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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几点法律思考 总被引:5,自引:1,他引:4
高玉玲 《医学与哲学(人文社会医学版)》2003,24(6):41-42
我国《宪法》第 3 8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民法通则》第 98条规定 ,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根据宪法和民法通则的这一规定 ,公民患病时应该享有知情权 ,为了保证患者这一权利的实现 ,我国相关的医疗卫生法律、法规中对患者的知情同意权作了明确的规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 1 1条规定 :在医疗活动中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 ,及时解答其咨询 ,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的后果。《执业医师法》第 2 6条明确规定 :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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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是指因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而造成损害的,依照法律规定由国家行政机关所承担的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第68条规定:“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公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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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案范围是行政诉讼中特有的问题,也是行政诉讼立法中争议的一个焦点.自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初创行政诉讼制度以来,经1989年的《行政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我国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呈逐步扩大趋势,这是符合行政诉讼制度发展方向的.但是从现代法治行政的角度来看,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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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宗教信仰自由,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处理宗教问题的一项长期的基本政策,也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同时也规定:"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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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朋友们:请让我介绍一下有关"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立法和当前实行的情况。分四点:
一、立法文件
1995年全国人大通过并经国家主席令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其第八条规定:“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这个规定的依据是《宪法》“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内容大家可以自行参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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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有人提出这样的问题,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中国,伊斯兰教可否有相适应的空间?能否持续健康地发展下去?回答是肯定的!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相同的“宗教信仰自由”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公民有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这个宗教和那个宗教的自由。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公民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这条纳入国家母法之列的规定表明了中国政府对宗教问题的观点和立场;也表明了国家对公民人权的充分尊重。《古兰经》第二章第二百五十六节说:“宗教信仰没有强逼,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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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我国宪法有关宗教问题有两条基本原则:一是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一是第二十四条,国家"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教育"。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拨乱反正,恢复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引导宗教走上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但在另一方面,信教人数持续膨胀、宗教和有神论的社会影响持续扩大、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加剧、有神论渗入党员队伍思想等问题不断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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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以下简称《爱国主义教育法》)已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以法治方式推动和保障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对于传承和弘扬民族精神,凝聚力量,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意义重大而深远。《爱国主义教育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增强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和爱国情感,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包括佛教界在内的全国宗教界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和法治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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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8]33号)精神,省政府决定在今天召开第一次民族工作联席会议,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有关问题。召开这次会议,也是落实去年省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以下简称“一法两规定”)进行执法检查所提意见和建议的整改落实措施,是省政府定期听取并研究民族工作、推动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长效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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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8]33号)精神,省政府决定在今天召开第一次民族工作联席会议,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有关问题。召开这次会议,也是落实去年省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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