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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高齐云等编著的《社会主义社会矛盾概论》、《社会主义辩证法概述》和社会主义改革十论》三书,最近已分别由中山大学出版社、广东高教出版社和四川人民出版社出版。三书不仅从不同的层次上比较系统地阐述了社会主义的矛盾、辩证法及改革问题,而且在一些重要问题上提出了新见解。 (1) 社会主义辩证法的对象是社会主义的客观辩证法和主观辩证法及二者的关系。前者向后者转化的三个重要因素是调查研究、科学抽象和主体修养。 (2) 社会主义社会发展动力是一个有多层次结构的系统,包括许多单个的人的意志及  相似文献   

2.
一否定之否定规律是辩证法的三个基本规律之一否定之否定规律是辩证法的三个基本规律之一,是唯物主义辩证法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之一,今天,否认这一点的人,已经很少了。但是,作为辩证法三个基本规律之一的“否定之否定”规律的确切的特定的基本内容,还存在着一些不同的理解,为了试图在这一方面作一些探讨,首先说明一下辩证法各个基本规律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3.
将《资本论》中的辩证法仅仅理解为一种叙述方法和研究方法,这是一种对辩证法理论的外在性理解。辩证法作为逻辑学,不仅是认识理念的逻辑进程,而且是实在主体自身的逻辑展开过程,是主客体相统一的逻辑。在与形式逻辑相区分的意义上,我们可以将其称为"内涵逻辑"。思想运动的内涵逻辑处理的是思维领域的主客统一的逻辑,属于辩证法的低阶问题。社会历史领域则是人类所面临的最为复杂的领域,求解社会发展的内涵逻辑属于辩证法的高阶问题。《资本论》中的辩证法通过批判旧世界而发现新世界,将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揭示出来,它所处理的正是辩证法的高阶问题。  相似文献   

4.
在苏共新纲领中,唯物主义辩证法获得了进一步创造性的发展。辩证法的规律在现实的每个特定性质的领域内都是独特地表现出来:不仅在与自然界相比较的社会中是如此,不仅在与其他社会经济形态相比较的每一社会经济形态中是如此,而且在同一社会经济形态发展的各个不同性质的阶段中也是如此。全面展开的共产主义建设乃是社会由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的一个特定性质的时  相似文献   

5.
辩证法是现代哲学的重大问题之一,同时也是20世纪马克思主义理论界反复争论的热点问题之一。了解辩证法的深刻理论内涵以及关于辩证法的争论,不仅有助于我们建构当代哲学理论,而且有助于我们深刻理解20世纪人的存在境遇和人类文化精神的发展。在20世纪哲学界关于辩证法的争论中,东欧新马克思主义的主要流派之一──南斯拉夫实践派对辩证法的理解具有很大的影响。东欧新马克思主义在基本哲学立场上都属于人本主义范畴,例如,南斯拉夫实践派的实践哲学、布达佩斯学派的激进哲学、波兰哲学家沙夫的人的哲学、捷克哲学家科西克的具体…  相似文献   

6.
自然界不仅是存在着,而且是生成着和消逝着.而在自然辩证法诞生之后产生的新的分支科学癫痫外科同样符合自然辩证法总结的一般规律.本文在简述了癫痫外科形成和发展历史的同时结合了自然辩证法理论知识.最后总结了辩证法的应用,并展望癫痫外科的发展方向.  相似文献   

7.
辩证法是发展的理论辩证唯物主义是现代科学的深厚哲学基础,而现代科学又可以保障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之方法论原则与世界观内容的统一,并保障它们之间有机的相互联系。根据恩格斯的定义,辩证法的一个伟大的基本思想就是:世界并不是由现成的、终极的东西构成的,世界乃是现存物质不断变化之诸过程的总和。列宁在这个意义上解释道:辩证法的对象并不是事物本身,而是事物的运动规律和发展规律。马列主义的社会科学和一切科学一样,是同客观规律打交道的。历史规律既是社会机体的功能规律又是社会机体的发展规律。历史规律的理论根据即是社会认识方法论的出发点和基本内容。  相似文献   

