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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宗是以研习和修持戒律为主的中国佛教宗派。其实际创始人是唐代高僧道宣。因道宣常住终南山,因而此宗又称南山律宗,或南山宗。又因此宗所依之律为五部律中的《四分律》,故亦称四分律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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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体指受戒者纳受戒法于心中而生防非止恶的精神功能,在性质上有色法、心法及非色非心法之区分。戒体论完成于中国佛教律宗,南山律宗道宣以戒体诸义作为其判教的依据,归戒体为唯识学中的“种子”。在对种子戒体的形成、所依、功用等论述中,道宣阐述了其独具特色的“摄小归大”律学思想,以种子戒体作为会通小乘戒律与大乘思想的根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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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南山之后清规兴,敬守戒律三品持
南山道宣律祖(596—667)之后,随着时代变迁,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风俗和众生的根机等又逐渐有所变化,一些新的人事状况需要特别应对,一些戒条在现实社会中更加难以实行,但没人敢自比道宣律师那样的盛德而针对律典进行删补取舍,于是有的高僧大德便另外制定清规以补充或替代戒律。清规的制定比较灵活,因而适应性很强,较好地使僧团稳定和适应社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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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之际,社会动荡,政府为救济灾荒和筹措军饷,恢复鬻牒制度,使出家众人数大增。鱼龙混杂,凡圣同居,丛林规范、律法戒仪被冲击得荡然无存。丛林窳败现状,促使佛门中人起而反省并投身于兴律救亡的活动中。有一部分律宗僧人立足于戒律的立场来重建律幢、再铸戒纲,经数十年不懈努力,使几于断流的南山一脉得以恢复、延续。明末真正使律宗重见复兴气象的是古心如馨律师及其弟子三昧律师之千华法系。如馨(1541-1615年),字古心,万历十二年(1584年),他将南京定淮门内马鞍山的古林庵改寺,建弘律道场。明神宗曾赐“振古香林”匾额。诏请于五台山圣光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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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宗是汉传佛教较早成立的宗派,主张止观双运、教观总持,是印度佛教中国化的有效尝试,而长安西明寺是玄奘法师自印度归来居住过的重要道场。西明寺与天台宗的谱系传承及相互关联,是了解中古时期佛教中国化进程中有益路径。一、西明寺律学传承西明寺律宗之传承,始自道宣,为《四分律》无疑,但其后继之人模糊不清。道宣之后,多有人前来学习瞻仰遗迹。道宣同时代的律师,在西明寺中还有数位,道世为其中之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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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佛教的寺、僧依所属宗派不同,可分为不同的类型,自唐宋以来"禅"、"讲"、"律"三分天下寺院,乃为定式。所谓"禅",指禅寺、禅僧,由禅僧住持,代表禅僧宗尚虚寂;所谓"讲",指讲寺(是天台、华严、唯识、净土诸宗寺院之通称)、教僧,由教僧住持,代表教僧精研释典;所谓"律",指律寺、律僧,由律师住持,专门学习和弘扬戒律,代表律僧严行戒律,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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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东传后,由于受中土心性论的影响,大乘戒律得以兴盛。以南山宗为代表的戒体说的提出,在刺激中土信众对戒律受持的同时,也因律制的繁糅和僵化影响了人们对佛性的体悟,以至禅宗直接将戒条律仪看作是悟道的障碍,致使律宗一蹶不振,戒律连原始功能也无法实现。因此,通过研究《四分律》,探究佛陀结戒的本真意旨,恢复戒律之于“和合僧团,正法久住”的原始功能,对于佛教正法久住,力挽律行不严的颓风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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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以来,戒律一直被视为佛法所以住世的根本命脉。佛陀临涅槃时,殷切付嘱比丘们以戒为师,方能令正法久住。《善见律毗婆沙》说:"佛语阿难:‘若我灭度后,毗尼即是汝大师也。’是名令正法久住。下至五比丘解律,在世能令正法久住。若中天竺佛法灭,若边地有五人受戒,满十人往中天竺,得与人具足戒,是名令正法久住。如是乃至二十人得出罪,是名令正法久住。因律师故,令正法久住。是名持律五德。"唐代道宣律祖《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说:"今戒律大藏住持功强,凡所施造并皆粗现。以人则形服异世,法则轨用有仪,住既与俗不同,杂行条然自别。由世随相有,法逐相成,便能纲维不坠于地。又以法能资人,亲成众行,使人能弘法。故律云:以众和合故,佛法得久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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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广长律院位于湖北省仙桃市沔城青林山上,濒临美丽的莲花湖。广长律院是明代三昧寂光律师于1626年所鼎建,是明清时期全国著名的“三大律院”之一,迄今已有近四百年的历史。三昧寂光律师是明末清初“律学中兴”之关键人物,也是律宗“千华系”的开创祖师。广长律院是三昧寂光律师在中兴律学过程中最早创建的寺院之一,并住持寺院达十余年之久,是明清时期重要的律宗“祖庭”。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