有当民族斗争和争取社会主义的斗争融合起来的时候,这个矛盾才开始逐渐具有普遍性和全面性。作者还断言: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之间的矛盾的发展,以及社会主义力量和威力的增长,不仅对于社会主义各国人民,而且对于民族解放运动的命运以及资本主义各国无产阶级的斗争,也就是对于全人类的命运都有决定性的意义。殖民主义和民族解放运动之间的矛盾,不仅在现时代之前很久就产生了,而且在全世界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结束之前,当社会主义对帝国主义占压倒优势,而帝国主义最终失去其掠夺其他民族的可能性的时候,就能得到克服。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之间的矛盾,就所有最重要的特征来说,最深刻地表现着现时代的实质,决定着现时代的发展,因此,它是现时代的基本矛盾。作者接着分析了现时代的基本矛盾在经济、政治等领域中的表现,认为:资本主义的和前资本主义的私有制和社会主义的公有制是这个矛盾的基础;在这个意义上,一切为私有制所统治的国家在客观上都同社会主义对立。战争与和平的问题是现代政治中最重要的问题,在这里,帝国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相对立。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在这个问题上的矛盾,同时代的其他矛盾——帝国主义和民族解放运动之间的矛盾、资本主义国家里劳动和资本之间的矛盾、垄断组织和大多数人民之间的矛盾——互相起作用,并在一定程度上融合起来。战争与和平问题变为全人类头等重要的问题,它超出了狭隘的阶级利益范围。作者最后作出结论说:现时代的基本矛盾就是两个对立的社会体系(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之间的矛盾这个定义,是最完全、最确切的。  相似文献   

9.
作者认为,对辯証矛盾进行結构分析,要求在客观矛盾中区別开外在水平和内在水平。外在水平是內在水平的表现形态。在外在水平上,对立面的轉化意味着一个对立面在另一个对立面中消失。在內在水平上,对立面的轉化是相互轉化,因此真正实现了对立面的同一、相互渗透。差別、对立、两极化、冲突、对抗是矛盾的外在表现形式,不是辯証地进行思考的人也能看出这些形式,但对这些形式的确定并沒有揭示出对立面相互渗透、同一的“机制”。作者不同意把矛盾定义为一个統一的、完整的现象之中的对立面的相互作用,也不同意把矛盾定义为互为前提、相互制約而又相互排斥的对立面的关系,而主张用“同一”、“直接統一”、“相互渗透”代替“相互作用”、“制約”等詞。他把辯証矛盾定义为某一体系的各个相互排斥的因素之間的內在的、能动的关系,这种关系是这些因素的相互渗透所决定的。他反对把辯証法变为上和下、善和恶、左和右等等平凡例子的总和的所謂“辯証”經驗主义。他反对外部矛盾的提法,认为辯証矛盾始終是內部矛盾。外部矛盾所表示的,实质上不是矛盾本身,而只是矛盾的表现形式,或者甚至是事物之間的外部联系形式。  相似文献   

10.
在发展的辩证概念中,对立面的统一的实质、地位和作用,是列宁所提出并解决的辩证唯物主义的最重要问题之一。然而,在我们的哲学著述中,这个问题长期间没有得到研究。在斯大林关于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的规律的表述中,对立面的统一被归结为指出对立面共同存在的事实,而实质上是把哲学研究的这个问题给取消了。对立面的相互关系实际上以它们的斗争与斗争尖锐化的必然倾向而“告终”。最近以来,对立面的统一  相似文献   

