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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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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们普遍承认我们负有守诺的义务,但却很少有人能清楚地说明我们为什么负有守诺的义务。不了解守诺义务的道德基础,人们在推导守诺义务的过程中就会出现自然主义谬误:从"做出了承诺"这一事实判断直接得出"有义务遵守承诺"的价值判断。对守诺义务的道德基础的规范阐释可以消除自然主义谬误。当前对守诺义务的道德基础主要存在三种阐释:习俗论、期望论和自愿论。由于习俗论与期望论只能阐释部分守诺义务的道德基础,因而利用它们并不能完全消除守诺义务推导过程中的自然主义谬误。就目前来看,只有自愿论能以反自然主义的方式清楚地说明守诺义务的道德基础,因而利用自愿论能够有效地消除自然主义谬误。从消除自然主义谬误的角度来看,自愿论对守诺义务的阐释是正确的阐释。  相似文献   

2.
《学海》2019,(2)
洛克的爱国主义思想主要是通过"尊礼的义务"体现出来的。从尊礼家长到尊礼君王、再到尊礼国家,构成洛克式爱国主义的脉络。在洛克的语境中,尊礼家长的义务不是一项政治义务,但它具有与同意、自愿、职责、共同福祉相关的政治特质,这是洛克式爱国主义的根源。在政治社会中,不可取消的、永恒的、尊礼家长的非政治义务转变为可取消的、有条件的、尊礼君王的政治义务,以平衡尊礼政治权威与规训君王权力之间的张力。而当人民反抗君王的权利与人民尊礼君王的义务之间的矛盾需要调解时,尊礼的对象则落定为君王所代表的政治共同体——国家,以便与可反抗的君王自然之身区别开来,由此呈现出洛克式爱国主义的主旨——捍卫共同福祉。英国光荣革命后,有效协调个体与集体、人民与君王、人民及其代表之间的有限君主制,不仅成为洛克尊礼的对象,也成为洛克式爱国主义的具体范例。  相似文献   

3.
感激原则有时候被用来解释和证成公民的政治义务,根据这种理论,公民的政治义务说到底是一种感激义务。基于家国类比的感激理论夸大了家庭与国家的相似之处;从感激义务的积极方面出发去解释和证成政治义务的尝试由于将感激国家的义务限定于服从法律,从而与感激表达方式的可选择性相违背;从感激义务的消极方面出发去解释和证成政治义务的进路虽然可以避免前一种进路的缺陷,但无论是将政治义务看作对国家的感激义务还是对其他所有公民的感激义务都有失妥当,而且这种进路也不能解释政治义务的复杂性。感激理论所面临的种种问题表明,我们不能把政治义务建立在感激原则的基础之上。  相似文献   

4.
罗尔斯的公平原则与正义的自然责任原则是两种影响深远的政治义务理论,但是它们各自也面临着无法解决的难题:公平原则无法解释那些不情愿收到非排他性公共产品的公民的政治义务,正义的自然责任理论则无法证明公民对其所属国家的政治义务。与其他的政治义务理论一样,罗尔斯的理论也没能避免"普适性-特殊性"悖论的困境,但是罗尔斯已经尝试利用多种道德原则论证政治义务(责任)。为了拯救罗尔斯政治义务理论面临的困境,克劳斯科提出了由公平原则、自然责任原则和"共同利益"原则联合构成的多元-原则政治义务理论。尽管这个理论尚在雏形并且仍有缺陷,但是它对政治义务的解释力和前途就在于它符合了当今政治生活的复杂性和联系性。  相似文献   

5.
爱国主义作为公民的义务,不仅有助于国家获得稳定性和统一性,也是公民获得身份认同与归属感的条件。我们有理由践行作为公民义务的爱国主义,确保作为一条政治原则和道德原则的爱国主义得到深思熟虑和审慎的贯彻实行,积极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捍卫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作为公民义务的爱国主义源于国家政治生活、公民身份认同与价值依归的内在需要,蕴含着对国家的政治认同、文化认同与情感认同,要求公民自觉加强对国家的政治忠诚、热爱祖国的文化,践行核心价值体系和核心价值观。  相似文献   

