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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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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由福建省佛教文化交流中心、福建省开元佛教文化研究所、福建省圆瑛大师研究会主办的"21世纪海丝佛教福建论坛"2016年9月1日至5日在福州奥体中心举行。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中国佛教文化研究所、中国人民大学、福建社会科学院、厦门大学、福建师范大学、闽南师范大学、福建佛学院、柬埔寨智慧大学、泰国摩诃朱拉隆功大学、泰国大乘佛教文化研究中心、美国汉传佛教国际文教中心和中国香港、澳  相似文献   

2.
《法音》2016,(9)
正本刊讯9月3日上午9时,"21世纪海丝佛教·福建论坛"系列活动之一明旸禅师纪念馆开馆、福建省佛教文化交流中心成立、《一代高僧·明旸禅师》纪录片首映典礼仪式于福州三坊七巷的明旸禅师纪念馆顺序进行,海内外高僧大德和专家学者共同见证。福建省佛教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福州开元寺方丈、明旸禅师纪念馆馆长本性法师首先致辞,他  相似文献   

3.
《法音》2017,(1)
<正>本刊讯2016年12月11日至15日,应荷兰龙泉大悲基金会邀请,学诚会长一行4人赴荷出席乌特勒支龙泉大悲寺开光一周年庆典,并参加乌特勒支大学举行的汉传佛教佛学讲座。访荷期间,学诚会长先后与荷兰佛教联盟主席Michael Ritman、前主席André Kalden,荷兰大悲禅社创办人智友禅师,荷兰禅川寺住持古道天庆禅师,荷兰龙泉大悲基金会主席胡  相似文献   

4.
《法音》2016,(12)
正2016年11月18日至19日,由中国佛教协会、中华宗教文化交流协会主办,陕西省组委会承办,北京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协办的"祖德流芳,共续胜缘——汉传佛教祖庭文化国际学术研讨会"在陕西西安举行。来自韩国、日本、越南、美国、加拿大、新加坡、印尼、澳大利亚、中国两岸三地等17个国家和地区的两百余名专家学者、佛教界代表,围绕汉传佛教祖庭与文化弘扬、中国实践、国际交  相似文献   

5.
《法音》2008,(4):10-11
中华宗教文化交流网讯由中国佛教协会和中华宗教文化交流协会联合举办的"2008汉传佛教讲经交流会".于4月8日-10日在北京法源寺中国佛学院隆重举行.来自全国20个省、直辖市和台湾、香港地区的48位讲经法师参加。全国性大型的汉传佛教讲经交流,建国以来尚属首次。在会上,大家对前不久发生在西藏拉萨的打砸抢烧暴力犯罪事件深表关注.与会法师认为佛教历来奉行  相似文献   

6.
《法音》1990,(6)
本刊讯云南省佛教协会于3月12日至21日在昆明圆通寺开办首期汉传佛教开放寺庙僧尼职事培训班,学习和贯彻中国佛教协会制订的《汉传佛教寺庙管理试行办法》和《汉传佛教寺庙共住规约通则》及有关的重要文件,以搞好开放寺庙的管理工  相似文献   

7.
<正>11月18日,以"祖德流芳·共续胜缘"为主题的汉传佛教祖庭文化国际学术研讨会在陕西西安举行。本次研讨会由中国佛教协会、中华宗教文化交流协会联合主办,陕西省组委会承办,北京大学和陕西师范大学共同协办,来自17个国家和地区的200多位代表参加了研讨会。作为首次以汉传佛教祖庭文化为研讨内容的国际学术研讨会,此次研讨会共安排有开闭幕式、大会主题发言、分议题研讨、电视论  相似文献   

8.
宏度 《法音》2002,(12):37-37
本刊讯应中国佛教协会的邀请,以法国佛教联合会会长一行禅师为团长的法国佛教联合会代表团一行60人,于11月8日至12月1日在广东、海南、福建、四川、河北、北京等地参观访问。一行禅师1926年出生于越南,16岁受沙弥戒。后弘法于欧洲,著有《故道白云》、《步步安乐行》等著作近百种,其信众遍及欧美各国。一行禅师为禅宗临济传人,视我国禅宗道场为祖庭,曾多次率其弟子访华,与我国各地佛教界进行友好交流。此次一行禅师所率代表团成员来自法国、越南、新西兰、澳大利亚、巴西、英国、美国、加拿大、芬兰、德国、荷兰、西班…  相似文献   

9.
《法音》2015,(7)
<正>本刊讯6月26日,汉传佛教讲经交流会获奖法师代表广东巡讲活动在珠海普陀寺举行。本场巡讲活动由中国佛教协会主办、广东省佛教协会和汉传佛教讲经交流基地协办、珠海普陀寺承办。荣获2014年全国汉传佛教讲经交流会金莲花一等奖的5位讲经法师,应邀为广东省的佛教四众弟子宣讲佛陀妙法。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广东省佛教协会会长明生法师,中国佛教协会副秘书长宏度法师,中国佛教协会副秘书长、汉传佛教讲经交流基地主任光泉法师,珠海市佛教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弘如法师等高僧大德;国  相似文献   

10.
汉传佛教、藏传佛教以及南传佛教并称为佛教的三大体系,其中藏传佛教与汉传佛教为佛教中重要的两大派系,但是由于时间、地点以及传入方式的不同也各自呈现出不同的特点。从教义上讲,汉传佛教为大乘显教,而藏传佛教为显教和密教合而为一的教派。明代瞿昙寺壁画将藏传佛教绘画与汉传佛教绘画艺术巧妙融合,是汉藏文化交流大环境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更是十分有利于我们对于同时间、同地域的汉、藏两种佛教寺院壁画风格进行比较分析。  相似文献   

