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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6月4日)一、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是宗教事务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做好宗教工作的重要基础。伴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理念发生了深刻转变,管理方式也不断创新。1982年中央下发19号文件,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恢复寺观教堂,合理安排宗教活动场所,并明确一切宗教活动场所都要在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的行政领导下,由宗教界负责管理。1991年中央下发6号文件,进一步提出一切宗教活动场所都应依法登记,经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受法律保护。1994年国务院颁布《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首次对宗教活动场所实行登记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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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日,国家宗教事务局会同民政部联合下发《关于宗教活动场所办理法人登记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从2019年4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宗教活动场所可以申请办理法人登记。法人制度,是现代法治国家规范社会组织民事关系的一项基本制度。宗教活动场所作为依法成立的非营利性组织,是宗教作为社会实体最重要的组织形态。但长期以来,宗教活动场所因没有法人资格,而在开展民事活动方面存在诸多困难,也不利于对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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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赞成办这个刊物──丁光训主教谈创办《中国宗教》杂志丁光训主教2月9日,本刊主编向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主席中国基督教协会会长丁光训主教汇报了筹办《中国宗教》杂志的设想和工作情况之后,丁光训主教很有兴致地谈了自己的看法。丁光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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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宗教事务局日前就颁行《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办法》发出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宗教局(民宗局、厅)认真贯彻执行。 该办法是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条二条的规定,由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制定的。该办法共有十五条,分别对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必备的条件,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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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活动场所法人地位的确立,一方面维护了宗教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便利了政府和社会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和监督,进而提高了宗教界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水平。2017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以下简称《民法总则》)正式施行,其第三章第三节九十二条规定:“具备法人条件,为公益目的以捐助财产设立的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经依法登记成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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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会昌县是全省宗教工作重点县之一,登记备案的宗教活动场所128处,各类教职人员60人,信教群众3万余人。近期,对照《宗教事务条例》《江西省宗教事务条例》,会昌县及整个赣州市对宗教领域深层次问题开展专项调查,进一步研究和完善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工作。一、现有措施1.抓制度建设,确保有章可循。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