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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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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宗教》2018,(10):37-39
普陀山现已修建开放的佛教寺院有50多处,由普陀山佛教协会(以下简称“佛协”)和寺院僧团两套组织构成了整体寺院群。佛协是管理服务实体,僧团是宗教修行组织。这样的组织定位,既符合现代社会团体管理要求,又继承了传统佛教丛林管理模式。全山寺院(单位)功能与定位也各不相同.  相似文献   

2.
历史上,佛教僧团管理在凝聚僧众信仰、促进佛教健康传承发展、协调与世俗社会的关系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佛教早期,僧伽是比较松散的组织,僧团管理主要依靠佛陀说法、戒律以及师徒的联系来维系;佛教传入中国之初的魏晋南北朝时期,从最初完全依古印度佛教的戒律,至道安提出《僧尼轨范》,由此开启了中国佛教僧团管理的新篇章。而作为佛教中国化典型体现的禅宗,其僧团管理无疑最具代表性。  相似文献   

3.
本文尝试以台湾法鼓山的佛教社会福利实践为例,分析“法布施”在其创建前十年中的表现形式及其社会意义.法鼓山自1989年以来在社会福利事业建设上卓有成效,而以佛教教育为核心的“法布施”是其佛教社会福利的主要平台.法鼓山以“人间佛教”的理念为基础,以多样化的社会教育和实体化教育、僧团教育和信众教育相互促进,共同构成了一个良性互动的“法布施”体系,体现了都市佛教早期社会福利建设的若干特点:社会教育的介入性强,组织形式富有时代感、延续性和叠加性;实体化教育学术倾向明显,紧扣国际前沿,易于树立话语权威;僧团与信众教育之间相互补充,形成自下而上的独特组织结构.这些对大陆沿海地区佛教社会福利事业的建设与发展极具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4.
佛教在世间存在的基础,必赖于具戒比丘僧团的建立,或者可以说.出家僧团是佛教的正面体现。如果没有行持增上律学的出家僧团,则佛教就等于名存实亡。因此,“朗达玛灭法”所导致前弘期佛教的终结,其实质即对卫藏地区僧团的破坏。朗达玛灭法之后,根据《青史》等文献记载,许多在家佛教信徒,特别是持明咒行者仍以隐密方式修习佛法。大部分佛教经典得到妥善保藏。一些主要寺院建筑初期遭到一定程度的破坏,但后来只是被封闭而已。而僧人则遭到镇压、驱逐和强迫还俗。所以说朗达玛“灭法”,应是指摧毁了法的世间代表——具戒比丘僧团,并不是说灭掉了佛法。藏文史籍中称朗达玛灭法后的百余年为“灭法时”,也不是说此时西藏佛法彻底灭亡,而是说此时没有僧团住世,致使佛教暂时隐没。同样,西藏佛教后弘期的开端,也正是以戒律的复兴、僧团的重建为标志。其实,即在此约百余年灭法黑暗中,如下将述,戒律传承的薪火也没有完全熄灭,因此史籍中常用“余烬复燃”等词汇来形容后弘期的开始。  相似文献   

5.
<正>佛教作为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博大精深,源远流长。佛教“庄严国土,利乐有情”的传统,操守“六和敬”的僧团行为准则,行持“五戒十善”等戒律,对社会和谐进步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然而随着社会发展,佛教寺院的管理和建设也面临着新的考验和挑战,如何汲取传统丛林管理的精华,从教义教规、管理制度、礼仪习俗、行为规范等方面逐步形成鲜明的中国特色,成为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融合、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规范寺院、和谐寺院,大理寂照庵进行了有效的探索。  相似文献   

6.
佛教寺院经济的形成和发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印度是一个重精神轻物质的民族,因而造就了佛教的出世性和超越性。然而,随着社会环境的改变,佛教也必须解决俗谛、俗人、俗法的事,寺院经济问题出现了。佛教传入中国后,寺院经济进一步发展,并且成为社会经济的一个组成部分,为佛教宗派的形成和佛教哲学的发展提供了物质条件。但由于寺院经济的急剧膨胀,威胁到了统治阶级的利益,出现了“灭佛”事件。“灭佛”使寺院经济遭到破坏,佛教举步唯艰,需要新的生存和发展形式。禅林经济应运而生,它为佛教在中国遍地开花做出了极大贡献。  相似文献   