11.
作者首先指出,对立面的統一这个概念具有許多含义。在一种場合下,对立面的統一意味着矛盾双方的存在的相互渗透和相互制約。这种对立面的統一(相互制約)并非仅仅是某一过程的个別发展阶段,而是貫穿在整个过程中,因而是絕对的。沒有对立面的統一,就沒有对立面的斗爭;沒有协作,就沒有斗爭,反之亦然。在另一种場合下,对立面的統一意味着对立面的一致、同一、同等作用,这种对立面的統一是有条件的、暫时的、易逝的。作者不同意В.И.斯維德尔斯基等人把对立面的統一理解为对立面斗爭的暫时发育不足,也不同意А.А.沙特巴洛夫把对立面的統一(同等作用)理解为对立阶級的利益的暫时一致,也不同意М.Н.魯特凱維奇把对立面的一致、同等作用理解为斗爭中的对立力量的平衡,也不同意В.П.契尔特科夫把对立面統一的相对性理解为对立面平衡、靜止、稳定的相对性。作者接着分析辯証矛盾的結构。他說,辯証矛盾是事物、现象、过程的对立方面以及从其中产生的矛盾发展傾向的統一和相互排斥(“斗爭”)。对立傾向是在相应矛盾的基础上展开。例如,在社会生产和私人占有之間的矛盾的基础上,产生了資本主义所特有的两种对立傾向,即資本的积累和集中与人民群众的消費受到限制。这两种傾向尽管是对抗性的,但也是統一的,这种統一不仅是指相互制約,而且指朝着一个方向发生作用。后来,才在这两种傾向之間发生分歧,它們开始朝着不同的方向发生作用,而矛盾最后在社会革命过程中得到解决。作者认为,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在于生产者在对基本生产資料的关系上平等和在分配上不平等(按劳分配而不是按需分配)之間的矛盾,并在此基础上产生了社会基金分配和按劳分配这两种对立傾向。苏联在今后二十年內按劳分配将占主导地位,然后两种傾向达到某种平衡,再后是社会基金分配占主导地位,最后按劳分配完全被排挤掉。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对立傾向发展的辯証法是:从对立傾向的同等作用,通过相异作用,而达到新的对立傾向的同等作用。在从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的条件下,对立面統一的相对性意味着对立傾向朝着一个方向发生作用是暫时的、有限的,而对立面斗爭的絕对性則意味着对立傾向在过程的一切阶段上都是相互排斥的。作者最后說,在共产主义建設过程中对立傾向的存在給我們提出了自觉地利用对立傾向并巧妙地把对立面結合起来这个极其重要的任务。  相似文献   

12.
在本文中,作者首先批评苏联学术界中的经验主义倾向。他指出,苏联有一部分社会科学工作者过分沉溺于研究十分烦琐细小的题目、积累材料和对材料作简单的描述,而低估哲学概括的意义。但他胡说这种情况也是所谓“个人迷信的环境”造成的。他说,过去对波克罗夫斯基等人的严历批评,不能不引起社会科学中贬低理论思维的现象。他主张历史唯物主义就是所谓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学,而反对建立一门与历史唯物主义并列的“具体社会学”,也反对把对经济、劳动,文化、家庭、日常生活等等的研究包括到社会学的对象之中,反对把社会学理解为关于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科学。作者断言,“历史唯物主义在某些地方巳落后于时代,落后于社会生活和人文科学的需要”。他提出这样的问题:在阶级对抗和其他社会对抗已被消灭的条件下,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是否被对立面的完全一致所代替呢?如果不是,那么在这样的社会里社会矛盾是怎样的呢?他还认为,关于个人及共本质、权利、自由和全面发展的问题,现在开始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占居日益重要的地位。作者以一节的篇幅论述意识、精神因素在现时代的巨大作用。他说在资本主义世界里主观因素的作用也以特殊的形式在增长着。他认为证明这一点的是:“资产阶级的国家在经济关系领域内的作用正在增长,它力求把某些计划因素引入资本主义体系之中”而且“在资本主义列强的相互关系中出现了整体化的倾向,市场关系局部地得到调整”。他还说,在资本主义条件下有可能抑制工人阶级绝对贫困化规律的作用。在最后一部分里,作者公然修正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和阶级斗争学说的许多基本原理。他说,在社会主义社会里,社会发展的动力不是阶级斗争,而是各阶级为达到共同目的所采取的一致行动。又说,在目前的苏联,国家不是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暴力工具,而是全体人民用来解决共同任务的政治工具。他在反对把马克思主义阶级理论“庸俗化,,的幌子下,反对阶级观点,宣扬阶级调和论。他故意把民族解放斗争和阶级斗争对立起来,仿佛民族解放斗争就不是阶级斗争。他不以阶级观点分析民族民主国家的阶级实质,却笼统地说什么“民族民主国家的主要任务是为了捍卫民族独立而把一切反帝力量联合起来,并在适当条件下转向非资本主义的发展道路”。他宣扬世界热核战争的危险性,说“达种危险性迫使一切反对军国主义的力量不顾阶级差别而力求团结起来”,而且“甚至垄断资本的个别集团也是反对军备竞赛、反对挑起热核战争的企图的”。  相似文献   

