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法音》2010,(2):24-26
<正>(2010年2月3日中国佛教协会第八次全国代表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定名为中国佛教协会。英文译名:The Buddhist Association of China。英文缩写:B.A.C。第二条本会是全国各民族佛教徒联合的爱国团体和教务组织。  相似文献   

2.
《法音》1981,(1)
第一条本会定名为中国佛教协会。第二条本会是中国各民族佛教徒的联合组织。其宗旨为:协助人民政府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团结全国各民族佛教徒发扬佛教优良传统,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促进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的事业。第三条本会的任务是:  相似文献   

3.
《法音》1987,(3)
第一条本会定名为中国佛教协会。第二条本会是中国各民族佛教徒的联合组织。其宗旨为:协助人民政府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团结全国各民族佛教徒提倡人间佛教积极进取的思想,发扬佛教优良传统,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维护世界和平的事业。第三条本会的任务是:  相似文献   

4.
《法音》2002,(10)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定名为中国佛教协会。英文译名:THEBUDDHISTASSOCIATIONOFCHI-NA。英文缩写:B.A.C。第二条本会是全国各民族佛教徒联合的爱国团体和教务组织。其宗旨为:协助人民政府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维护佛教界的合法权益;弘扬佛教教义,兴办佛教事业,发扬佛教优良传统,加强佛教自身建设;高举爱国爱教旗帜,团结各民族佛教徒,倡导人间佛教思想,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庄严国土,利乐有情,为祖国统一、世界和平作贡献。第三条本会任务:(1)根据宪法和有关法…  相似文献   

5.
《法音》1993,(12)
第一条中国佛教协会是全国各民族佛教徒联合的爱国团体和教务组织。第二条本会的宗旨是:协助人民政府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维护佛教徒的合法权益;弘扬佛教教义,发扬佛教优良传统,加强佛教自身建设,兴办佛教事业;团结各民族佛教徒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为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祖国统一,世界和平作贡献。  相似文献   

6.
<正>(2010年6月22日中国道教协会第八次全国代表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定名:中国道教协会。英文译名:CHINESE TAOIST ASSOCIATION。英文缩写:C.T.A.。第二条本会是全国道教徒联合的爱国宗教团体和教务组织。第三条本会宗旨:团结、带领全国道教徒爱国爱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相似文献   

7.
正(2016年11月28日中国伊斯兰教第十次全国代表会议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定名为中国伊斯兰教协会(简称中国伊协,英译为C H I N A I S L A M I C ASSOCIATION,英文缩写C.I.A)。第二条本会是全国各民族穆斯林的爱国宗教团体和伊斯兰教教务组织。第三条本会宗旨是: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民族穆斯林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坚持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走伊斯兰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继承和发扬伊斯兰教爱国爱教、敬主爱人、和平中道、两世吉庆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伊斯  相似文献   

8.
<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定名为中国道教协会,简称中国道协,英文译名:TAOIST ASSOCIATION OF CHINA,英文缩写:TAC。第二条本会是全国道教徒联合的爱国宗教团体和教务组织。第三条本会宗旨:团结、带领全国道教徒爱国爱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兴办道教事业,弘扬道教教义,维护道教界合法权益;发扬道教优良传统,传扬道教文化,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维护宗教和睦、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祖国  相似文献   

9.
(2011年9月15日中国伊斯兰教第九次全国代表会议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定名为中国伊斯兰教协会(简称中国伊协,英译为CHINA ISLAMIC ASSOCIATION,英文缩写C.I.A)。第二条本会是中国各民族穆斯林的全国性爱国宗教团体。  相似文献   

10.
(2005年6月23日中国道教协会第七次全国代表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定名:中国道教协会。英文译名:C H IN E SE TA O IST A SSO C IA T IO N。英文缩写:C.T.A。第二条本会是全国道教徒联合的爱国宗教团体和教务组织。第三条本会业务主管部门是国家宗教事务局。第四条本会  相似文献   

11.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定名为中国天主教爱国会(英文译名为:Chinese Catholic Patriotic Association。英文缩写为:CCPA),与中国天主教主教团合称为中国天主教一会一团。第二条本会是由全国天主教神长教友自愿结成的爱国爱教的群众团体。第三条本会宗旨为:团结、带领全国天主教神长教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高举爱国爱教旗帜,在政治、经济和教会事务上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维护国家主权和教会事务自主权,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相似文献   

