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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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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个人主义与平等主义是罗尔斯的公平正义理论的基本承诺,但是,罗尔斯的以《万民法》为核心的国际正义理论却放弃了这两个承诺,因而罗尔斯的国际正义理论遭到了世界主义者的严厉批评。在世界主义者看来,罗尔斯的国际正义理论对国际原初状态的设计是有缺陷的,对国际正义之目标与主题的理解是错位的,对国际分配正义原则的拒斥是错误的,他的国际人权清单过于简略,他的国际宽容的标准过于宽松。  相似文献   

2.
《学海》2020,(1):81-91
代际正义理论是当代道德哲学和政治哲学中的重要理论之一,约翰·罗尔斯的代际正义理论在当代有关代际正义理论的研究中处于重要地位。罗尔斯并不主张将其差别原则直接用于处理代际问题,而是建构了一种以"正义的储存原则"为内核的代际正义理论。不少论者认为,罗尔斯的代际正义理论与其差别原则之间存在一种张力,他在其后期著作中修正了自己的观点,始终坚守"当下时间进入解释",但放弃了其起初坚持的"家族模式的动机假设"。实际上,不少批评者误解了罗尔斯的代际正义理论,其代际正义理论能够获得一种融贯的解释。  相似文献   

3.
罗尔斯在《正义论》中提出的差别原则一直备受质疑,因为它不仅可能与效率原则冲突,而且可能违背罗尔斯自己的互惠原则。此外,差别原则能否在原初状态被选择也成问题。事实上,按照罗尔斯用以拒斥古典功利主义正义观的根据,差别原则不能被视为严格意义上的分配正义原则,因为其所基于的是仁爱或言人类之爱,这一仁爱在其自身并不包括裁决利益冲突的分配原则。所以差别原则应当被解释为一种弱意义的劝导原则,这也可以避免其所面临的诸多困难。  相似文献   

4.
罗尔斯在《万民法》中所提出的国际正义学说近来已经受到一些世界主义正义观的倡导者的严厉批评.借助于罗尔斯的政治本体论,可以表明这些批评者对罗尔斯的批评在某些重要的方面是令人误解的,罗尔斯不仅对基本人权的实现持有一个普遍主义的承诺,而且其国际正义理论因为充分认识到了合理的多元主义的事实与分配正义的本质而在理论上具有独特的优越性、在实践上具有现实的可行性.  相似文献   

5.
针对现实正义问题,阿马蒂亚·森批评罗尔斯的建构方法是不必要的,但罗尔斯通过批评社会选择理论,阐明了建构方法的理论诉求是通过建构非经验的选择约束框架——原初状态,让"互不关心"的人们达成社会合作.罗尔斯与森在理论方法上共享了一种社会选择思维——社会原则由个体选择产生,但建构方法论证了社会合作的理性规范,这是社会选择理论无法论证的.鉴于所有针对现实正义问题的经验选择均有赖于一个社会选择框架的存在,而社会选择框架以社会合作为前提,罗尔斯的建构方法是经验选择的必要前提.  相似文献   

6.
论西方马克思主义对罗尔斯正义论的批判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袁久红 《学海》2002,3(2):26-30
作为当代西方自由主义正义理论的典型代表的罗尔斯的正义论 ,自其在 2 0世纪 70年代提出后就遭到了来自西方马克思主义思想阵营的尖锐批判。西方马克思主义者指认罗尔斯的正义论有十大错误 ,包括脱离社会生产来抽象谈论分配正义、陷入了资产阶级个人主义、不加批判地假定了社会阶级存在的永恒性 ,等等 ,同时 ,罗尔斯提出的两个正义原则也存在内在矛盾 ,是乌托邦主义的。本文即是对西方马克思主义对罗尔斯正义论的批判的一个批判性考察  相似文献   

7.
对约翰·罗尔斯而言,正义观念的实践功能指的是它能否得到民主社会公民的一致认可,从而帮助他们在正义问题上达成共识.为了实现正义观念的实践功能,他的方法是诉诸一种抽象的组织化的理念,为民主社会的公共政治文化中互相冲突的理念和原则赋予融贯性.罗尔斯所提出的这一共识的基础,即一种正义观念,能否在现实中得到公民的认可,关键在于一种为了融贯性而做出的理论重构,相对于我们对正义的日常理解如何能够具有权威性,而罗尔斯恰恰在这个问题上有所回避.这表明,为了说明政治哲学如何能够解决我们的实践分歧,我们仍然有更多的工作要做.  相似文献   

