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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穆斯林》2016,(6)
正(2016年11月28日中国伊斯兰教第十次全国代表会议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定名为中国伊斯兰教协会(简称中国伊协,英译为C H I N A I S L A M I C ASSOCIATION,英文缩写C.I.A)。第二条本会是全国各民族穆斯林的爱国宗教团体和伊斯兰教教务组织。第三条本会宗旨是: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民族穆斯林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坚持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走伊斯兰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继承和发扬伊斯兰教爱国爱教、敬主爱人、和平中道、两世吉庆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伊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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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所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要问题的决定》是党在理论上的又一重大创新,也是确保国家长治久安,实现各民族和睦、各宗教和顺、全社会和谐,共同繁荣进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根本保障。中国伊斯兰教是爱国的宗教,中国穆斯林是爱国爱教的人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符合广大穆斯林的愿望和根本利益。在实现这一宏伟目标的进程中,中国伊斯兰教界如何发挥积极的作用,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如何发挥自身优势,如何引导和鼓励全国各族穆斯林同其他兄弟民族一道齐心协力,奋发图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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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伊斯兰教协会成立于1953年5月,到2003年,恰好经历了半个世纪。五十年来,中国伊协高举爱国主义旗帜,发扬伊斯兰教的基本精神和优良传统,代表全国各民族穆斯林的合法权益,发挥桥梁作用,协助政府宣传贯彻我国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积极引导伊斯兰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推动各族穆斯林投身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在国内外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其中,充分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穆斯林的权利,忠实履行穆斯林对国家与社会应尽的义务,带领伊斯兰教界和广大穆斯林群众在宪法、法律、法规、政策的范围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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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伊斯兰教第八次全国代表会议的各位代表、朋友们、同志们:在春光明媚、繁花似锦的美好时节,今天,中国伊斯兰教第八次全国代表会议隆重召开。这是中国伊斯兰教界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一次盛会,对于团结和动员广大穆斯林群众积极投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做好新世纪新阶段的伊斯兰教工作,具有重要意义。首先,我代表中共中央统战部,向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来自各民族、各行业的穆斯林代表致以亲切的问候,向多年来支持和关心伊斯兰教事业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中共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宗教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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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中后期,随着回回民族的形成,汉语取代了主要是以阿拉伯语和波斯语为主的穆斯林语言,成为回回穆斯林的日常通用语。这使得伊斯兰教在中国的发展面临着困境。到明末清初,一些“回儒兼通”的伊斯兰学者顺应民族历史的发展趋势,为了“阐正教于中华”,他们着力于“以儒诠经”方式来汉译伊斯兰教经典。这是伊斯兰文明和中国儒家文化历史上第一次对话、交流和融合。它推动了伊斯兰教中国化、本土化的进程,为伊斯兰教在中国的发展探讨到了一条适宜的道路,影响深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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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是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一个组成部分。作为穆斯林,我们应该知道,这一荣辱观是包含我们穆斯林各民族在内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体现,也是与伊斯兰教基本精神相通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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