8.
论坛荟萃     
孙利天:关于辩证法的十点意见 1、辩证法是关于思维内容一般真理的学说。辩证法的直接研究对象只能是思维的一般规律,但不是思维形式规律,而是有关思维内容的一般规律,即思维规定感性、思维反映存在的规律,所以,它间接地也是自然和社会的一般规律。 2、辩证法是直觉的逻辑。辩证法所反思的思维规律是日常意识和科学意识自觉不到的,它必须通过哲学反思能动的直觉的创造作用,才能把它表达为逻辑化的东西。 3、论辩的辩证法是人文科学的一种方法。通过论辩、对话,从而深入到自己和他人内心深处,发现人的本质。这是人文科学的方法。  相似文献   

9.
深刻地创造性地探讨唯物辩证法的一切规律和范畴,首先是列宁特别称之为辩证法的核心、辩证法的实质、存在和认识的基本规律的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规律,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列宁阶段最重要的特征之一。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是客观世界一切事物和现象发展的主要的内在源泉——这是列宁关于自己运动的学说的基本思想。列宁关于自己运动的学说,从哲学上最深刻地概括了巨大的历史经验,其中包括新的历史时代的经验,概括了科学上的成就,特别是概括了二十世纪初在原有的概念遭到严重破坏并且革  相似文献   

10.
辩证法的核心是对立统一,还是否定之否定,这不仅是辩证法的实质问题,而且涉及否定与矛盾的关系问题。如果只是从经典作家关于核心的阐述来论证核心,似乎还没有完全解决争论的分歧。因此,怎样从辩证法、认识论、逻辑学一致的原则,对否定与矛盾在辩证法中的地位和关系作一些探讨,这就不是无益的了。  相似文献   

11.
在文献和口头辩论中常常有这样一种意见,认为深入研究社会过程的辩证法及与此相联系的一般辩证法,是为研究所有其他哲学问题,其中包括历史唯物主义和整个社会认识奠定基础的重要问题。不难看出,当前理论探讨的基本方面就体现了这种立场。可以说明这一点的,首先是这样一个事实,即一些大哲学团体正在完成或已经完成了阐述辩证法的长篇巨  相似文献   

12.
本文是法国新黑格尔主义者L.朗特格莱勃(Ludwig Landgrebe)教授、博士的“辩证法问题”一文中的第四节。该文共分五节,第一节主要论述黑格尔和马克思的辩证法之间的关系,第二节论述黑格尔的辩证法,第三节进而谈到黑格尔原来想要表述的辩证法和他在自己体系中所体现的辩证法之间的不一致。第四节论述马克思的辩证法,第五节论述恩格斯的辩证法。在第四节里,作者联系黑格尔的辩证法来探讨马克思的辩证法。作者一方面认为马克思的辩证法是“现实的辩证法”,有别于黑格尔的“观念的辩证法”,并以为“马克思首先是把他的思想看作为一种完成了的自然主义或者一种真正的人道主义,这种人道主义既与唯心主义又与唯物主义有所区别”。另一方面,作者还认为:“马克思的辩证法是人的族类的自我生产的原则,它不是思维运动的规律,而是真正的生产活动的规律,是作为一个劳动着的并通过劳动来推行自我维持和自我生产的人的活动规律”,并说,“马克思的辩证法不是在一种无意识的变化的规律性的意义上的唯物主义辩证法”。在谈到生产关系的时候,作者认为:马克思依照哲学传统所赋与他的非此即彼的概念不能对生产关系的实质作出最后的答复,作者以为:“生产关系既不是自然,也不是精神,而是两者的统一”。作者还讨论了马克思对于自然的观点,认为:“对马克思来说,自在的自然是一个毫无意义的、可以根本不问的问题。”并认为“在这一点上,马克思的观点不仅与唯心主义有血缘关系,而且甚至在结构上相同”。最后作者在谈到人的问题时认为:“对于马克思来说,人是自然整体,这个整体的本质核心不是精神,但也不是物质,而是两者的统一”,作者竟瞎说;“在这一点上显然可见:马克思的观点是多么深刻地植根于形而上学思维的整个传统之中”。  相似文献   