8.
森把罗尔斯处理正义问题的进路概括为以追求单一的完美正义原则为目标的先验制度主义,他批评这种进路既非必要亦不可行.通过澄清一些误解,能够论证在正义这个问题上,界定单一的正义原则是必要的,但罗尔斯的所谓合理的正义观念的确面临着由一种高阶无偏倚性要求带来的多元化压力.为此,罗尔斯提出了一定程度上化解这种压力的途径及合理性.  相似文献   

9.
罗尔斯在正义战争传统的基础上探讨了开战正义和战时正义,并补充了战后正义.罗尔斯的正义战争观和其社会正义理论有密切的联系,并且深受沃尔泽正义战争思想的影响,但又与其有所不同.罗尔斯的正义战争观也存在理论上的困境,为今后的正义战争研究指明了方向.  相似文献   

10.
罗尔斯认为医疗保健的功能在于保证每个公民自由而平等的道德地位,与其相关的具体决策在立法阶段而非原初状态中进行。格林将卫生保健当作社会基本善之一,并确立了卫生保健的平等可及原则,这种理论由于严重修改了罗尔斯正义论的理论框架而难以成功。丹尼尔斯发展了罗尔斯的机会公平平等理论,认为卫生保健应受到机会公平平等原则的约束,以保证每个人都能获得正常机会范围内的公平份额。他的论证成为卫生保健分配正义最为重要的论证之一。  相似文献   

11.
在《正义论》(1971)出版20年之后,罗尔斯公开声明,在理论中将正义理论描述为理性选择理论是部分错误的.这里包含两个主要的问题,它们关系到构建原初状态和两个正义原则的最大最小值的推论.由于在霍布斯的模型中,道德与理性是不相关的,所以罗尔斯试图构建一个公平的原初状态.因此罗尔斯的理性契约论证明是理性而公平的模型.但是这个模型犯了道德假设先于理性的循环错误,而这一点或许是理性上任意的.而且,由于它具有非常保守的规避风险的心理态度,罗尔斯就无法表明,在两个正义原则的最大最小值的策略推论中,较高级的理性会凌驾于其他策略中的理性.这些就是罗尔斯不得不承认错误的原因.出于他的正义理论的辩护策略,罗尔斯转向了康德的自由概念和平等的道德人的概念,而围绕康德的概念是存在一些争议的.  相似文献   

12.
在罗尔斯的正义理论中,差别原则是最富创见也是争议最大、最受质疑的政治主张。罗尔斯差别原则的首要问题在于:站在原初状态下的定约者,并不必然像罗尔斯所论证的那样遵循最大最小原则进行选择。借用当代实验经济学关于人们在原初状态下选择分配原则的研究,可以为罗尔斯不能从"原初状态"中推导出差别原则提供一个论证。  相似文献   

13.
正确理解原初状态中立约人的特征对于理解罗尔斯作为公平的正义理论体系至关重要。判定正义原则与利己主义之间关系的关键在于作为公平的正义理论是否将自利原则视为其理论体系的首要价值,我们不能因为该理论承认立约人的理性选择的自利考虑而判定其是利己主义。任何企图从立约人合理性选择推出理性选择的思考进路,都是对原初状态的误解。  相似文献   

14.
毛兴贵  谭杰 《现代哲学》2005,64(4):28-34
政治义务是政治哲学的核心问题。哈特首先用“相互限制原则”来解释政治义务,这一原则为罗尔斯所继承并加以修正。鉴于该原则存在的诸多问题,罗尔斯在《正义论》中削减了它在政治义务的道德证明中的作用,而诉诸正义的自然责任原则。这个原则仍然受到来自多方面的批评,许多罗尔斯的追随者对这些批评作了回应。罗尔斯从公平游戏原则到自然责任原则的转变反映了他对契约论不同的态度。  相似文献   

15.
在《正义论》中 ,罗尔斯把功能上与政治义务 (politicalobligation)相当的道德要求建基于“正义的自然责任” (naturaldutyofjustice) ,尤其是“支持与推进正义制度”的自然责任。① 他对这一观点的论证是粗略的 ,并且是不令人满意的 ,我将揭示这一点。尽管在表面上具有直觉上的明显性 ,但自然的政治责任并不能支持政府最重要的方面。对罗尔斯的这种批评对他下述整个观点提出了质疑 ,即我们之所以具有作为道德要求的政治义务 ,仅仅因为我们是人 ,而不是因为我们与特定政府的关系。在《正义论》中 ,…  相似文献   

