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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宗教事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0年12月3日由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一、制定背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宗教工作,多次强调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2016年4月,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对宗教界反映强烈、社会普遍关注、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为此,2017年8月26日,国务院颁布了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以全面修订、完善宗教行政法规的方式,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对宗教工作的新要求,把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提升到全新的高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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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9年11月28日由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填补了内蒙古自治区一直没有宗教工作地方性法规的空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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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1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安徽省宗教事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关于《条例》修订背景,一是贯彻中央宗教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2016年,党中央、国务院召开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提出了许多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为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安徽省委也就加强新形势下我省宗教工作作出了重要部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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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宗教》2021,(1)
正吉林省是一个多宗教边疆省份,现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五种宗教。近年来,吉林省认真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宗教工作重大决策部署,采取一系列重要举措推进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各项宗教政策法规贯彻落实,保持了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为进一步做好宗教工作,吉林省对原有《吉林省宗教事务条例》(以下简称《省条例》)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省条例》,于2020年11月27日由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5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布施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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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20日,国家宗教事务局第13号令公布《宗教团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决定2020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对于中国佛教界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加强各级佛教团体自身建设,更好发挥佛教团体作为党和政府联系信教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促进中国佛教健康传承发展,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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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2021年3月18日,全国性宗教团体联席会议以视频方式召开第十五次会议。会议的主题是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推动落实党的宗教工作理论方针政策。各全国性宗教团体主要负责人、驻会负责人、秘书长(总干事)及中华基督教青年会、女青年会全国协会负责人参加会议。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国家宗教事务局局长王作安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全国性宗教团体联席会议轮值主席、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主席徐晓鸿主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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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活动场所属地管理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及江苏省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的必然要求,更是实现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证。近年来,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主动扛起责任、强化组织领导、积极引领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全力推动大统战格局下的宗教工作创新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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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着力培养一支理论功底扎实、政策把握到位、实践能力强的干部队伍"。2021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培养一支精通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熟悉宗教工作、善于做信教群众工作的党政干部队伍,让他们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党的宗教工作理论和方针政策、宗教知识,不断提升导的能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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