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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记住这句话是3年前一个初冬的上午。那天学校刚开完家长会。第二天上午领导便将我“请”到办公室,很委婉地告诉我,一部分家长反映学生对语文课有意见,并提醒我如果下学期情况没有好转,就要调整我的课。我清楚地记得我是泪流满面地回到年级组的。初冬的风透过窗玻璃冷冷地吹来,风干了我所有的自信……我的起点很不美。刚刚走出大学校门就是一场大病。我只能草草将粮油关系挂在一个单位,然后回农村老家休病假。这一休就是整整两年,两年的生病与隔离社会已经让我变得很自卑。就是在这种恐慌中我走上了工作岗位。我来到一所子弟中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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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人"是一个基本的日常伦理观念。作为目标的"好人"和作为方法的"会做人"是"做人"的题中之义,在日常使用中显示出与现代公共生活不适应的问题。"做事"对"做人"的约束不等同于现代公共生活要求的客观性。即便如此,"做人"依然是一个具有生命力的观念,它越是接受符合时代共识的限制,越能焕发活力。"做人"观念起源于"家"这一独特的互动机制和关系网络,向家之外的语境扩展时不是推广某一种身份,不是推荐某一个品质,不是扩张某一类组织,具有开放的特点,这亦是它保持生命力的原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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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来,从广播、书刊、校园、研究机关,尤其是网站,公开的,秘密的,到处能听到和看到为基督教喊好的活动,说它铺头盖脸、无缝不入也不过分。如果是在教会、教堂,在合法的聚会点,属于正当的传教布道,以及信仰者虔诚流露,这反映了我们国家文化丰富多彩和宗教多元化的现实,是人们社会精神生活自由与活跃的一种表现,我们应该尊重,应该欢迎。但是,如果在整个社会舞台上,只能说基督教好,不许异议;以至用基督教和基督教的价值观指点我们的整个国家和国家的未来,那事情的性质就变了:宗教信仰自由属于所有公民的权利,不是宗教或哪一个宗教的特权;至于中国是否需要由宗教或由哪一个宗教来“拯救”,也不是用谁家的“上帝”来垄断的。最近看到高旭东教授写的一本书《中西文学与哲学宗教》,有个副标题《兼评刘小枫以基督教对中国人的归化》,就是反对一味对基督教说好,更反对用基督教“拯救”中国,用上帝名义“归化”中国人的。高在其中说,他读上海三联书店出版的刘小枫著《拯救与逍遥》,“记起伏尔泰对卢梭说的话:从来没有人用这么大的智慧想把我们变成野兽,读了阁下的书,我真想用四个脚来走路了”。当然,刘小枫主观上可能不是让我们用四个脚走路,只是请大家都去做个基督徒。所谓“信神!信神!信神!上帝耶和华及其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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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首往事,我真是痛心疾首。落到今天这种地步,完全是我自作自受。大学毕业后我很幸运地分配到市地税局工作,求我办事者自然不是少数。4年前的一天,某装潢公司老板为漏税问题找我说情,吃过晚饭请我到一家豪华浴城洗桑拿。洗完后进来一个打扮得很艳的小姐,要为我敲背按摩,我不知所以便默认了。谁知她敲了三五分钟,便不安分起来,我哪见过这阵势,吓得连连说:“别,别这样,你不要乱来!”可她满脸不屑,嗲声嗲气地说:“装什么正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