13.
每一门科学都有一些称为范畴的基本概念:数学中有数,生物学中有物种,政治经济学中有商品,诸如此类。辩证法科学中也有一些基本概念(发展、飞跃、矛盾等等),不过这些概念具有普遍性的特点。辩证法范畴是一些外延最广的逻辑概念,它们反映着物质世界对象和现象的最一般的联系和关系。离开这些范畴,任何科学研究都是不可能的。由于反映存在规律的辩证法规律同时又是思维规律,因此辩证法范畴在认识中就成为辩证思维的必要的逻辑形式。这些范畴在科学中的运用是必然的,不以学者是否意识  相似文献   

14.
马克思主义辩证法领域存在许多分歧,需要若干必要的区分来加以疏解。在通行的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体系中,辩证法的定义和框架基本上采自恩格斯的论述,而马克思的论述只起补充和例证的作用。实际上,在辩证法思想上,马克思和恩格斯既有原则的一致性,又各有专长:马克思独有关于主谓词和主客体的辩证思想,而恩格斯则独有自然辩证法。卢卡奇等人把马克思的主客体思想阐发为实践辩证法,在突出人的主体性的同时牺牲了认识的客观性。综合地看,马克思的辩证法包括两个不能互相还原的方面,即理论辩证法和实践辩证法,前者在逻辑、认识论和方法论上优先,后者在本体论和价值论上优先。马克思的理论辩证法主要是通过应用于对资本主义的批判性研究而获得成功的,其基本预设的有效性还有赖于更多应用性成果的证明。  相似文献   

15.
国际关系辩证法基本观点探讨韩卫东(贵州省委党校)彭泽农(四川省委党校)国际关系辩证法是关于国际关系领域内各种矛盾运动一般规律的科学,它是国际关系学、国际战略理论以及国际斗争实践的方法论基础,它作为历史辩证法的一个分支,是唯物辩证法一般原理在国际关系领...  相似文献   

16.
关于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是物质辩证法还是实践辩证法的论争,是贯穿我国近30年来哲学研究的一条主线。这场论争虽然推进了问题的研究,但并没有真正取得突破性进展。这主要表现在:争论方法仍停留在直观或概念思辨层面,以至于不仅争论双方相持不下,而且未能阐明马克思颠倒黑格尔辩证法的真义。其根源就在于人们忽略了如下史实:马克思颠倒黑格尔辩证法的关键  相似文献   

17.
唯物辩证法的规律是包罗万象的、最普遍的发展规律。正如我们所看到的,深刻的、同样包罗万象的即包括所有运动形式的历史主义,也存在于唯物辩证法的原理之中。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远比黑格尔的唯心主义辩证法博大精深。后者的局限性不仅在于把有限的认识领域引入了宇宙的实体,还在于它的两个极为重要的性质之中:第一、黑格尔否认自然界有历史发展;第二、历史本身在资本家地主的国家里是静止不动的(在这里,黑格尔体系恰  相似文献   

18.
阿尔都塞的辩证法研究,与他对实践和理论活动的现实性的理解有密切的关系。他所谓的现实首先是实践的,同时也是人们理论活动中对辩证法的认识和把握。现实性不仅仅是实践的、客观的辩证法,而且是主体的、认识论的辩证法。前苏联对辩证法的理解脱离甚至落后于现实和政治。这种对辩证法的理解不符合马克思的本义。马克思强调生产劳动的现实性和辩证法之间有密切关系。  相似文献   

