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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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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葛天勤 《哲学动态》2022,(10):49-56
亚里士多德在《劝勉篇》中提出了一种古代自然法理论。根据斯多亚学派的自然法观念,古希腊自然法具有规范性、自然性和恒常性三个特征。而亚里士多德在《劝勉篇》中关于法律的论述符合古代自然法的这三个特征。《劝勉篇》的写作受到了柏拉图主义的影响,反驳伊索克拉底对思辨哲学的批评也是一个重要动机。正是这两个背景,促使亚里士多德提出了一种自然法理论。  相似文献   

2.
在20世纪60年代,西方法理学界曾就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有过论战,英国牛津大学法理学教授赫伯特·哈特发表了《法律的概念》一书,形成新分析法学派,另一方是以美国啥佛大学法理学教授富勒为代表,他发表了《法律的道德性》一书批判对方,成为新自然法学派在美国的重要代表人物。  相似文献   

3.
书讯     
<正>中山大学王晓升教授新作《商谈道德与商议民主:哈贝马斯政治伦理思想研究》于2009年7月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该书共9章30余万字。本书研究的主要问题是,在后传统社会,用什么样的方法把人们非暴力地整合起来?道德、法律与民主政治之间究竟有什么关系?它们之间是不是存在着共同  相似文献   

4.
自然法应当成为类似于实在法的事物,而不是要完全像法律。自然法必须具有法律的特征,即能够以法律所具有的强制性方式安排人类事务。第一,这意味着自然法必须是义务性的;第二,自然法的义务性命令在某种意义上必须被理解为强制性的;第三,为了能够以一种近于类似法律的方式对任何事情产生影响,自然法的要求和禁止也必须要由各种类型的附属原则来补充;第四,自然法必须与伦理学和道德相分离,甚至与客观的伦理学与道德相分离;第五,自然法必须从属于某个共享承认的要求。  相似文献   

5.
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关系以及两者的之间的划分界限在哪里?这个问题在西方法理学界被长期地予以关注和讨论.对此问题的不同回答已经形成了自然法学派和实证法学派两种截然相反的意见.哈特作为新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创始人,既坚持实证主义法学传统,主张法律和道德分离,又承认法律和道德之间具有偶然联系的事实,提出了最低限度自然法思想.研究哈特提出自然法思想的因由,明确最低限度自然法思想的内涵,对我国"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6.
林海 《学海》2007,84(5):151-155
《斯派伦辛探险者案件》与"怨毒告密者难题"是美国著名法学家富勒设计的两个虚拟案件,他试图以此来说明法与不法的界限以及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本文从法律及其正义价值的论辩性角度来推理这两个案例,抓住其中的"极端性"因素,进而分析富勒提出其著名的"法律的内在道德"理论的条件,并尝试着更深入地解读富勒的"程序自然法"理论的学术内涵.  相似文献   

7.
当代马克思主义法哲学研究中,马克思主义与自然法理论是一个关键问题。太渥等人试图在新的阐释中重构马克思主义自然法理论,强调作为一种社会理论的自然法理论与马克思主义的内在关联。这对当代马克思主义法律理论与实践有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8.
罗伯特·乔治是当代天主教新自然法学派的重要代表。他的自然法理论,以中世纪天主教神哲学家托马斯·阿奎那的自然法学说为出发点,对由格里塞所创立和发展、经由与博伊尔和芬尼斯等人合作所阐述的新自然法理论,作了辩证的、理性的辩护。其基本伦理学部分的内容包括实践推理与道德判断、自然法与人性的关系、绝对道德规范问题等。  相似文献   

9.
从“经言”诸篇看《管子》的法思想[日]谷中信一,路英勇,孙清顺译所谓法思想,是指那些为了形成和维持国家、共同体的秩序,期待其发挥行之有效作用的有关实在法的或自然法的社会诸规范的思想。这与可以获得相同效用的具有作为道德的、伦理的规范之特征的"礼"的思想...  相似文献   

10.
法治一般分为实质性的法治和程序性的法治,前者强调善法、良法,后者则更注重形式正义.新自然法学派代表人物朗·L.富勒的学说即为程序法治论的一种.富勒认为法律与道德密不可分,并将道德区分为愿望的道德与义务的道德,而义务的道德与法律相似.他提出法律具有内在的道德性,将法律的道德性分为外在道德和内在道德两个方面,而他主要阐述的是法律的内在道德,也称为"程序自然法",并将法律的这一道德定位于八项"法治原则"和达致法律的"目的性事业"的手段.  相似文献   

11.
论道德的法律支持及其限度   总被引:38,自引:0,他引:38  
道德与法律是两个有着广泛而深刻联系的社会规范系统。它们相互作用,彼此支持,维持着社会的生存和发展。在现实的层面上这已是不争的事实。理论上所要讨论的是法律与道德的关系的性质判断、道德与法律互动的内在机理、法律作用于道德的方式及其限度。一、历史上道德与法律关系的论争道德与法律是否存在必然的逻辑联系,这是道德与法律关系中的一个核心问题。对这个问题的讨论主要在西方的法哲学领域,而在伦理学领域一般都对此作肯定的回答。西方影响最大的自然法学和实证法学正是由于对此问题的不同回答而成为彼此对立的两种法学理论。自然法…  相似文献   

