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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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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代孕,无论在生命伦理学界还是在生命法学界都引发了巨大争论。在代孕应否合法化问题上,学术界存在"应合法化说"与"不应合法化说"两种针锋相对的学说,这两种学说都基于各自的立场提出了相应的论据。立足于伦理与法律关系的角度,伦理是法律的基础,法律对于代孕的定位应取决于伦理对于代孕的定性。而在伦理上,代孕是一种违背人类天性的不合理行为。对于这种行为,法律应当予以禁止。从各个国家和地区的代孕规制立法来看,代孕应当为立法谨慎规制。当前,我国对代孕采取了完全禁止的规制模式,但在具体制度设置上还存在一些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2.
伦理与法律对冲下的代孕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进步使代孕成为可能,因女性子宫机能障碍而丧失生育能力的夫妇可以借别人的子宫获得与自己有遗传关系的子女,因而代孕有其社会必然性,合理的非商业化的代孕渐被多数国家接受并立法。我国禁止任何形式的代孕,但是近年来国内不少地区代孕现象屡见报端。通过对代孕现象的探讨分析,建议应从对社会和个人有利的原则出发,制定相应的伦理规范和严格的法律政策,允许代孕技术的合理应用。  相似文献   

3.
台湾地区“代孕”立法最新进展及其启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2007年3月21日,台湾地区在广泛调研、民主决策的基础上,终于颁布实施了《人工生殖法》,使争论已久的代孕人工生殖问题与《人工生殖法》正式脱钩,另行规制;此前,《代孕人工生殖法》草案也已经出笼,拟有条件开放代孕人工生殖。相关草案对代孕者、受术夫妻、代孕中介、代孕契约、亲子关系等问题都进行了具体规定。台湾地区的立法经验对祖国大陆完善包括代孕在内的人工生殖法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4.
2015年《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订中"禁止代孕"入法失败,"规范代孕"被提出,代孕制度立法困难凸显。实践中,"禁止代孕"未取得预期效果,海外代孕和非法代孕增多。无锡"冷冻胚胎案"后,胚胎如何处理促使代孕成为讨论焦点。在社会价值基础发生转变的前提下,基于法理、伦理、法经济学的立法考量分析规范代孕,并从年龄、婚姻、健康等方面对受术夫妻和代孕母亲的主体资格进行规制。在适用范围上允许不孕不育患者申请代孕,达到代孕与社会实际需求的融合,形成良性有序的代孕医疗制度。  相似文献   

5.
英国“代孕”合法化二十年历史回顾   总被引:5,自引:4,他引:1  
在英国,代孕人工生殖是合法的医疗手段。《布雷热报告》等调查报告对英国代孕立法产生了深远影响。为实现生殖自由、子女利益和社会秩序的平衡,英国拟制定一部专门的《代孕法》。  相似文献   

6.
在英国,代孕人工生殖是合法的医疗手段.<布雷热报告>等调查报告对英国代孕立法产生了深远影响.为实现生殖自由、子女利益和社会秩序的平衡,英国拟制定一部专门的<代孕法>.  相似文献   

7.
非商业性妊娠型代孕的伦理正当性主要表现在对不孕方的最大关爱和尊重,对代孕母亲和精卵捐献者高尚品行的尊重、赞赏,其合法实施也能弥补现行法律缺位导致的实体正义缺失。由于对代孕不良伦理后果和权益纠纷的过度焦虑和夸大,合理的代孕行为被压制和排斥在伦理正当性和合法化之外,既使不孕者正常权益无法得到尊重和实现,又使代孕母亲和所生子女的伦理地位和利益在"地下"代孕情境中难以得到法律保障。因此,在我国以家庭伦理为本位和重视生儿育女的伦理语境下,通过妊娠型代孕合法化的政策实践就能很好地解决代孕面临的各种伦理、社会问题。  相似文献   

8.
完全代孕作为代替他人进行分娩的互助行为,具有伦理上的正当性与合理性,给予不孕方人文关怀与平等尊重。作为一种医疗行为建立在双方知情同意基础上进行的合理代孕,其行为主体不论是委托夫妻还是代孕女性都具有其伦理正当性并应给予相关法律的保障;尽管反对代孕者多只是强调代孕所带来的伦理后果与利益纠纷,但更应有效规制合理的代孕行为,规避其伦理风险与利益纠葛,保障"完全代孕"的合法化制度环境,在我国以家庭伦理为本位的语境之下重视不孕者生儿育女的需求,从而有效规约完全代孕行为所带来的伦理及其社会问题。  相似文献   

9.
代孕虽被禁止,但代孕引发的亲权纠纷时有发生。判断代孕子女亲权关系的焦点问题是应当以什么标准来界定代孕子女法律上的父母亲权关系。就该问题,目前四个判断标准,血缘说认为谁是卵子提供者谁是母亲;分娩说认为谁分娩谁是母亲;契约说认定根据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判断谁是母亲;子女最佳利益说认为应当根据对代孕子女的最佳利益标准来认定亲权关系。以真实案例为背景,辨析判决结果,认为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和社会环境下,应当以维护子女最佳利益为目标,综合考虑辅助生殖技术的初衷、公序良俗等因素,针对不同情况,适用不同的认定标准。  相似文献   

10.
代孕生殖技术已有三十多年的历史,一直备受争议。代孕生殖的技术概念包括完全代孕和部分代孕两类。基于遗传学联系、情感联系和伤害风险的考量,只有不孕夫妻提供精卵、代孕女性孕育分娩的完全代孕在实践中可行。同时,基于合作生殖的视角,虽然代孕生殖可能引发人们对传统婚姻伦理和亲情伦理的种种论争,但是通过完全代孕技术帮助不孕夫妻的代孕女性不是破坏婚姻关系的所谓"第三者",代孕女性"生而不养"的事实亦不应被斥责为不道德。  相似文献   