7.
体恒 《法音》2007,(1):33-38
古印度的僧团和中国的僧团在生活方式上有很大差异,而不同的生活方式决定了不同的修学形式。佛陀时代,僧众主要是听经闻法、静坐禅修、羯磨布萨与托钵乞食等,没有固定的寺院生活模式。而佛教传入汉地后则形成了稳定的寺院生活方式。汉地僧团的修学与印度的僧团相比,有一个明显的区别,那就是形成了一个严密的佛事体系。这些佛事有日常行持的五堂功课.有诵经、念佛、禅修,有佛菩萨圣诞的祝延、上供,有黑白月的诵戒布萨,  相似文献   

8.
罗晶 《中国宗教》2018,(11):70-71
佛教寺院建筑,是佛教思想的外在表现形式。佛教从印度传入中国之后,经历了中国化的历程。这种思想的转变也直观地体现在佛教寺院建筑风格的变化之中。通过不同时期表现佛教寺院建筑形态的壁画,可以直观地了解中国佛教寺院建筑早期关键性的演变,同时为了解佛寺建筑中国化的过程提供图像见证。  相似文献   

9.
正一、关于都市佛教概念的诠释关于都市佛教的定义,上海玉佛寺方丈觉醒法师认为:"都市佛教是指以都市寺院为主要活动场所,根据现代都市特点及要求由僧团为主对市民进行佛法弘扬和开展宗教活动的人间佛教"。[1]1.城市与佛教都市佛教是相对于山林佛教而言的,都市佛教与山林佛教作为中国佛教发展的两种路径,分别于佛教中的自觉与觉他相联系的,山林幽静易于其中思索以图顿悟,通都大邑则利于弘传教义,普度众生。佛陀成就  相似文献   

10.
佛教传入中国之初,通过走“上层路线”,形成具有浓厚经院哲学色彩的“贵族佛教”,不仅有悖“普度众生”的宗旨,也严重阻碍其进一步发展。魏晋之后,菩提达摩及其弟子“教外别传”的方式走“平民佛教”道路,形成独具特色的禅宗,深刻影响了传统文化与习俗。从某种意义上说,达摩僧团的平民化佛教为我国当代宗教健康发展带来诸多有益启示。  相似文献   

11.
《法音》2002,(6):39-40
佛教寺院在广大佛教徒和老百姓的心目中一直是修行解脱的道场、积德行善的圣地,其清净庄严的形象历来受到人们的尊重和维护。虽然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各地存在大量“文物寺院”、“旅游寺院”和“园林寺院”,这些寺院没有僧人住持,不由佛教团体管理,但毕竟体现了中华民族悠久的传统文化,凝聚了广大信众美好的信仰追求,理应得到妥善运用和保护。可是有相当一部分这类寺院的管理部门,或是由于缺乏必要的佛教知识和宗教政策法规知识,或是出于借佛敛财的目的,却在包庇纵容种种亵渎佛教的行为:如在寺庙内开设荤食餐厅或肉食摊点,现场宰杀鲜活,严重背离佛门戒杀护生的宗旨;开设歌舞厅、赌场、靶场,设签筒,摆卦摊,兜售冥币等民间迷信用品,将清净庄严的道场搞得乌烟瘴气,成为藏污纳垢之所;甚至违反宗教政策,在非宗教活动场所的寺院内私设功德箱、化缘簿,聘用职工或社会闲散人员假冒僧尼,公然欺骗游客和信众。这类现象如不能得到及时遏制,势必严重玷污佛门清誉,增加社会人士对佛教的误解,助长各种迷信活动和邪教势力的泛滥,甚至损害中国政府和中国宗教界的国际形象。  相似文献   

12.
在佛教中国化的过程中,我们不能忽略的一位历史人物便是道安。道安(312-385)是东晋时期一位著名高僧,其一生致力于“佛教中国化”的事业,主要有两大贡献:其一,推动佛教理论上的中国化。道安本着兼容并蓄的文化精神组织整理大批佛教文献,推动了中国翻译学、目录学的发展,并于此基础上将我国本土的儒道二家学说与佛教思想相结合,推动了般若学的兴起;其二,推动佛教僧团组织管理上的中国化。  相似文献   

