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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明德慎罚的刑罚观,止讼、息讼的狱讼观,都是周人的政治理性的清晰表达。它说明了周人崇尚德治,以明察为前提去折狱用刑,其目的不是止于威,而是止于义。这种道德与文明使得刑罚与狱讼具有了教化功能,它化消极为积极,化纷争为和谐,化不断应对动态事件为稳定的长治久安。周人长期实践而凝定出的理念也成为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重大观念,在悠久的文化发展史中发生着深刻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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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是最能代表孔子哲学思想的范畴。“仁”的实质究竟是什么呢?孔子说: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论语·颜渊》,以下只注篇名)仁远乎哉?我欲仁,斯六至矣。(《达而》)当仁不让于师。(《卫灵公》)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已。(《雍也》)有能一日用其力于仁矣乎,我未见力不足者;盖有之矣,我未之见也。(《里仁》)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卫灵公》)君子无终日之间违仁,造次必如是,颠沛必如是。(《里仁》)求仁而得仁,又何怨。(《述而》)从这些论述看,“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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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无讼"思想自孔子提出后,成为了儒家所倡导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道德理想。而要实现"无讼"必须能够息讼或止讼。古代契约创制之始就是出于止讼的目的,预防讼争的发生和制止讼争的扩大。契约在中国古代被视为一种预防性制度性安排,具有"立信"、"结信"和"征信"的机制特征,这些机制特征具有止讼的功能。从传世文献看,中国古代契约非常丰富。但古代契约始终处于私法地位,止讼功能得不到充分的发挥,儒家倡导的"无讼"社会理想也就无从实现。如果把契约的私法地位上升到国家法的层面,以国家法的强制力保障契约的效力,其止讼功能将会对社会和谐稳定有所裨益,这正是我国古代契约的止讼功能所具有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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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于孔子的"无讼"思想作为中国传统社会基本法律价值取向,对于晋商的商业活动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儒贾相通的价值观造就了晋商的耻讼心理,和为贵的儒家思想决定了晋商惯于以非讼方式解决纠纷。晋商"无讼"现象的制度渊源在于明清时期以调解息讼为取向的纠纷解决机制,其组织渊源在于晋商的亲缘、地缘组织形态以及晋商严格的行规号规等。晋商"无讼"对于当今企业形成和谐商业关系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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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言行,君子之枢机,枢机,制动之主。枢机之发,荣辱之主也。言行,君子之所以动天地,可不慎乎。"这是《周易》中记载的孔子说过的一段话。孔子将言行的重要性比喻成个人的枢机。枢机一发,主宰荣辱,可以惊天动地,不可不慎重。孔子善于说话,他说话既讲内容,又讲原则,还讲方法,即便是批评学生,也能让其欣然接受。让我们一起从《论语》中学学孔子的说话之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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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孔子正名思想的提出孔子的正名主张,显见于《论语·子路》:子路曰:“卫君待于而为政,子将奚先?”子曰:“必也正名乎!”子路曰:“‘有是哉,子之近也!奚为正?”子曰:“野哉由也!君子于其所不知,盖阈如也。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于于其言,无所苟而已矣。”可见.子路与孔子问答,关乎卫君待子为政事。对此,还可从《论语·述而》中找到另一记载,此即于贡与孔子问答:冉有曰:“夫子为卫君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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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家学者普遍认为《论语》所记"攻乎异端,斯害也已"章是孔子对异己之说的攻讦、抨击之语,但是这种带有浓厚文化专制色彩的释解,似乎与孔子一贯宣扬的兼蓄思想格格不入。