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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五台山研究》2001,(4):40-41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本会名称:五台山研究会 英文名称:THE ASSOCIATION OF MT. WT RESEARCHES(TAOMWR)第二条 本会是科研事业单位和群众性的学术研究组织联合的社会团体,具有法人地位。 第三条 本会在理事会的领导下,在山西省社会科学院的代管下,和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政府的合作和支持下开展工作。第二章 任 务 第四条 本会坚持国家的宗教、民族等一系列相关政策,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组织全体会员和从事五台山研究工作的各界人士,对五台山进行多学科的综合性的研究,为振兴中华,推进文明建设服务。 …  相似文献   

2.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定名为中国天主教爱国会(英文译名为:Chinese Catholic Patriotic Association。英文缩写为:CCPA),与中国天主教主教团合称为中国天主教一会一团。第二条本会是由全国天主教神长教友自愿结成的爱国爱教的群众团体。第三条本会宗旨为:团结、带领全国天主教神长教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高举爱国爱教旗帜,在政治、经济和教会事务上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维护国家主权和教会事务自主权,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相似文献   

3.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名称本会定名为中国孔子基金会。英文名称:CHINACONFUCIUSFONDATION(缩写C.C.F.)第二条性质本会是接纳、管理国内外社会团体、机构、组织及个人自愿捐赠的资金,用以推动国内国际研究孔子、儒学及中国传统文化学术事业的民间非营利性组织。第三条宗旨本会旨在促进国内国际学术文化的研究和交流。本会通过筹措资金,对孔子、儒家和中国传统文化进行研究、组织研究、资助研究,以提高学术水平,推动与国际学术界的交往、合作与交流。第四条任务1.充分利用国内外各种渠道,多种形式筹集资金;2.加强与国内…  相似文献   

4.
第一条本会定名为中国天主教教务委员会。第二条本会为中国天主教全国性教务机构。其宗旨为:以圣经为依据,继承发扬耶稣基督创立教会和宗徒传教的传统精神,宣传耶稣福音,推进荣主救灵事业,引导神长教友,恪守天主诫命,坚持独立自主和民主管理的原则,商讨并决定重大教务问题,办好中国天主教会。第三条本会最高机构为中国天主教代表会议,其职权为: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听  相似文献   

5.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名称:五台山研究会英文名称:THE ASSOCIATION OF MT.WT RESEARCHES(TAOMWR)第二条本会是科研事业单位和群众性的学术研究组织联合的社会团体,具有法人地位。  相似文献   

6.
<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定名为中国道教协会,简称中国道协,英文译名:TAOIST ASSOCIATION OF CHINA,英文缩写:TAC。第二条本会是全国道教徒联合的爱国宗教团体和教务组织。第三条本会宗旨:团结、带领全国道教徒爱国爱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兴办道教事业,弘扬道教教义,维护道教界合法权益;发扬道教优良传统,传扬道教文化,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维护宗教和睦、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祖国  相似文献   

7.
第一条本会定名为中国天主教教务委员会。第二条本会为中国天主教全国性教务机构。其宗旨为:以圣经为依据,继承发扬耶稣基督创立教会和宗徒传教的传统精神,宣传耶稣福音,推进荣主教灵事业,引导神长教友,恪守天主诫命,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和民主管理的原则,商讨并决定重大教务问题,在平等友好、互相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对外友好交往,办好中国天主教会。第三条本会最高机构为中国天主教代表会议,其职权为: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听取和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本会委员会:建立中国天主教主教团。第四条本会委员会在中国天主教代表会议闭会期间,负责执行代表会议的决议。  相似文献   

8.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定名为中国伊斯兰教协会(简称中国伊协,英译为CHINA ISLAMIC ASSOCIATION)。第二条本会是中国各民族穆斯林的全国性爱国宗教团体。第三条本会宗旨是:协助政府宣传贯彻我国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代表全国各民族穆斯林的合法权益,发挥桥梁纽带作用;高举爱国主义旗帜,发扬伊斯兰教的基本精神和优良传统;独立自主自办教务,举办各项伊斯兰事业;积极引导伊斯兰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坚持科学发展观,推动各民族穆斯林积极参加社会主义…  相似文献   