13.
这里译出的是G.施梯勒《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中的辩证法》(柏林科学院出版社1964年)第六章。作者首先就《精神现象学》的“感性确定性”和“主人与奴隶”讨论了黑格尔关于对立面转化的学说,然后谈到马克思、恩格斯与列宁如何继承了这一学说,最后解释了对立面转化的昔干方面。作者只说黑格尔关于对立面转化的学说是唯心主义的,而没有指出它与马克思主义矛盾学说的根本对立;作者只谈黑格尔的这个学说的伟大贡献,而没有强调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这个学说的唯心主义与矛盾调和论的批判;作者只是抽象地谈对立面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而没有说出这种转化是经过斗争实现的,在阶级斗争中就是一个阶级消灭另一个阶级。作者甚至于说什么“关于对立面的转化,马克思主义哲学还没有任何成熟的理论”,贬低马克思主义辩证法。  相似文献   

14.
本文是苏联列宁格勒大学出版社1963年出版的《苏联向共产主义过渡时期辯证法規律作用的特点》一书的第一章。作者是列宁格勒大学哲学系主任。作者认为:唯物主义辯证法的对立面統一和斗爭規律在資本主义条件下以对抗性的对立面統一和斗爭規律的形式表現出来,而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和向共产主义过渡时期,則以非对抗性的对立面統一和斗爭規律的形式表現出来。这个規律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和向共产主义过渡时期有以下特点:一、它失去自发的和盲目发生作用的性质;二、可以保证非对抗性矛盾双方的大致平衡的发展,不会使它們达到尖銳化和冲突的地步;三、有些不可調和的对立面,如共产主义思想和苏联人意識中的旧殘余,不是相互依賴的;如果說它們相互依賴,那是錯誤的;四、不能无条件地說从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的过渡是現象向自己的对立面的轉化,因为“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之間存在着差別,而不是对立”;五、不需要用阶級斗爭和社会革命的手段来解决非对抗性矛盾。最后,罗任认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可以防止矛盾的尖銳化,甚至防止矛盾的产生。  相似文献   

15.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不可分割地互相联结的,在社会主义社会里,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相互联系有了新的发展。社会主义社会非对抗性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关系有几个特点:(1)实现更高的同一是目的,斗争是为了达到新的同一。(2)处理这类矛盾,一般应强调同一性,应把它摆在突出的地位。这有利于矛盾的缓和和解决。(3)解决这类矛盾,也不能忽视斗争。但斗争不能妨碍团结和统一,而是要加强人民的团结和统一;要通过斗争,实现在新的基础上的同一性。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  相似文献   

16.
费多谢耶夫的这篇文章发表在一九六五年《苏联科学院通报》第九期上,这是他在今年四月全苏唯物辩证法讨论会(有六百多人参加)所做的报告的压缩。费多谢耶夫这篇文章是彻头彻尾修正主义的,只不过在论证问题时耍了一套更狡猾更虚伪的手段而已。根据《哲学问题》杂志今年第十期有关唯物辩证法问题讨论会的长篇报道,他这个报告共分五部分:(1)辩证法随着生活的变化而发展;(2)过渡时代的辩证法;(3)现代历史过程的不平衡性和国际关系的辩证法;(4)发展的上升路线与下降路线;(5)社会主义发展的辩证法。费多谢耶夫在本篇文章中把那篇报告的第一、第二部分合在一起(第一部分有删节),这样便只有四部分了。原报告的第五部分,费多谢耶夫把它加以扩充,单独写成一文,发表在《共产党人》杂志今年第十四期上,这篇文章的译文排作这一组文章的第二篇。我们在译本文时,把原报告第五部分(社会主义发展的辩证法)略掉。作者在本文的第一部分里,除了重弹苏共关于现时代的主要矛盾是社会主义体系与资本主义体系之间的矛盾等老调之外,还提出一个“新”论点,即“就世界发展的范围而言,时代的基本矛盾则是内部矛盾”,这个矛盾对个别国家来说是“外部矛盾”,其间的辩证法是:“时代的主要矛盾决定时代的基本特点的发展和变化、世界发展的方向”,“决定两种对立体系竞赛和斗争的进程和结局”。这是他的一个基本观点。作者在第二部分中大肆宣传热核战争恐怖,说什么“如果说热核战争将会废除资本主义,那末它不但不会提前反而会大大推迟共产主义理想的实现”,甚至“可能提出人类本身存在的问题”;说什么“社会主义不通过社会主义国家和资产阶级国家之间的战争也能够得到胜利,在和平条件下也能够在全世界范围内胜利”。他并且再次荒谬地宣称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的“和平形式的革命飞跃”具有“现实的可能性”。第三部分谈到社会发展的上升路线(社会主义)和下降路线(资本主义)之间的所谓“辩证法”。这里他把资本主义社会中的阶级斗争和民族解放运动与帝国主义之间的矛盾,都说成“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时代基本矛盾的运动”。他给“非资本主义发展”下了一个定义:“这是从封建制度向社会主义的过渡,但是绕过资本主义阶段,这是社会主义革命的成熟和形成的过程”,这一过渡是“或多或少和平地”实现的。作者在这里实质上是在宣传外因决定论,企图麻痹资本主义国家中和民族解放运动中的革命力量,束缚他们的手脚,反对他们进行反帝的斗争,从而让苏美两大国来主宰世界人民的命运。  相似文献   

