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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25 毫秒
1.
姚丹 《美与时代》2015,(3):9-11
"天人合一"是中国古代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一个重要命题。它的主要内涵包括人为天地所生,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既然人为天地所生,与自然一体,那么人的行为也应该顺应自然,尊重自然规律,人与自然是彼此融合的关系。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下,中国古代设计美学形成了顺应自然的设计方法、系统论的设计观,以及象天法地的设计原则。  相似文献   

2.
《法音》2007,(3):68-68
新华社北京3月15日电“我有一个梦想,愿我国五大宗教与世界各国宗教界彼此尊重,共同努力,携手为世界和平事业作出更大贡献。”中国宗教界和平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宗和”)第二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今日在北京召开。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宗和”主席丁光训在会上如是说。  相似文献   

3.
小学儿童的尊重观念与同伴关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采用开放式尊重观念问卷考察了502名三到六年级小学生的尊重观念,探讨儿童的尊重观念与其友伴关系的联系。结果表明,双向尊重的儿童比单向尊重的儿童具有更多的友伴数和更好的友谊质量,但双向尊重的儿童不一定是受欢迎儿童;在不同社交地位的儿童中,被拒绝儿童比其他类型的儿童在一般尊重观念和对朋友的尊重观念上更多地具有单向尊重观念(主要是自我取向尊重观念)。因此,同伴关系的不同侧面——友谊关系和群体社交地位与儿童尊重观念具有不同的联系  相似文献   

4.
辨析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关系问题,几乎是讨论法律道德化、法律伦理学这样的话题的前置条件。默认并预设法律与道德彼此不同,是引出法律道德化问题的逻辑要求。正是因为法律与道德彼此不同,才需要用法律道德化、法律伦理学这样的概念将法律与道德关联起来,并对法律展开道德批判。然而,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区别又不可以扩大化,法律与道德处于一个关系链条中,彼此只有一条看不见的分界线。也正是在这个关系链条中,可以见出道德相比于法律,具有明显的价值优先性。因此,法律应该道德化,而不是道德应该法律化。  相似文献   

5.
王荣伟 《天风》2007,(1):24-27
宗教的本意是谋求世界的和平与人类的文明。然而在当今世界,打着宗教旗号或者以宗教面貌出现的极端主义行为、暴力恐怖活动、不同宗教背景国家之间的冲突却愈演愈烈,宗教似乎成为世界动荡不安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解决现实的问题、建立新的国际秩序、实现世界和平,不同的文化和宗教能够彼此尊重、兼容和理解,能够彼此对话,显得尤为重要。2006年11月26日一27日,由上海  相似文献   

6.
《天风》2016,(3)
正在彼此尊重的基础上,理性地介绍基督教,展示基督教的核心教义,消除误解,增进理解,促进和谐。自古及今,宗教多元化的现象由来已久。面对世界上多种多样的其他宗教,我们基督教应当作何处之?是与之对立对抗,抑或与之对话,谋求和谐共存?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道考题。一、宗教间对话的原则和方式(一)对话的原则笔者认为,不同宗教间的对话要建立在互相尊重、彼此平等  相似文献   

7.
论政治美德     
人们都期望政治行为主体能够具有政治美德,但是政治美德的性质必须在政治关系的真实结构的基础上加以考察.从交换正义而非分配正义入手,我们就能发现政治的本源现象是正规的、公共的强制力量,只有在这个基础上,我们才能进一步考察政治的积极作用.所以政治美德首先在于能够尊重并保卫人们通过放弃原初的任性自由而获得的法定权利和自由,进一步就是能够为发挥人们的创造力、追求自己的好生活观念提供广阔空间.在政治生活中,公民们自我反思、自制、彼此尊重、宽容,并在公共辩论中以理服人、以理服己,构成了政治美德的基本内容,它们需要靠政治制度的引导才有望达到兴盛,但绝非强制所能奏效.  相似文献   

8.
哈贝马斯认为,团结指的是主体之间在交往共同体中互相尊重,彼此负责并包容他者的关系,它以正义为基础并以普遍语用学和主体间性为前提;霍耐特认为,团结是个体对共同体做出的贡献和成就得到认可和重视,而对共同体产生的休戚与共的忠诚感,它是主体间性基础上的承认的第三种模式.通过对二者团结观的比较分析,笔者认为与哈贝马斯语言理论相比,霍耐特承认理论更具现实性和可行性,实现了社会批判理论的范式转换.  相似文献   

9.
方弋民 《天风》2010,(1):58-59
<正>小组弥补了教会因为人多而不可能有亲密关系的遗憾,让信徒既有机会接受别人的服侍,也能够去服侍别人。我们生活在一个大家庭——教会中,之所以叫家,是着重在彼此的爱的关系,而不仅仅在主日礼拜和听道。在  相似文献   

10.
刘行 《天风》2007,(5):28-29
弟兄姐妹亲密契合,在主耶稣基督里,用他的爱结连起来的深厚、恒久和稳固的关系——随着教会各项事业的不断健全和拓展,越来越多的教会成立各种不同形式的信徒团契。彼此相爱,是团契生活的精髓,是与神与人建立良好关系的秘诀所在,是今天教会在团契生活中必须要遵守的原则。“彼此”不是单方面的,是双方面或与整体都有关系。可以说如果彼此关系不和,必将直接影响整个教会团契生活的和谐与合一,健康与发展。  相似文献   