9.
正(2016年11月28日中国伊斯兰教第十次全国代表会议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定名为中国伊斯兰教协会(简称中国伊协,英译为C H I N A I S L A M I C ASSOCIATION,英文缩写C.I.A)。第二条本会是全国各民族穆斯林的爱国宗教团体和伊斯兰教教务组织。第三条本会宗旨是: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民族穆斯林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坚持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走伊斯兰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继承和发扬伊斯兰教爱国爱教、敬主爱人、和平中道、两世吉庆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伊斯  相似文献   

10.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国心理学会(以下简称本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心理学工作者的学术性群众团体,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中国科协)的组成部分。第二条本会宣传辩证唯物主义科学理论,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认真贯彻“百花  相似文献   

11.
《心理学报》1990,22(1):111-113
<正> 第一条 中国心理学会【以下简称本会】是心理学工作者的学术性群众团体,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中国科协】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本会宣传辩证唯物主义科学理论,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认真贯彻“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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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本会定名为中国天主教爱国会第二条本会为中国天主教神长教友组成的爱国爱教的群众团体。其宗旨为:团结全国神长教友,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领导下,发扬爱国主义精神,拥护社会主义,遵守国家政策法令,积极参加祖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协助政府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坚持中国天主教独立自主自办的方针,协同教务委员会,办好教务,开展与国际天主教人士的友好交往,为祖国统一,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作出贡献。第三条本会最高机构为中国天主教爱国会代表会议,其职权为制定和修改本会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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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6月23日中国道教协会第七次全国代表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定名:中国道教协会。英文译名:C H IN E SE TA O IST A SSO C IA T IO N。英文缩写:C.T.A。第二条本会是全国道教徒联合的爱国宗教团体和教务组织。第三条本会业务主管部门是国家宗教事务局。第四条本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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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0年6月22日中国道教协会第八次全国代表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定名:中国道教协会。英文译名:CHINESE TAOIST ASSOCIATION。英文缩写:C.T.A.。第二条本会是全国道教徒联合的爱国宗教团体和教务组织。第三条本会宗旨:团结、带领全国道教徒爱国爱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相似文献   

15.
《法音》1981,(1)
第一条本会定名为中国佛教协会。第二条本会是中国各民族佛教徒的联合组织。其宗旨为:协助人民政府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团结全国各民族佛教徒发扬佛教优良传统,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促进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的事业。第三条本会的任务是:  相似文献   

16.
《法音》1987,(3)
第一条本会定名为中国佛教协会。第二条本会是中国各民族佛教徒的联合组织。其宗旨为:协助人民政府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团结全国各民族佛教徒提倡人间佛教积极进取的思想,发扬佛教优良传统,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维护世界和平的事业。第三条本会的任务是:  相似文献   

17.
第一条本会定名为中国道教协会。英文译名:CHINESE TAOIST ASSOCIATION。英文缩写:(C.T.A)。第二条本会是中国道教徒的全国性的爱国宗教团体。第三条本会的宗旨:在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团结全国道教徒,爱国爱教,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与政策,继承和发扬道教优良传统,代表道教界合法权益,协助政府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促进国家安定团结,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贡献力量。  相似文献   

18.
《法音》2015,(5)
<正>(2015年4月21日中国佛教协会第九次全国代表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定名为中国佛教协会。英文译名:The Buddhist Association of China。英文缩写:B.A.C。第二条本会是全国各民族佛教徒联合的爱国团体和教务组织。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民族佛教徒爱国爱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发  相似文献   

19.
第一条名称:本会定名为中国道教协会。本会是全国性道教界群众团体。第二条宗旨:团结全国道教徒,继承和发扬道教的优良传统;在人民政府领导下,积极参加祖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协助政府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推动和开展  相似文献   

20.
《法音》2010,(2):24-26
<正>(2010年2月3日中国佛教协会第八次全国代表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定名为中国佛教协会。英文译名:The Buddhist Association of China。英文缩写:B.A.C。第二条本会是全国各民族佛教徒联合的爱国团体和教务组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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