17.
事物发展的动力问题,是唯物辩证法同形而上学长期斗争的一个根本问题。“四人帮”形而上学猖獗,竭力鼓吹“斗争哲学”,把这一问题歪曲、篡改得不成样子。为了彻底批判“四人帮”的谬论,拨乱反正,加速实现四个现代化,必须对这一问题作出正确的回答。 一、矛盾的同一性是事物发展的基础和前提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任何矛盾都具有的两种根本属性。这两种属性有着密不可分的、内在的本质联系。同一性是包含着对立面的差别和斗争的同一性,斗争性是在对立面同  相似文献   

18.
<正> 理学奠基人二程,在他们的形而上的理学体系中,具有丰富的朴素辩证法思想,值得批判地吸取和正确地阐发。程颐指出:“盖天下无不二者,一与二相对待,生生之本也。”(《伊川易传》三)这是程颐对辩证法思想的纲领性的阐述。“天下无不二者”,言“天地间皆有对”(《遗书》十五),即天地间任何事物都存在着“阴阳”或两种对立势力,说明矛盾的普遍性。“一与二相对待”,是说统一物中的对立面,既是对立的,又是相互依存、相辅为用的。说明统一与对立的相互关系。“生生之本”,指对立物中的阴阳对立及其交感作用,是生生变化的源泉,说明事物的内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二程对辩证法的主要贡献,阐述如下:  相似文献   

19.
毛主席教导我们:“对立统一规律是宇宙的根本规律”。对立,是指统一(同一)中的对立;统一,是指对立(矛盾)中的统一;它们相反相成,是缺一不可的。毛主席有一次谈话中又说:“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意思是指事物在它的每一层次都有两个主要对立面,都是可分的,帮助我们深入事物的内部,认识事物的无限可分性。但不能借助这句话去肯  相似文献   

20.
社会公正指社会发展过程中利益分配的合理性。它所要解决的中心问题是如何协调社会与社会成员的利益关系,实现既定条件下最合理的利益结构,从而成为维持社会稳定发展的道德原则。社会发展是绝对的,社会公正是相对的。两者的关系是对立的统一。任何一个社会都不能靠牺牲公正来谋求发展,也不能靠牺牲发展来换取公正。因此,我们在研究社会发展问题时,一方面应防止对“生产力标准”的误解或绝对化,另一方面也必须重视公正问题,这样才能符合社会基本矛盾发展的状况。 社会公正与社会发展问题的基本点都归结为人的因素。考察人的因素关键问题之一,在于人的利益以及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相互关系。为了活跃人的因素,促进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必须坚持公正原则来协调好各种利益关系。 在社会大变革时代,在社会利益大调整中,社会不公正以利益冲突的方式表现出来。在社会主义社会,诸社会利益群体间的差别,是在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矛盾。我们的公正原则既不是平均主义,也不同于资本主义社会在“机会均等”掩盖下的贫富两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