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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正一宗教活动场所是宗教活动的物质载体和具体空间,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是宗教事务管理的重要内容。长期以来,湖北各级宗教工作部门始终把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工作作为推进宗教事务依法依规管理的重要内容。尤其是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颁布以来,湖北省以农村地区宗教活动场所整治为抓手,积极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陆续出台相关文件,依法依规开展宗教活动场所专项治理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扎实有力的具体措施。一是强化组  相似文献   

2.
<正>宗教活动场所的信息公开和挂牌工作,很好地继承了政府对宗教事务管理的历史成功经验,是社会管理法治化、规范化的重要体现。宗教活动场所既是宗教文化的集合载体,也是宗教信仰传播与情感表达的神圣空间;既是民众熏陶宗教文化的场所,也是进行社会经济活动的空间。宗教活动场所自古以来,便具有宗教属性、社会属性、政治属性、经济属性、文化属性等综合特点。  相似文献   

3.
<正>2023年我国宗教工作法治化建设取得突出进展,共出台1个部门规章、4个地方性法规、1个自治条例、多部地方规范性文件。其中部门规章有《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地方性法规有《宁夏回族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黑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辽宁省宗教事务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自治条例有《甘孜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事务条例》,地方规范性文件有《山东省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试行)》《浙江省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江苏省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广东省宗教事务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等。省级宗教事务条例修订工作全部完成,宗教活动场所法治化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相似文献   

4.
正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针对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工作量大、专业人员少、管理标准缺乏等问题,在浙江省率先出台《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分类委托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消防安全托管服务公司服务质量评价细则》等规定,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推行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消防安全"五化一体"专业托管模式,  相似文献   

5.
<正>国家宗教事务局于2010年颁布了《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出台后,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不断完善,财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显著提升,出现了一些很好的经验做法。一是严格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范财务核算制度,狠抓财务管理标准化,一些宗教场所实行了财务电算化记账。二是积极开展财务审  相似文献   

6.
王磊 《中国宗教》2023,(2):34-35
<正>宗教活动场所档案是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在开展宗教活动、场所软硬件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像、声音等形式的原始记录,主要包括宗教活动场所内部事务管理档案、宗教活动档案、宗教建筑档案等。宗教档案是宗教事务管理的基础,规范宗教活动场所档案管理,对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宗教事务管理,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保持宗教领域和谐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7.
《中国宗教》2023,(4):32-33
<正>宗教界人士主要工作和生活在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活动举办主要在宗教活动场所,宗教事务管理的重心也在宗教活动场所,建设好宗教活动场所是宗教事务管理的关键。近年来,随着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等法规的深入贯彻和宗教领域问题整改的持续深化,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升,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与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不完全协调、与社会发展和时代进步要求不完全适应的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宗教活动场所思想建设不够强、管理制度不健全、政策要求落不实、风险防控不到位等。建设新型宗教活动场所,就是要立足新时代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补齐工作短板,进一步改进和创新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模式,不断推动宗教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实现现代化。  相似文献   

8.
<正>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广义上包括与宗教活动场所有关的三个登记:第一种,在主体资格意义上的作为法人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登记,意味着宗教活动场所取得或者终止其法人资格,宗教活动场所作为法人应当归入宗教团体法人(至于是社团法人或者是财团法人有待深入探究),明显与从事工商业的企业法人有别,所以其登记往往应该是负责对非从事工商业经营的民间团体登记的民政部门,而通常的企业法人的登记则是由工商部门负责;第二种,在确定财产目的意义上的宗教活动场所  相似文献   

9.
<正>近日,国家宗教事务局和财政部联合公布了《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公布之际,国家宗教事务局负责人就《办法》的制定出台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问:请介绍一下制定《办法》的必要性。答:制定《办法》是维护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群众合法权益的迫切需要。  相似文献   

10.
一、2022年我国宗教工作法治化建设取得的成绩2022年我国宗教工作法治化建设深入推进,共出台2个地方性法规、2个部门规章、7个地方规范性文件,以及为贯彻落实宗教法规规章而制定的近20个宗教工作文件。其中地方性法规有《河北省宗教事务条例》和《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宗教事务条例》,部门规章有《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地方规范性文件有《山东省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单位信息审核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山东省宗教团体管理办法》《河南省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办法》《天津市民族宗教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江苏省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程序规定(试行)》《江苏省宗教教职人员备案程序规定(试行)》《福建省宗教活动场所接受捐赠票据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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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作安 《法音》2012,(8):4-9
(2012年6月4日)一、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是宗教事务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做好宗教工作的重要基础。伴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理念发生了深刻转变,管理方式也不断创新。1982年中央下发19号文件,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恢复寺观教堂,合理安排宗教活动场所,并明确一切宗教活动场所都要在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的行政领导下,由宗教界负责管理。1991年中央下发6号文件,进一步提出一切宗教活动场所都应依法登记,经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受法律保护。1994年国务院颁布《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首次对宗教活动场所实行登记管理。  相似文献   

12.
《天风》1994,(4):28-28
第一条 为了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根据宪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宗教活动场所,是指开展宗教活动的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及其他固定处所。 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必须进行登记。  相似文献   

13.
武汉市对已登记宗教活动场所实施年检武汉市宗教局根据国务院《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宗教局《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办法》的规定,去年我市对已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开展了年度检查工作。实践证明,实施年检,推动了宗教活动场所的自身管理,促使宗教工作进一步规范化...  相似文献   

14.
加强和创新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对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做好新形势下的宗教工作,具有基础性、关键性的意义。要深入总结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探索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新思路、新举措,把握规律,开拓创新,努力把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相似文献   

15.
《中国宗教》2022,(10):55-55
国家宗教事务局和财政部联合制定的《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22年6月1日起施行。《办法》共十章五十五条,目的清楚、任务具体、责任明确,既保护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又对违法行为依规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既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管理有制度、人事、业务、资产等方面的详细规定,又明确了宗教事务部门和财政部门依法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相似文献   

16.
宗教活动场所年度检查办法第一条为了维护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依法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促进宗教活动场所自身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和《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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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预防火灾等各类事故的发生,创造稳定有序的宗教活动环境,是广大信教群众极为关心的一件大事,也是各级监督机构、宗教工作部门的一项重要责任。一直以来,各级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尤其是民宗系统,对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问题都非常重视,明确了政府的监管责任和场所的主体责任,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了常态化工作机制。但按照"防隐患就是防事故"的理念,宗教活动场所还是存在不少安全问题,  相似文献   

18.
《中国宗教》2022,(7):72-73
<正>近年来,江门市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着眼推进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的规范化,认真履行指导、监督、检查职责,有力推动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宗教团体管理办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制度落细落实,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相似文献   

19.
正宗教活动场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宗教活动场所的"数字身份证",为宗教活动场所的正规化、法治化、网络化管理,提供了一项重要的抓手。国家宗教局推行的宗教活动场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是一项旨在营建社会诚信体系的顶层设计的一个重要方面。宗教活动场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宗教活动场所的"数字身份证",为宗教活动场所的正规化、法治化、网络化管理提供了一项重要的抓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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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第四章宗教活动场所第十九条宗教活动场所包括寺观教堂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寺观教堂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的区分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宗教事务部门备案。【释义】本条是关于宗教活动场所分类的规定。本条将宗教活动场所分为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两类。其中,寺院包括佛教寺、庙、宫、庵、禅院等;宫观包括道教的宫、观、祠、庙、府、洞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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