论者在考诸《孔子家语》等古籍中子贡与孔子论议"政在异端"的记载、定州汉墓竹简《论语》"攻"作"功"字以及《论语》的文本编撰特点之后,认为此章与《为政》篇篇旨相承,所论乃是为政之事,是孔子"各因其事"的一种为政理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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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在了解学生个别差异的过程中,总结出一种研究学生心理特征的好方法——“观察法”。在这方面他的主要论述有: 1.重视第一手材料,反对人云亦云。孔子说:“众恶之,必察焉;众好之,必察焉。”(《论语·卫灵公》)大家厌恶的一定要去考察,大家喜爱的也一定要去考察。他不肯无根据地随便褒贬人,“如有所誉者,必有所试点。”(《论语·卫灵公》)没有作过调查研究,没有客观依据决不对人有所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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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研究》2016,(1)
帛书《二三子》篇,孔子所引《鼎》卦上九爻辞作"鼎王■",今本作"鼎玉铉","■"为"璧"之形省,"王■"即"玉璧"。从孔子之释,推知此爻辞本当作"鼎玉鼏",义为以玉饰之、插鼎耳两孔而举鼎的鼎杠。"■"以与"鼏"形近而误为"鼏","鼏"通"璧",即《二三子》之"■"。"鼏"以与"扃"音义皆同,而通作"扃",又写为今文"铉",即今本之"铉"。孔子释《屯》九五爻辞,解"小贞吉"之"小"为"小民",解"大贞凶"之"大"为"大人",颇为新颖。孔子此释,至三国魏时仍有流传。其中"年■十壹"读为"年谷十一",指十取其一之田赋。孔子释《艮》卦辞,言及"精白","精"谓刚健中正、纯粹良善的初始先天之元。"精白"的内涵,当谓政治人物修养其心,去除邪恶,使心地洁白,从而使刚健中正、纯粹良善的先天精元呈现出来。"能精能白,必为上客",谓能呈现其精元,能洁白其心地,必为尊贵之大臣。"能白能精,必为古正",谓能洁白其心地,能呈现其精元,必为显贵之高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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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修《易童子问)认为,《易》之“十翼”各有瑕疵,其中纵有孔子之言,但非孔子之文章。本文认为。此论并非无可嘉许之处.但亦不免言过其实,而致疑于其所不应疑者。本文通过对“十翼”的逐一分析。得出结论《序卦传》与《杂卦传》确如欧阳修所言。既不具微官大义.也与孔子无关。《说卦传》与《周易》关系渺茫,以《说卦传》为孔子之所作,更属无稽之谈。大小《象传》之内容,则不离乎秦汉时代、以功名利禄为人生目的的俗儒之胸襟,亦可能为邹衍一派阴阳家言。而《彖传》乃《周易》哲学精义之所在,其中若干部分必在孔子之前已经集结。惟《文言传》与《系辞传》中所录孔子之言,必皆出于孔子及门弟子之手。欧阳修呼《系辞传》为“僭妄之书”,且具有“害经惑世”之罪愆.未免有褊狭愚昧之失。文章还对欧阳修所指《系辞传》中三种成卦之法的不相容进行了辨析,指出.究实此三者所指不同,可以并存而不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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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懿子问孝,孔子答以"无违",那么"无违"所针对的,从逻辑上看只能是父母,因而所谓"无违乎礼"、"不背于理"两说不能成立。"每事须从,无所违逆"的愚孝解读与孔子的一贯主张相抵牾,因而亦不可取。"无违"的正确解释当是"不违其志"。在孔子看来,孟懿子如能谨记其父孟僖子的嘱告,实现后者寄予他的学礼有成的期望,便是孝。关于"执鞭之士",持鞭驾车的人和市场守门人两说均不正确,它应是条狼氏的代称,条狼氏即为天子诸侯担任开道警戒任务的低级别官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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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德格尔用Ereignis取代"存在",意在摆脱存在的"有化",使存在归其本源并与价值的虚无剥离开来。Ereignis的本质不是存在的虚无,而是"无"之"在"即"无化"。"人"作为"有死者"对Ereignis的领会,本质上是对界限及有限性的领会,"无"乃是"剩余",Ereignis也见证了人之"无"。透过"话语"(Sprache)而通向"语言"(Sage)即真理,必诉诸于"最后之神",但"最后之神"到底反映了西方话语的有限性。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