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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宗教》1995,(2):17-18
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办法第一条根据《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固定的处所和名称;(二)有经常参加宗教活动的信教公民;(三)有信教公民组成的管理组织;(四)有主持宗教活动的宗教教职人员或...  相似文献   

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以下称信教公民)或者不信仰宗教的公民(以下称不信教公民)。  信教公民和不信教公民、信仰不同宗教的公民应当相互尊重、和睦相处。  第三条 国家依法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  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  相似文献   

3.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组织或者个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以下称信教公民)或者不信仰宗教的公民(以下称不信教公民)。信教公民和不信教公民、信仰不同宗教的公民应当相互尊重、和睦相处。第三条国家依法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相似文献   

4.
《法音》2005,(1):4-9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以下称信教公民)或者不信仰宗教的公民(以下称不信教公民)。信教公民和不信教公民、信仰不同宗教的公民应当相互尊重、和睦相处。第三条国家依法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  相似文献   

5.
正第六章宗教活动第四十条信教公民的集体宗教活动,一般应当在宗教活动场所内举行,由宗教活动场所、宗教团体或者宗教院校组织,由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主持,按照教义教规进行。【释义】本条是对信教公民进行集体宗教活动的原则规定。关于集体宗教活动的地点。按照宗教习惯,信教公民可以在自己家里过宗教生活,如祈祷、诵经、礼拜、封斋等,这属于个人宗教活动。本条要求,信教公  相似文献   

6.
第六章宗教活动第四十条信教公民的集体宗教活动,一般应当在宗教活动场所内举行,由宗教活动场所、宗教团体或者宗教院校组织,由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主持,按照教义教规进行。【释义】本条是对信教公民进行集体宗教活动的原则规定。关于集体宗教活动的地点。按照宗教习惯,信教公民可以在自己家里过宗教生活,如祈祷、诵经、礼拜、封斋等,这属于个人宗教活动。本条要求。  相似文献   

7.
《天风》2023,(9):4-11
<正>2023年9月1日起施行近日,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19号公布了《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2005年国家宗教事务局公布的《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同时废止。《办法》的公布施行,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维护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提升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8.
《中国宗教》2023,(1):36-37
<正>国家宗教事务局和财政部联合制定的《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22年6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具体体现,标志着我国宗教法治建设又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办法》的公布施行,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和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规范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维护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的规范化、  相似文献   

9.
《法音》2022,(4):5-8
<正>近日,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18号公布了《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由国家宗教事务局和财政部联合制定,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2010年国家宗教事务局公布的《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办法》的公布施行,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规范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维护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提升宗教界自我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0.
《天风》2022,(5):4-9
<正>2022年6月1日起施行近日,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18号公布了《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办法》由国家宗教事务局和财政部联合制定,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2010年国家宗教事务局公布的《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办法》的公布施行,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规范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维护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提升宗教界自我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1.
《中国穆斯林》2022,(3):5-10
<正>近日,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18号公布了《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办法》由国家宗教事务局和财政部联合制定,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2010年国家宗教事务局公布的《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办法》的公布施行,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规范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维护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提升宗教界自我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2.
《中国宗教》2022,(9):52-53
<正>国家宗教事务局和财政部联合制定的《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今年6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从宗教自身的发展规律,宗教中国化与宗教工作法治化的实际需要出发,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12月初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推动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常态化、法治化,切实维护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提升宗教界自我管理水平、自我约束能力,  相似文献   

13.
正第二十八条宗教活动场所内可以经销宗教用品、宗教艺术品和宗教出版物。【释义】本条是对宗教活动场所经销宗教用品、宗教艺术品和宗教出版物的规定。宗教用品是指除宗教出版物外,信教公民进行宗教活动和过宗教生活所需的其他专用物品,如香蜡、经书、念珠、如意、神佛像等。宗教艺术品是指以宗教为内容的艺术品。宗教出版物是指由出版单位公开出版发行的宗教出版物。此款规定宗教活动场所内可以经销宗教用品、宗教艺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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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宗教活动场所内可以经销宗教用品、宗教艺术品和宗教出版物。【释义】本条是对宗教活动场所经销宗教用品、宗教艺术品和宗教出版物的规定。宗教用品是指除宗教出版物外,信教公民进行宗教活动和过宗教生活所需的其他专用物品,如香蜡、经书、念珠、如意、神佛像等。宗教艺术品是指以宗教为内容的艺术品。宗教出版物是指由出版单位公开出版发行的宗教出版物。此款规定宗教活动场所内可以经销宗教用品、  相似文献   

15.
《中国宗教》2023,(7):48-53
近日,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19号公布了《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2005年国家宗教事务局公布的《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同时废止。《办法》的公布施行,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维护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提升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6.
《中国宗教》1995,(收录汇总):48-53
近日,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19号公布了《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2005年国家宗教事务局公布的《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同时废止。《办法》的公布施行,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维护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提升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7.
宗教活动场所年度检查办法第一条为了维护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依法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促进宗教活动场所自身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和《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  相似文献   

18.
2022年4月,由国家宗教事务局和财政部联合制定的《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公布,6月1日开始施行,为宗教事务部门依法行政增加了一部新的部门规章,也从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的角度为维护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支持。  相似文献   

19.
《中国天主教》2005,(1):9-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以下称信教公民)或者不信仰宗教的公民(以下称不信教公民。) 信教公民和不信教公民、信仰不同宗教的公民应  相似文献   

20.
《中国宗教》2022,(4):40-43
近日,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18号公布了《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办法》由国家宗教事务局和财政部联合制定,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2010年国家宗教事务局公布的《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办法》的公布施行,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规范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维护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提升宗教界自我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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