11.
代孕女性工具化问题是代孕研究的一个核心问题。代孕反对者认为代孕女性为他人生殖后代,被当作生殖工具,使代孕女性的人格尊严受到贬抑,因此代孕是不道德的。本文基于生殖能力本身具有工具属性的客观事实,从代孕女性和代孕需求方的代孕目的、代孕女性与代孕胎儿的情感异化、代孕女性与代孕婴儿的分离异化三个方面,辨析代孕女性工具化问题的含义及其伦理问题,尝试论证代孕女性未被仅仅当作生殖工具。  相似文献   

12.
可行性上,代孕的社会需求旺盛、社会供给充沛、技术成熟可行;认同度上,除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及其禁令管辖系统范围内,民、商、学和实务等社会各界更多取向认可和开放(有偿)代孕。试图对代孕本身及其相关主体、现制和社会意识进行法理学上不设预定的求证与解析,尽可能探求出一有据、可信且具说服力之答案,最终得证——有偿代孕不具正当性。该论证过程的另一副产品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款在法理上合法、有效,虽有瑕疵但可补正。  相似文献   

13.
全球首位“代孕爸爸”托马斯&#183;比提的高调出现,带来了一场激烈的关于生命伦理与法律的大讨论。变性人的婚姻、生育及代孕问题让我们不得不对变性手术、人工辅助生殖技术以及代孕技术这些新兴生命技术进行再思考。我们不仅要肯定新兴生命技术的合理性,也要防止其所产生的潜在负面影响。合理利用新兴生命技术,客观地分析该事件并制定相应的法规是避免出现伦理道德和社会混乱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14.
辅助生殖技术的开展为医学伦理带来了新的内容和挑战。我国卫生部于2001年2月20日发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中规定,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符合有利于患者的原则、知情同意的原则、保护后代的原则、社会公益原则、保密原则、严防商业化的原则和伦理监督的原则。开展辅助生殖技术的条件之一是医疗机构建立生殖医学伦理委员会。伦理委员会是教育性、咨询性、义务性及独立组织。生殖医学伦理委员会应依据上述原则对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全过程和有关研究进行监督,开展生殖医学伦理宣传教育,并对实施中遇到的伦理问题进行审查、咨询、论证和建议。  相似文献   

15.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伦理评估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辅助生殖技术 (AssistedReproductiveTechnolo gy,ART)是近代医学发展中治疗夫妇不孕的新技术。人工授精 (ArtificialInsemination ,AI)和体外受精 -胚胎移植技术 (InVitroFertilizationandEm bryoTransfer,IVF -ET)是辅助生殖技术的两个组成部分[1] 。由于在该技术的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地涉及到精子、卵子和孕卵的冷冻保存、转赠以及代孕等问题 ,同时使生育这种人类的本能从私人的事情变成能处于专家和机构的控制之下 ,这就使ART…  相似文献   

16.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对人类自然出生方式和自然生命的深度干预与技术控制,使儒家传统生命伦理观遭遇伦理挑战,以致儒家生命伦理难以对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提供及时有效的价值引导。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临床应用也受到以儒家为主导的传统价值理念的诘难。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作为人类精神文化的产物,应当接受儒家生命伦理理念的价值引导和约束。同时儒家生命伦理理念也应当归纳、包容新的科技价值理念,在科技与伦理之间寻找平衡点,发展出新的伦理原则和哲学基础来应对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引发的诸多伦理困境。  相似文献   

17.
探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的特征及意义,采用类比法、逻辑法进行研究,归纳概括出该<原则>五方面特点,认为该<原则>是我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伦理调控规范化建设的重大发展,对提升我国该技术领域的伦理水平,促进该技术健康实施意义重大.  相似文献   

18.
作为现代科技进步之一的辅助生殖技术,是目前世界各国广为采用的治疗男性不育措施的重要方法。从女性关怀角度思考其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即造成生育与婚姻分离,冲击传统家庭模式,造成遗传物质、代孕的“商业化”倾向等,并提出倡导女性关怀的意义,以更好地促进该技术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9.
老龄女性行辅助生殖技术生育不仅存在其自身生育权与生命健康权的矛盾,还存在其生育权益与子代健康发展权益、配偶健康幸福权益以及人类社会生存发展权益之间的矛盾。考虑到老龄女性生育获益与风险的差距,并出于对各个主体权益的平衡,我国有必要对老龄女性实施辅助生殖技术生育的自由予以权衡和规范,主要措施包括完善辅助生殖技术相关法规,将年龄因素纳入辅助生殖技术适用对象评判标准;生殖伦理委员会在充分讨论、全面考虑、综合衡量基础上指导医疗机构合理决策;生殖医疗机构正确引导老龄女性对辅助生殖技术的认识并辅以心理疏导。  相似文献   

20.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医疗机构医学伦理委员会是医学伦理机制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具有特定的职责、功能和作用。与国际上医疗机构很早就普遍建立了多方面、多层次的医学伦理委员会并全面开展活动的历史相比 ,我国医疗机构辅助生殖医学伦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委员会 )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尚处于起步阶段 ,活动亦不规范。而我国人类辅助生殖医疗事业的健康发展正急切呼唤规范和加强委员会的活动 ,但有关配套的规范性文件一时还未来得及出台。要积极有效地开展委员会的活动 ,迫切需要根据 2 0 0 1年卫生部发布的《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伦理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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