11.
佛教在西夏和党项民族文化中占据文化主体地位,它在党项民族文化与汉文化交流与认同中发挥了巨大作用。汉传佛教促进了党项民族对汉文化的引进与学习,以及西夏政权的巩固;西夏佛教融合汉藏显密,既是西夏政权和党项民族文化创新的代表,也是党项民族文化和政治自觉的体现;西夏佛教的“融合”特性与党项民族对汉文化及汉传佛教的认同密切相关,以西夏佛教为中心的文化认同是党项民族与汉民族文化认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   

12.
汉传佛教在新加坡的早期传入,是作为"文明象征"与"权力象征",与移民社会、帮权结构紧密相关;二战前后,随着"人间佛教"在新加坡的传播,其菁英色彩与超越性特点获得主流社会的"文化认同"。随着中国大陆佛教输入的停止,汉传佛教作为"地方性宗教"完全"被嵌挂"在资本主义社会制度上,"人间佛教"的现代性与资本主义获得场域上的暗合。60年代后,汉传佛教在教育、文化、慈善、社团组织等领域有更大的作为,呈现出"人间佛教"背景下性别意识、菁英色彩与社会行动的结合。百余年的新加坡汉传佛教实践脉络,是汉传佛教逐渐放弃农耕文明的"地方性"向现代文明的"世界性"回归;其实践经验亦充分表明汉传佛教现代转型的困境与内在动力。  相似文献   

13.
《法音》2010,(10)
<正>本刊讯9月19日,"2010北京汉传佛教讲经交流会"在北京会议中心开幕。这是继"2008北京汉传佛教讲经交流会"以来,由北京市佛教协会举办的第二届北京汉传佛教讲经交流活动。  相似文献   

14.
正唐代百丈山的怀海禅师通常被认为是禅宗丛林清规的创立者。早期禅宗以行脚四方、遍访禅师为务,不注重本宗寺院的建设,通常居于律宗寺院之中。然而,律寺的讲法和制度与禅宗不完全相合,故怀海认为需建立禅宗的寺院及相应的制度。随着宋代禅宗进入全盛期,禅宗丛林遍地开花,逐渐成为汉传佛教的主流,禅门清规也适应时代的变化,经历  相似文献   

15.
《法音》2017,(1)
<正>环球时报2016年12月15日讯(欧洲版驻荷兰特约记者张亮)当地时间12日下午,中国佛教协会会长学诚法师应邀在乌特勒支大学人文学院作了《汉传佛教的精神与实践》专题讲座。乌特勒支大学哲学与宗教科学学院及人文学院的专家学者和师生、荷兰汉语学院师生等200余人聆听演讲。学诚法师从汉传佛教的历史与基本精神、汉传佛教的现代化、汉传佛教实践案例等  相似文献   

16.
发刊辞     
中华佛教具有优良传统,是人类优秀文化之一。中华佛教包含了汉传、藏传、南传三大系统,其内涵之丰富,规模之宏大,在世界上是唯一的。 目前,全面表现中华佛教的期刊不多;通过网络进行权威性的佛教文化研究与传播,更是刚刚起步。然而,从中华民族两岸四地的现状与和平统一的未来角度去看,早已期待着一种博大、包容,便于交流,融为一体,多角度而又独具特色的文字期刊与一个网络平台同时出现。  相似文献   

17.
福建其俗  尚浮屠之教 三国时期,佛教就已经传入福建。当时中华民族的发展重心还在关中、中原一带,东南沿海处于相对滞后的状态,佛教的传入,对这一地区的文明进步起到了积极作用。 西晋以后,北方陷于动荡,中原文明首次大规模南迁,在北方兴盛起来的佛教事业,也随之进入长江、珠江、闽江流域。特别是入唐以后,国家进入盛世,佛教也有了巨大发展。及至南宋,随着中原文明的又一次大规模南迁,福建佛教达到全盛,成为全国汉传佛教的重镇之一。 福建现有佛寺 4200 多座,其中有14座被国务院列为全国汉族地区佛教第一批重点寺院。中级佛学院两所:福建…  相似文献   

18.
《法音》2017,(8)
<正>汉传佛教寺院教育也称"丛林教育","丛林"的含义一方面指寺院制定清规戒律,使修行生活井然有序,一方面指寺院常居环境清幽的山林之中,远离喧嚣人境。汉传佛教寺院教育的汉化程度非常高,在建筑、服饰、法器等方面与中国文化融为一体,在教育思想上则与儒、道相互融摄。到今日,可以说寺院是中华传统文化保存最完整的地方。改革开放以来,众多寺院得以恢复重建,但大多以发展文化产业、  相似文献   

19.
《法音》2017,(7)
<正>自太虚大师(1890-1947)提出"人间佛教"的创见,迄今已经近百年了。在两千多年的汉传佛教史上,人间佛教思想是继中国禅宗之后最重要的思想创造,成为汉传佛教现代化的指针,也深刻地影响了整个佛教全球化的进程。正如太虚大师所言,人间佛教"乃是以佛教的道理来改良社会,使人类进步,把世界改善的佛教"。如何以佛教的道理改良社会?历经一个世纪的探索,汉传佛教形成了多种多样的人间佛教  相似文献   

20.
《法音》2019,(10):11-13
正(2019年7月24日中国佛教协会第九届常务理事会第三次会议修订)一、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汉传佛教传戒工作如法如律,促进中国佛教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全国汉传佛教寺院管理办法》和《汉传佛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全国汉传佛教寺院举办传戒法会,须经中国佛教协会统筹安排、审批。未获中国佛教协会正式批准,不得发布与传戒法会相关的公告。第三条中国佛教协会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佛教协会为传戒法会的主办单位,寺院为传戒法会的承办单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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