16.
陈飞 《现代哲学》2023,(3):26-33
罗尔斯在建构其正义理论体系的过程中,多次谈到马克思的思想,并从中获得重要的思想资源,并给予很高评价。正义问题是罗尔斯解读马克思的核心问题。罗尔斯对马克思正义理论的解读包括三个方面:一是通过劳动价值论批判资本主义制度的非正义性;二是通过回应国际学界关于马克思与正义问题的争论,提出马克思预设的正义观;三是分析共产主义社会作为超越正义的社会是否值得期许。罗尔斯对马克思正义理论的解读蕴含着双重维度——政治经济学批判与自由主义政治哲学,他抓住了马克思正义理论的实质,但对共产主义与正义的关系存在着根本性的误读。  相似文献   

17.
正义的可能及其陷阱——一种对罗尔斯正义观的审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罗尔斯认为正义可以通过两个层面的努力得以实现:一是从宏观上建构正义社会,二是从微观上促使个体获得充分的正义感。对于前者,罗尔斯认为可通过正义原则运用的四个阶段(探求正义原则、立宪、立法和行政司法)来实现。对于后者,他认为可以通过善的内在化或交叠共识方式来完成。可惜的是,由于罗尔斯的正义观本质上是相互性正义观,它以互助互利、相互期待、对等对待作为基础,这使得正义无法脱离铢锱必较的个体利己主义倾向,在正义严重缺乏的社会无法获得实现。  相似文献   

18.
一、正义论的主要观念我的目的是要提出一种正义观,这种正义观进一步概括人们所熟悉的社会契约理论(比方说:在洛克、卢梭和康德著作中的契约论),使之上升到一个更高的抽象水平。为做到这一点,我们并不想把原初契约作为一种要进入一种特殊社会或建立一种特殊政体的契约,确切地说,我们的指导思想是:适用于社会基本结构的各种正义原则是原初契约的目标。这些原则是那些想促进他们自己的利益的自由和有理性的人们,将在一种最初的平等状态中接受的,以此来确定他们联合的基本条件。这些原则将调节所有进一步的协商,详细说明各种可  相似文献   

19.
罗尔斯吸收并改造了康德的定言命令理论,提出了一个"合理而理性的行动者在原初状态中的一致同意"的命题,作为社会正义原则的基础。他认定康德的理论有一些致命的缺陷,并且试图把定言命令的三条公式联合在他的原初状态之中,以便克服这些缺陷。同时,罗尔斯还认为,在关于社会正义原则的慎思中,一些合理的经验性的条件必须得到保留。因此,他用无知之幕取代康德的目的公式,以削弱后者过于严苛的限制。  相似文献   

20.
马克思和罗尔斯似乎有着十分不同的正义观。马克思主张,正义概念的功能,在意识形态上表现为以主导生产模式所要求的操行,作为具有普遍约束性的律令。罗尔斯则主张,正义是社会制度的第一美德,它的法则可能被所有这样的人所认可:他们公正、合理地商讨的问题,是如何公平划分彼此之间在社会合作中的负担和利益。尽管体现在马克思和罗尔斯立场之间的种种重要不同仍然存在,但笔者认为,这两种正义观上显然不同的立场,是能够调和的。尽管受到黑格尔和康德的不同影响,马克思和罗尔斯的观点还是能显示出一致之处。在提出明确的正义政治概念时,罗尔斯认为,可以接受的正义原则,必须是在社会体制中能够实行的。这导致他的“康德式构成主义”,向黑格尔的观点靠近,在这一点上,马克思奠定了他对普遍的、社会先验的正义原则的拒斥。笔者认为,马克思和罗尔斯两人所追问的,都可以被看作是何种社会制度能够实现作为公平的正义原则。不过,其间仍有两点重要不同。首先,马克思憧憬的,似乎是一种超越休谟和罗尔斯所谓“正义环境”的社会,而对罗尔斯(2001,P177)来说,超越正义环境的社会则是乌托邦。其次,马克思认为,作为社会基础的市场关系应该被超越,因为这些市场关系天然地包含着生产者与生产的社会过程以及社会劳动产品的异化。虽然在超越正义环境的社会里,市场的消亡也许可能,罗尔斯却宣称,在要求必须公正解决竞争的任何社会里,市场消亡均不可能。笔者认为,如果将马克思对市场的拒绝,看作是从根本上拒绝“商品拜物教”,那么马克思和罗尔斯的立场就能调和。笔者的结论是,除了马克思关于未来无阶级社会概念中含有理想成分外,在资本主义及市场的正义观上,马克思和罗尔斯的立场相当接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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