6.
人们负有见危救助的道德义务,这一义务的基础在于人权理论。每个人都平等地享有生命、健康与安全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一权利,当有人处于险境需要救助时,在救助行为不会损害救助者巨大利益的情况下,目击范围内的潜在救助者有义务对受害人实施救援。当目击范围内的潜在救助者不止一人时,救助义务在所有潜在救助者之间分担。救助义务的分担遵循"有或无"的原则:当有人处于险境而无人救助则有;或者有人救助但还需要进一步的帮助则有;当受害人脱离险境则无。  相似文献   

7.
<正>如果公民有义务服从国家的法律与统治,这种义务的根源是什么?或者说,公民为什么有义务服从国家的法律与统治?这是政治义务的核心问题。政治哲学史上对这个问题的传统回答是同意理论。根据这种理论,公民之所以有义务服从,是因为他们以某种方式对国家表示了明确的或隐然的同意,忠顺宣  相似文献   

8.
在证成政治义务的诸多理论当中,自然责任理论具有自身的理论独特性,那就是它诉诸政治共同体的自然特质,而这种独特性在正义的自然责任理论和乐善好施的自然责任理论中都得到了充分的体现。检视两种自然责任理论对政治义务的证成情况并对它们的证成效果进行评估有利于澄清这一问题。  相似文献   

9.
毛兴贵 《学海》2008,53(3):77-84
公民的政治义务与国家的统治权利相对,是一种道德义务,不同于法律义务.政治义务问题是一组相关的问题,以公民为什么有服从义务为中心.义务与责任的区分对于政治义务问题意义重大.各种证成政治义务的进路都有问题,这把我们推向了无政府主义.  相似文献   

10.
论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可以归结为两种相关性。一种是一个人的权利与他人的义务的关系:一个人的权利,必然是他人的义务;反之亦然。这是一个人的权利与他人的义务的必然的、客观的、事实如何的关系,亦即所谓“权利与义务的逻辑相关性”。另一种则是基于这种逻辑相关性的“权利义务道德相关性”,亦即一个人的权利应该是对他自己的义务的交换:一个人所享有的权利应该等于他所负有的义务;而他所行使的权利则应该至多等于他所履行的义务。  相似文献   

11.
面对启蒙运动所造成的个体与共同体分裂的现代社会困境,黑格尔以其合理性的原则致力于实现主观自由与客观自由,即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之间的和解。这种"和解"需要"伦理"的内在支撑,即市民社会的成员为了促进并维持基于"理念"而建立起来的社会,必须恪守一套义务,参与共同体的生活;而共同体也致力于充分实现个体自身的自主性。在此基础上,达到个体与共同体的和谐共生。  相似文献   

12.
喻中 《管子学刊》2020,(1):66-75
老子其人,作为春秋晚期的"周守藏室之史",对于春秋时期盛行的诸侯政治的理解,既有饱满的现实感,也有历史的纵深感。《老子》其书,作为诸侯政治背景下的理论表达,可以视为规训君主之书。梳理老子创设的君主行为规范,"二十二条君规"逐一浮现。这些君主行为规范,都可以归属于义务规范。进一步考察,这些义务规范又可以分为消极的义务规范、积极的义务规范,以及"消极-积极"复合型的义务规范。"二十二条君规"体现了老子对诸侯政治的哲学回应,代表了作为哲学家的老子对于中国古典法哲学做出的贡献。  相似文献   

13.
在合宜社会语境下,对政治美德和美德政治的探讨需要重新敏锐于一些根本追问,从而不容回避地回答四类问题:谁是政治主体,向谁要求美德;在实现政治美德的现实条件中,哪些前提不容让步;如何确保政治共同体及其制度不致成为阻碍个体成员美德实现与政治参与的额外"构成性运气";以及,既然存在着能力、胜任资格、美德三者之间的循序渐进,它们之间的恰当关联方式是什么,处在不同的能力-美德水平和自我实现阶段的共同体成员之间的恰当义务关系又是什么。为了回应这些根本关注,本文强调一种"承担责任的权利",据此提出一个强判断和一个弱判断,并且围绕这两个判断进一步阐明共同体的政治绩效责任和贤能精英的额外义务。  相似文献   