19.
苏联哲学界近年来围绕唯物辩证法理论问题进行了长时期的激烈争论。凯德洛夫这篇文章就是这场争论的产物,也是他有关这个问题的一系列文章中突出的一篇。苏共中央在1967年8月14日作出的有关整个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决议中,把“探讨唯物辩证法”规定为苏联哲学界的主要任务。1975年9月19日《真理报》发表的编辑部文章《苏联哲学家的崇高职责》,再次重申:“当前哲学面临的中心任务就是研究辩证法理论”。苏联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在1967年8月决议发表之后,即着手研究辩证法理论,为此组建了专门的写作组,其成员有米丁、奥伊则尔曼等人。1973年,凯德洛夫担任该所所长之后,又成立了以他为首并有他原来所在的科学技术史研究所人员参加的另一个写作组。米丁写作组的计划是写四卷(第1卷:唯物辩证法的原理;第2卷:自然界的辩证法和自然科学的辩证法;第3卷:科学认识的辩证法;第4卷:社会发展和社会认识的辩证法)。凯德洛夫写作组计划写一本,包括两个部分:①辩证法是思想史的总结,即辩证法的发展史;②辩证法是关于对立统一的学说,即有关辩证法的结构。在苏联,研究辩证法理论,形成了几个中心:莫斯科、列宁格勒、阿拉木图、基辅等。在如何理解、研究和叙述辩证法理论方面,则有三种不同观点,或曰三派。凯德洛夫派强调辩证法就是逻辑和认识论,坚决反对把“本体论”作为研究和叙述辩证法的出发点。凯德洛夫派被指责为“认识论主义”和忽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世界观方面。和凯德洛夫派观点针锋相对的是列宁格勒的一批哲学家(罗任、斯维捷尔斯基等)。他们认为辩证法是关于一切运动的总规律的科学,它既是本体论又是逻辑和认识论。罗任派被凯德洛夫派指责为“本体论主义”和忽视甚至否定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方法论方面,处于两派之间的是米丁派,认为既没有“纯本体论”也没有“纯认识论”。马克思主义哲学(包括辩证法)既是世界观又是本体论,既包括本体论又包括认识论。凯德洛夫用“折衷主义”和“庸俗唯物主义”等尖刻词句指责和他观点不同的两派。米丁写作组和凯德洛夫写作组,“磨擦”不断,分歧严重,以致于从1967年到1975年这八年中间都没有能够按苏共中央的要求写出有关唯物辩证法理论的著作来,为此遭到1975年9月《真理报》编辑部文章(代表苏共中央的观点)的点名“批评”,文章指责苏联科学院哲学研究所有关辩证法理论的著作“好多年来老是处于准备阶段”,“过去一个时期,哲学家更多地把辩证法问题当作逻辑学和认识论的问题来研究,很少研究客观现实各个领域的辩证法”。文章还提出要反对“个人垄断野心”和“宗派主义的表现”。然而,从1975年9月到现在又过去了两年多,辩证法理论著作不仅仍然难产,而且凯德洛夫再次发表文章更加系统更加激烈的指责对方。这场争论的实质及其背景,都值得进行深入的研究。凯德洛夫的文章很长,《哲学问题》杂志在今年第一、二期上予以连载。这里仅从他发表在该杂志第一期上的文章中摘译了主要部分。凯德洛夫在第二期杂志上发表的文章中详细地阐述了他对研究和叙述辩证法理论的观点,具体地说明了应当怎样理解他提出的按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来叙述辩证法的问题。凯德洛夫的其他有关文章,以及代表列宁格勒、阿拉木图等地哲学家观点的文章,本刊将选其要者陆续发表。  相似文献   

20.
本刊于1984年第12期发表了孙凯飞同志的《系统规律深化发展了唯物辩证法规律》一文,提出当代新科技革命“正在引起一场哲学革命”,系统规律“深化发展了辩证法的规律”,“把唯物辩证法规律推进到一个新的阶段”。之后,我们收到了一些讨论文章,并在1985年第4期发表了张华夏同志《论唯物辩证法与一般系统论的关系》一文,作者认为系统论中有五条规律丰富了唯物辩证法,“将唯物辩证法推向一个新阶段”。为了促进这一讨论,本刊设了“唯物辩证法与系统论关系问题讨论”专栏,还于同年第9期发表了《系统论与唯物辩证法关系问题的研究和讨论情况综述》,简介了国内学术界关于这个问题的主要看法。 从哲学界和科技界对系统论与辩证法关系的研究和讨论情况看,意见还很不一致,而且也提出了一些值得进一步探讨的问题。例如,什么样的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现代系统论等横断学科提出的带普遍性的规律是否就是这样的规律?论述系统规律是辩证法规律的同志的一个重要理由是:系统规律是普遍规律,它存在于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三大领域之中。那么是否适用于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领域的规律都是辩证法的基本规律?等等。这说明,关于系统论与唯物辩证法的关系问题,还有必要深入展开讨论,以使各种不同看法的同志进一步交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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