13.
普陀山佛教协会按照“集体领导、民主决策、规范管理”原则, 对全山管理坚持“三统一”管理, 并实行“一个法人(佛协)、二级管理(佛协、寺院)、 统分结合”的僧团内部管理体制,确保普陀山佛教健康稳定和长久发展。  相似文献   

14.
正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寺院的管理逐渐步入信息化,甚至智能化。寺务管理的信息化,不仅为僧团管理打造了新平台,也为信众居士参与寺院管理提供了新通道。释迦牟尼在成道后,广收僧俗男女弟子,信众众多,其中正式皈依的俗家弟子称之为居士。在佛教信仰盛行的国家和地区,佛教信众遍布社会备个阶层,他们供养僧团,护持佛法,在佛教界的地位和作用不容忽视。在信息  相似文献   

15.
李卓 《中国宗教》2018,(4):68-69
佛教舞蹈是指以佛教寺院为中心而发展起来舞蹈,或者是源自于佛教、带有佛教文化色彩的舞蹈,主要以供养佛菩萨或者弘扬佛教为目的,正所谓“巧把音声作佛事”。佛教舞蹈本源于印度古俗,是所谓的“舞祭”,在古印度佛教的无遮大会上通常也有乐舞。佛典中有很多关于舞蹈的记载。比如《妙法莲华经》云:“香花伎乐,常以供养。”  相似文献   

16.
本文根据佛教僧团主体的民族属性,提出胡族佛教和汉族佛教两个概念,进而构建了汉地佛教史的理论框架:以胡族僧团为主导的"前史"和以汉族僧团为主导的"正史"。在此框架内,考证、审视了属于汉地佛教"前史"范围内汉魏西晋时期都城洛阳的"市"、胡人聚落与佛教的关系,认为可以将该时期的佛教行事大致限定在胡人从事商业活动和日常生活的聚落空间内。  相似文献   

17.
一诚 《法音》2007,(2):3-4
佛法住世,已越二千五百余年。在漫漫的历史长河中,其间政治、社会等经历了巨大的变革,沧海桑田,遽难陈述。而佛教犹法幢高悬,慧炬长明,历久而弥新。佛陀之遗教告诉我们要“以戒为师”,而僧团也正是以此为圭臬。“以戒为师”为佛陀金口所宣,从清净圣智之所流出,而“以戒摄僧”亦为寺院组织制度建设之特色。  相似文献   

18.
"都市佛教"是和山岳佛教相待的概念,是"人间佛教"理念在当代我国佛教发展的新阶段。都市寺院网站建设,是都市佛教的基本组成部分,是依靠现代科学技术的网络平台,来弘传佛法的行为,是我国"人间佛教"思想的时代要求。都市寺院网站所展现出的自我介绍的主体性、内涵塑造的文化性、信仰重构的济世性和交流互动的服务性等方面内容,是我国当代"人间佛教"理念的具体体现。  相似文献   

19.
《法音》2002,(9):34-36
广东省佛教协会:你会粤佛[2002]24号文,即《关于僧人去世遗产处理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遵照佛教的传统规制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规定的精神,函复如下:佛教自从释迦牟尼佛初转法轮创立僧团以后,形成了不同于世俗社会的以佛教信仰为核心,以托钵乞食和财产共同共有为基本特征的佛教僧团组织。为了维护僧团组织的延续与发展,佛教戒律规定“一切亡比丘物,尽属四方僧。”从此奠定了寺院僧团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佛教从东汉时期传入我国汉族地区并建立僧团组织以后,虽然与佛陀时代托钵乞食的生活方式有很大改变,但基本上保持…  相似文献   

20.
(2011年7月24日)为进一步加强佛教信仰建设和道风建设,积极做好佛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工作,规范全国汉传佛教寺院传戒活动,确保传戒法会如法如律进行,不断提升出家僧众的整体素质,维护僧团的清净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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