12.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定名为中国伊斯兰教协会(简称中国伊协,英译为CHINA ISLAMIC ASSOCIATION)。第二条本会是中国各民族穆斯林的全国性爱国宗教团体。第三条本会宗旨是:协助政府宣传贯彻我国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代表全国各民族穆斯林的合法权益,发挥桥梁纽带作用;高举爱国主义旗帜,发扬伊斯兰教的基本精神和优良传统;独立自主自办教务,举办各项伊斯兰事业;积极引导伊斯兰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坚持科学发展观,推动各民族穆斯林积极参加社会主义…  相似文献   

13.
第一条本会定名为中国道教协会。英文译名:CHINESE TAOIST ASSOCIATION。英文缩写:(C.T.A)。第二条本会是中国道教徒的全国性的爱国宗教团体。第三条本会的宗旨:在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团结全国道教徒,爱国爱教,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与政策,继承和发扬道教优良传统,代表道教界合法权益,协助政府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促进国家安定团结,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贡献力量。  相似文献   

14.
《法音》1987,(3)
中国佛教协会第五届全国代表会议审议了明真副会长《关于〈中国佛教协会章程(修改草案》的说明》,经过认真讨论后,对章程草案作了进一步修改,现予通过。会议认为,新修改的会章,更明确更具体地反映了本会的宗旨和任务,是本会今后开展会务工作的依据。会议责成新当选的第五届理事会,根据会章的规定,积极开展爱国爱教、弘法利生工作,不负全国各民族佛教徒的重托。  相似文献   

15.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中国伊斯兰教协会 (简称中国伊协 ,英译为CHINAISLAMICAS SOCIATION)。第二条 本会是中国各民族穆斯林的全国性爱国宗教团体。第三条 本会宗旨是 :协助政府宣传贯彻我国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高举爱国主义旗帜 ,发扬伊斯兰教的基本精神和优良传统 ;独立自主自办教务 ;代表全国各民族穆斯林的合法权益 ,发挥桥梁作用 ;积极引导伊斯兰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在邓小平理论指引下 ,推动各民族穆斯林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  相似文献   

16.
中国佛教协会中国佛教协会会长赵朴初中国佛教协会是全国各民族佛教徒联合的团体和教务组织。她的宗旨是:协助人民政府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维护佛教徒的合法权益;弘扬佛教教义,发扬佛教优良传统,加强佛教自身建设,兴办佛教事业;团结全国各民族佛教徒参加社会主义...  相似文献   

17.
中国佛教协会第七次全国代表会议:金秋九月,中国佛教协会第七次全国代表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是中国佛教三大语系、全国各民族佛教信徒的盛会,是我国佛教界的一件喜事,我对会议的胜利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中国佛教协会是我国各民族佛教徒联合的爱国团体和教务组织,是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联系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我的成长过程中,中国佛协和德高望重的赵朴老给予了无微不至的关心和帮助,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希望中国佛协新一届领导班子带领全国各民族佛教徒坚持赵朴老生前大力倡导的“人间佛教”的思想,弘扬中国佛教的优良传统,…  相似文献   

18.
《中国穆斯林》2023,(1):10-16
<正>(2022年9月16日中国伊斯兰教第十一次全国代表会议表决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定名为中国伊斯兰教协会(简称中国伊协,英译为CHINA ISLAMIC ASSOCIATION,英文缩写C.I.A)。第二条本会是由全国穆斯林和关心支持伊斯兰教事业的人士自愿结成的全国性伊斯兰教爱国宗教团体和教务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相似文献   

19.
《中国道教》2005,(4):18-19,2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定名:中国道教协会。英文译名:CHINESE TAOIST ASSOCIATION。英文缩写:C.T.A。第二条本会是全国道教徒联合的爱国宗教团体和教务组织。  相似文献   

20.
各位代表:现将本会第四届理事会成立以来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本会第四届全国代表会议召开以来,已经有六年了。这六年是我国的佛教事业在指导思想和实际工作中拨乱反正、继往开来的六年。六年来,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关怀下,我会在协助党和政府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提倡佛教徒担当新时期历史使命的人间佛教思想,发扬中国佛教三大优良传统、团结各民族广大佛教徒爱国爱教、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事业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