12.
1984年7月30日是法国十八世纪唯物主义思想家、哲学家狄德罗逝世二百周年纪念日,为了表彰这位对人类文化和科学作出巨大贡献的杰出人物,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把1984年定为“狄德罗年”。国际文化界举办了盛大的纪念活动。我国思想文化界同样以多种形式纪念这位伟大的启蒙思想家。我国学者应邀参加了一些盛大的国际学术交流活动。学术界举行关于狄德罗哲学思想的讨论会并发表了二十余篇纪念文章和学术论文,我国出版界1984年出版了一批有关狄德罗的著作。如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了《狄德罗美学论文选》;商务印书馆出版了法国作者安德列·比利《狄德罗传》的中译本。此外,商务印书馆还将出版法国哲学家亨利·勒费弗尔著的《狄德罗的著作与思想》和  相似文献   

13.
李奇同志的《道德问题初学集》刚修订再版发行,她的新著《道德与社会生活》也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即将与读者见面。全书近廿万字,除《前言》、《绪论》外,作者对《道德与利益》、《道德与产品分配》、《道德与政治》、《道德与法律》、《道德与宗教》、《道德与文艺》、《道德与教育》、《道德与科学》、《道德与婚姻家庭》、《道德与人生观》等重要专题作了严谨地探讨,及时地概括和论述了道德与  相似文献   

14.
孙亮 《哲学动态》2015,(2):34-40
马克思的法律思想与自然法学说的关系在当代有不同的看法,分歧的关键是在什么背景下理解法律。马克思区分了事物化与物化的概念,现代法律不应是物化背景下的财产权为基础的体系,不应以此批判当代社会中盛行的物化基础上的正义、公正等。但也不应抛弃物化的积极意义,而应确立一种马克思主义的后自然法理论。  相似文献   

15.
法律与道德的关系问题是千百年来无数中外思想家期盼破解的难题,与之相伴的是,如何考量法律的正义或不义、法律赖以存在的合法性的依据是什么、道德能否对法律进行审视等问题。对此问题的不同回答形成了当代实证法学派和自然法学派两大阵营。赫伯特·哈特被誉为当代新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的代表人物,他的最大贡献就表现在对传统实证主义法学的超越和在与新自然法学派的论战中提出的法律与道德相对分离的主张,并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法律正义观。  相似文献   

16.
谢洪恩同志在《哲学研究》1989年第3期和1990年第3期所发表的《道德的功能和本质》和《对道德适应性关系的辩证思考》两文,指出道德在具有社会功能、肯定性适应功能的同时,还兼备个体功能、否定性适应的功能。谢洪恩同志对道德功能类型的分析,是精辟的,读后深受启发。略歉不足的是,两文对道德本质以及本质的功能之间关系的理解,颇有偏差,尤其是在方法论上把道德的本质和功能与经济基础、社会物质结构割裂开来,笔者不敢苟同。  相似文献   

17.
托马斯·阿奎那的道德神学思想代表中世纪道德神学发展的高峰,其良心观念是其道德神学思想中的组成部分,并在《神学大全》和《论真理》中有充分的说明和阐述。《神学大全》大体上是对《论真理》的总结,本文将以《神学大全》为主要材料分析阿奎那的良心观,主要内容包括人的理智、自然法、良心和良知、服从良心的义务等。良心被认为是伦理道德判断的一种机制,对良心的研究可以帮助人们达到自然本性的目的,规范人们的世俗道德生活,引导人们行善避恶。  相似文献   

18.
一部好的艺术作品,它不仅能给人以美的享受,而且还包含着真的揭示和善的启示。电影《人生》放映后所引起的热烈的反响,再次证明了这一点。就《人生》包含的道德意义而言,它在尖锐地准确地揭露现实社会生活矛盾的基础之上,提出并在一定程度上回答了青年人应该走什么样的人生道路问题,确实发人深省。  相似文献   

19.
论伦理秩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实存的伦理关系是客观条件与主观条件的历史性统一,伦理关系本质上是现实合理性秩序中的关系,是有主体精神渗透其中并通过道德、法律、习俗等规则体系维系的关系,它的首要问题是秩序的合理性和正当性。研究伦理秩序应把道德和伦理两个概念加以区分;伦理秩序的顺畅和谐在于道德的有效调节,也在于法律的有效控制。伦理秩序在社会变革中经过必然与自由的辩证运动,使矛盾化解,推动社会和谐发展。和谐社会应当是以公正支撑的合理的伦理秩序的社会。  相似文献   

20.
慎到法思想中对"公"的追求与西方自然法思想相类似。他认为道德与法律在一定程度上并不冲突,如果违反了道德,成文法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即恶法非法。从肯定道德的角度分析,慎到认为"法虽不善,犹愈于无法"的实质应该是现实法律虽然与道德相违背和对立,但是也比无法可依的状态要好,也就是不善之法即"恶法犹愈于无法"。虽然是恶法,但因其也是"法",不能因为其不符合道德就否定其有效性,这与其所展现的在一定程度上肯定道德的自然法倾向并不矛盾,他是为了确立法律的至上性。另一方面慎到认为法律制度的建构应以自为之心作为其人性论基础,将制度建构在美好道德之上是不切实际的幻想。虽然未彻底否定道德的价值,但认为法律同道德相比具有客观性和公平性,这其实也是对道德持怀疑和不信任态度。他认为如果二者冲突,法律要高于道德,道德让位于法律。慎到法思想为我们今日制定法律时应如何更好地处理道德与法律的关系,避免步入泛道德主义和道德虚无主义的错误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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