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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叶小文局长同参加中央社院读书班的道教中青年教职人员座谈本刊记者1996年11月15日下午,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叶小文局长来到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同参加中央社院第十二期中青年爱国宗教教职人员读书班的全体学员亲切座谈。这期读书班是中央统战部、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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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会主义学院举办第十一期中青年爱国宗教教职人员读书班云南上座部佛教中青年僧人参加学习本刊讯1996年4月25日,第11期中青年爱国宗教教职人员读书班在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正式开学。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直接关怀下,有关部门为使广大中青年宗教教职人员对我国...  相似文献   

3.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道教中青年爱国宗教教职人员读书班开学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第十二期中青年爱国宗教教职人员读书班于1996年10月24日举行开学典礼。本期读书班的学员为道教中青年教职人员,他们来自北京、上海、广东、湖北、陕西、四川等21个省区市,共40人;其...  相似文献   

4.
刘东 《法音》2011,(10)
本刊讯为切实推动全国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两个专项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佛教事业健康发展,国家宗教事务局于9月23日至26日在吉林省延吉市举办了中国佛教协会常务理事读书班。出席中国佛  相似文献   

5.
在中央统战部和国家宗教局领导的关怀下,我有幸参加两个部门联合举办的全国佛教界代表人士读书班,通过这次学习和参观,使我深受教育。 这次举办全国佛教界代表人士读书班,对于佛教界学习贯彻中共十七大精神,促进和发展佛教事业,是一次难得的机遇。也是我向大家虚心学习的好机会。一次生动、深刻的教育,使我丰富了知识,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更新了观念。  相似文献   

6.
在中央统战部和国家宗教局领导的关怀下,我有幸参加两个部门联合举办的全国佛教界代表人士读书班,通过这次学习和参观,使我深受教育。这次举办全国佛教界代表人士读书班,对于佛教界学习贯彻中共十七大精神,促进和发展佛教事业,是一次难得的机遇。也是我向大家虚心学习的好机会。一次生动、深刻的教育,使我丰富了知识,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更新了观念。  相似文献   

7.
一 今年5月,国家宗教局利用举办全国道教界代表人士读书班之机,组织各地填写了《道教教职人员基本情况调查表》、《高学历道教教职人员信息表》、《道教人才建设调查问卷》等调查问卷,对全国道教教职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摸底统计。统计结果显示:近年来各地人才培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全国来看,道教教职人员中人才总量不足、整体素质不高的情况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善。  相似文献   

8.
本刊讯8月3日至6日,辽宁省首届藏传佛教教职人员培训班在东北藏传佛教中心——阜新瑞应寺举办。8月3日上午,瑞应寺隆重举行了辽宁省藏传佛教教职人员教育培训基地揭牌仪式。中央统战部七局徐志涛副局长,中国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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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音》2021,(5)
正本刊讯2021年5月9日,中国佛教协会第十届理事会佛教教育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清华大学考察时的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宗教院校管理办法》《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和中央统战部王作安副部长在中国佛教协会第十次全国代表会议开幕式上的讲话,  相似文献   

10.
<正>四川省举办藏传佛教寺庙教职人员培训班近日,四川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委共同举办了全省藏传佛教寺庙重要教职人员培训班,阿坝州、甘孜州和凉山州木里县的近70名藏传佛教寺庙重要教职人员参加了培训。此次培训采取课堂集中学习与外出参观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习围绕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宣讲、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  相似文献   

11.
《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办法》已于2006年12月25日经国家宗教事务局局务会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局长二OO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第一条为了保障宗教教职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及备案管理,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宗教教职人员,是指宗教团体按照本宗教的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办法认定的从事宗教教务活动的人员。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办法由全国性宗教团体结合本宗教的实际分别制定,并报国家宗教事务局备案。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是宗教教职人员的备案部门。第四条宗教团体应当将…  相似文献   

12.
为了培养爱国爱教的年轻一代伊斯兰教职人员,新疆莎车县伊斯兰教协会举办了第五期宗教人士培训班。培训班于1991年11月20日开学,1992年2月20日结束,为期四个月。来自23个乡、镇的教职人员83名参加培训,年龄最大的35岁,最小的26岁。  相似文献   

13.
4.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的合法权益包括哪些?《条例》规定的宗教团体的权益主要包括:按其章程开展活动,组织宗教活动(第六条、第十二条、第二十二条),认定宗教教职人员(第二十七条、二十八条),编印宗教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第七条第一款),举办宗教院校(第八条),选  相似文献   

14.
《法音》2021,(2):7-11
2021年2月9日,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15号公布了《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的公布施行,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规范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加强宗教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5.
汤洪源 《法音》2021,(4):14-17
国家宗教事务局2021年2月9日公布的《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将于2021年5月1日起施行。该管理办法在原有两个备案办法(2006年公布、2007年施行的《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办法》和《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办法》)的基础上,进行了制度整合和扩充,廓清宗教教职人员管理主体,明确管理权责,完善备案程序,规定教职人员权利义务,引导信息化管理,为宗教事务治理构建了更加严密完备的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16.
正福建省天主教教职人员研修班在中央社院举办6月18日至24日,由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福建省委统战部、省民族宗教厅以及省天主教"两会"共同举办的2017年福建省天主教教职人员研修班,在中央社院举办。本期研修班是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推进天主教爱国力量建设,结合新形势下天主教工作特点举办的一次重要的培训活动,是研修班的创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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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2010年2月10日,国家宗教事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民政部、卫生部联合发布《关于妥善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意见》,为各地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提供政策指导。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是近年来宗教界人士普遍关心的问题之一。宗教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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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朋友们:值此中国伊斯兰教经学院成立50周年之际,我谨代表中央统战部,向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向中国伊斯兰教经学院的全体教职员工和历届毕业生表示热烈的祝贺和衷心的祝福!向参加纪念活动的各位来宾表示诚挚的问候!中国伊斯兰教经学院是新中国成立后举办的第一所全国性宗教院校,是在毛泽东、周恩来、李维汉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亲自关心下,由中国伊斯兰教协会主办的唯一一所培养较高级中青年伊斯兰教教职人员的宗教院校。半个世纪以来,中国伊斯兰教经学院始终围绕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以培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具…  相似文献   

19.
《中国宗教》1995,(收录汇总):71-71
什么是宗教教职人员?根据《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宗教教职人员是指“依法取得宗教教职人员资格、可以从事宗教教务活动的人员。”根据各全国性宗教团体制定的教职人员认定办法,宗教教职人员一般具体指:汉传佛教的比丘、比丘尼,藏传佛教的僧人(含活佛),南传佛教的比库(都、法、召章)、希提(吴巴赛)、萨米、祜巴、松列、松列尚卡拉扎。  相似文献   

20.
《中国宗教》2023,(7):71-71
什么是宗教教职人员?根据《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宗教教职人员是指“依法取得宗教教职人员资格、可以从事宗教教务活动的人员。”根据各全国性宗教团体制定的教职人员认定办法,宗教教职人员一般具体指:汉传佛教的比丘、比丘尼,藏传佛教的僧人(含活佛),南传佛教的比库(都、法、召章)、希提(吴巴赛)、萨米、祜巴、松列、松列尚卡拉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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