11.
李向平 《法音》2008,(4):12-16
当代中国社会的转型已进入一个新阶段,既有的结构、制度、组织先后呈现了分化状态,社会成员之间、各类社会组织之间、各种利益群体之间关系的新格局已经逐渐凸显.从而要求各类社会组织及其成员,逐步形成一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彼此协调的机制,进而有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中国佛教也在此社会变迁中逐步形成了一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以及彼此协调的社会认同机制,尤其是在非国家、非市场空间里的社会建设功能,亦随之而日益突出。  相似文献   

12.
L.伊里加蕾  刘岩 《世界哲学》2012,(3):102-117,161
本文的核心主题是如何建立同他者的交互关系。作者认为,伦理行为应该从呼吸开始,这是人类最为原初的举动,但在西方文化中一直未得到尊重。忘却呼吸的结果造成了精神和身体的分离,也形成了二元对立的文化传统。要建立二者的伦理关系,首先就要拥有自我爱慕的能力,这是一种栖居在自我状态、能够主宰自己行动和思维的能力,是维持自己家园的前提。在此基础上,作者认为应该开放自我的世界迎接他者的到来,把自己封闭在自我世界的结果将导致对他者异质性的排斥。同时,有必要保持沉默,要耐心倾听,更要换一个方式讲话,充分开发知觉感受,以尊重他者完成自我的超越。二者关系也因此得以建立,这一尊重差异基础之上的二者关系不仅适用于处理性别关系,也可以应用于处理其他文化差异中的二者关系,而无数的二者关系最终组成了多元的世界。  相似文献   

13.
读经 弗4:11—16 联络意为彼此交接、配搭。教会为何要联络?保罗为了阐清这道理,他用身体和肢体的关系来比喻教会和信徒的关系。身体只有一个,是完整的。但身体上的肢体众多,功用又不同,如何保持身体的完整统一呢?肢体间必须要联络,彼此相顾(林前12:12,  相似文献   

14.
各宗教间的彼此尊重和对话合作应该是保持宗教间和谐的重要前提和基本途径。各宗教间要彼此尊重、互相宽容,加强对话、加深理解,宗教领袖要建立经常性的国际磋商机制。首先,各种宗教传统必须正确看待自身,唯我独尊、妄自尊大是导致冲突的开始。尽管各种宗教的信徒都需要以自己信奉的宗教为归属和本位,尽管拯救与逍遥、觉悟与救恩、在有所同中均有所不同,但各宗教应该把自己的一整套体系看作是适合于不同人群的通往真理的不同途径,或者是通往终极实在的不同阶段的不同途径,至少每一种宗教都是朝向生命的升华、生命的完善、生命的解脱。正如作…  相似文献   

15.
<正>宗教之间进行对话的传统由来已久。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不同背景下,秉持不同宗教信仰的人们参与宗教间交流,增进彼此理解;通过共同努力,他们成功地获得了彼此的尊重,并得以生活、工作在一起。今天,我们深感更进一步地推动这个进程势在必行:宗教多元主义让相互理解成为必需品。与此同时,  相似文献   

16.
丁东红 《世界哲学》2005,2(5):58-67
物理系统和哲学系统只能在同外界的关系中确立自己的地位和存在意义.社会系统则不然,它内部的自我交流过程既体现了社会系统的闭合性,也体现了系统内部独特的自我创生功能.在今天的全球化大趋势下,传统的民族国家已不能再被视为彼此独立的、自我封闭的社会系统,它们都在一个更大范围的交流中展现着各自的连接能力.所以,还存在着另一个社会--世界社会,即彼此网状化交流的整体视域、世界整体的系统.存在于单个功能系统中的不同的全球化趋势最终将聚合成一个整体画面.  相似文献   

17.
《古兰经》认为,人和大自然均源于真主的创造,所有的被造物,包括人类,无论是在物质层面还是神圣层面,都构成了一个互相依赖和彼此联系的整体,处于一种天然的平衡状态。人类作为真主在大地上的代治者,应当遵循真主的命令,自我约束,尊重和善待一切生命,保护和维持大自然生态系统的平衡。  相似文献   

18.
陈红 《天风》2007,(18):38-39
只要你竭尽所能彼此和睦共处,互相尊重,你就可以培育一个健康、稳固,又合神心意的爱的团契。我们经常会因一些事在教会里吵闹、争执,甚至忘记我们在教会的身份和职责。曾经有一位牧师给我讲他的经历。他说:有一次他在一个教堂讲完道后,台下就有两个姐妹在  相似文献   

19.
宽容     
宽容是一门交际的技术。它润滑了彼此的关系,消除了彼此的隔阂,扫清了彼此的顾忌,增进了彼此的了解。宽容打开两颗相对封闭的心灵,像一种明澈而柔润的调剂,使之相融相知。懂得宽容的人生是美丽的。  相似文献   

20.
对“权利与义务”从“公正”方面进行了解读,论述了在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中,受试者权利与义务之间的复杂关系,提出“受试者权利优先”是平衡两者关系的基本原则;确立了“受试者权利优先”的具体策略:首先尊重受试者的权利(首要性);当受试者的权利与受试者的义务出现一定矛盾时,应该把尊重受试者的权利放在首位(至上性);在尊重受试者的权利中,化解两者矛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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