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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依据现代政治学的标准,中国古代的学者几乎没有过专门的政治学论著。但是人毕竟天生就是一种政治动物,人是无法离开政治社会而孤立生存的。中国古代的学者们虽然没有过专门的政治论著,却又不能完全离开政治去做纯粹的学问,即使清心寡欲者如老庄也无法免俗。虽然从某种意义上讲,道学是一种比较单纯和超脱的哲学思想,然而他们却一直执著于自己的政治理想。也许在我们看来,那不过是小国寡民式的乌托邦而已,但仍不难看出他们未能忘情于政治,逃避政治实际上也是一种政治态度。当然,老子和庄子在思想上是有着很大差别的,但是他们在政治上的主张基本上是一脉相承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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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在《论出自人类之爱而说谎的所谓法权》一文中提出的“对凶犯不可说谎”的主张,在国内外学术界一直都是一个被广泛讨论的哲学“难题”。对于这一问题,可以从义务概念的层次性寻求解决的出路。康德对义务首先作了法权义务与德性义务的区分,其中法权义务又被区分为“基于契约的义务”和“作为这些义务之基础的义务”两个层次。“真诚”或“不可说谎”属于后一个层次的义务,它事关公民社会的根基,因而是任何个人都“没有权利”违背的,即便个体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也必须在所不惜。德性义务中的说谎虽然也是对人格中的人性尊严的伤害,但它只涉及我们自己作为“纯然道德存在者”时的义务,而不涉及公民社会的根基问题。从德性义务的角度来看,说谎虽然“不应当”,但毕竟“可以”现实地存在,尽管说谎者为此必然要受到别人或自己的蔑视。然而,说谎在法权上是绝对不被许可的,因为作为公民,任何个体都没有这个权利,即便在面对凶犯时我们也只能说真话。不过,对凶犯说真话并不意味着我们无视朋友的生命,因为既然相对于公民社会而言,个体的生命是无足轻重的,那么我们用自己的生命来保护朋友,也是我们出于法权义务而应当采取的必然行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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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关技术的传统概念技术不过是人的劳作而已。它既是一种人为的事物也是一种人为的发明过程,其目的是由人制定的,从而也是由人所贯彻的。这就是从古至今技术的哲学人类学背景:从柏拉图的《普罗泰戈拉篇》到卡普(Kapp)和该伦(Gehlen)。他们都将技术说成是必然,因为人是一种有缺陷的生灵,而且他们对技术目的也都是在这样的标题下进行讨论,如加强、延伸以及替代我们可怜的人类器官或肢体,为的是生存竞争或改善我们的境况。但是,这种对技术的传统理解过于狭窄了,因为它没有涵盖这些东西,如教堂的建造、金字塔和庙宇,这些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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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与社会接触产生了基督教社会伦理学。尽管丁光训主教没有把自己当作是伦理学专家,不过他的神学思想对该领域有着重大的贡献。他在生活中,就是他融入自己生活的社会中发展、形成自己的神学思想。他没有闲暇紧闭在大学图书馆中思考生活而成为一名书斋式的思想家。他常常面对各种困难的伦理问题,以“行动主义神学家”来形容他也许是最好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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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这几年,史学理论的研究气氛相当浓厚,这是史学研究不断深化的表现。论者往往多从西方近代史学观点的评介中得到启示,从而展开自己的理论阐述,这是改革开放的国策给史界带来的盎然生机。不过,在史学理论的研究中,从中国传统史学的探讨中做出理论概括者却为数不多。我并非坚持中国事事皆“古已有之”的观点,但绝不应该忘记我们自己的优良传统。也许我们的史学理论家不屑于光顾我国传统史学的理论,也许我们的史学家不善于做理论的探讨,或者是别的什么原因。但是,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对中国传统史学理论进行深入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