14.
自主作为社会的核心概念之一,被广泛应用于道德哲学、政治学、法学等学科领域,但自主概念本身纷繁复杂。考察特定身份的个体的自主性为寻找多义的自主概念背后的规范性要素带来了一种新的研究路径。从生物性的角度考察个体自主概念,自主可以化约为"自我决定";从"人"的角度考虑将理性带入自主概念,自主可以化约为"理性自决";从"社会人"的角度考察,自主可以化约为"道德自主"。照顾他人的利益则是自主概念被赋予某种道德和社会规范的力量的体现,个人利益和他人利益的调和是通过自我完善和对他人的慈善这两种德行义务相结合得以实现的。"自决"、"理性"、"道德"是个体自主的三个规范性要素,而"善"必须是自主行为的出发点和目标,唯此,自主才有其应有的价值,即"善"是个体自主的价值的前提。  相似文献   

15.
《学海》2017,(6)
探讨义务冲突中"义务"的来源,应当根据功效的不同,将问题分为"未履行义务的来源"与"被履行义务的来源"两个方面。除了包括刑法中明文规定的不作为义务外,考察未履行义务的范围和种类,要密切联系不作为犯中的作为义务来源。基于"冲突状况的发生不能归责于行为人"这一要件,理应排除先前行为、法律行为所引起的作为义务;基于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道德上的作为义务也应被否定。关于被履行义务的范围是否包括道德义务的问题,有肯定说、折衷说与否定说三种观点的争论。与整体法秩序相协调的、保障一定生活利益的道德义务,能够成为被履行义务的来源。  相似文献   

16.
现代实践吁求道德义务的解释新论,过往的经验论、超验论、神令论、功利论、边际约束论的解释方式皆存在一定的缺陷。借助挖掘隐伏在西方思想史中的同意论,为重塑西方道德义务观的内在生成机理确立了一个新的解释框架。在回溯霍布斯及洛克的"契约论"、康德的"德性论"和罗尔斯的"正义论"的基础上,发现同意论视角下的道德义务观既具有契约主义的理性,又兼具责任伦理的底色。洛克提出的"自愿同意"假设作为道德义务的确认程序完成了对个体意愿的观照,同时依据罗尔斯主张的正义制度的规制作用,保障了群体意志的在场。在技术加剧伦理冲突的当代社会,同意论的重拾和完善对于道德义务理论重塑以及马克思主义伦理视域下的伦理秩序建构皆彰显了一定的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17.
杨显滨 《学海》2022,(2):203-216
在追星致害中,基于与粉丝之间的特殊关系,明星、经纪公司负有安保义务,未履行安保义务造成粉丝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明星、经纪公司在网络空间负有危险控制义务,在物理空间负有警告义务、通知义务和保护义务。在责任承担上,可以《民法典》第1198条为主要依据,结合第1195条、第1197条、第1171条和第1172条,在网络空间建构连带责任与相应的补充责任的协调适用规则,在物理空间建立安保义务人之间的类型化责任分担机制,力争在保护粉丝合法权益的同时,实现各方利益的最大化。考虑明星与经纪公司之间所签订的经理人合同、演出经纪合同、演艺经纪合同等具有委托、代理、行纪、居间等综合属性,经纪公司承担的相应的补充责任最终由明星承担,除非合同有特别约定或参照适用劳动合同。经纪公司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明星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经纪公司追偿。  相似文献   

18.
"义务"与"责任"作为道德哲学与法哲学的核心概念经常被替换使用。哈特是较早区分"义务"与"责任"的当代法哲学家之一。自哈特以来,越来越多的论者开始区别使用这两个概念,并在此基础上区分了自然责任与职责概念。哈特对"义务"与"责任"的区分与他的"特殊权利"和"一般权利"相联系,但哈特并没有一以贯之地区别使用"义务"与"责任"概念,这是他的义务与责任概念所存在的混乱和困境之根源。  相似文献   

19.
病人的权利与医疗机构的义务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病人的权利与医疗机构的义务 ,是指在提供与接受医疗服务过程中 ;病人的医疗权利和医疗机构所担负的执业义务。病人究竟有哪些医疗权利 ?医疗机构负有哪些执业义务 ?这一问题在调整医患关系中是一个基础性问题 ,关系到医疗机构依法行医 ,政府依法治医 ,公众和舆论依法评医 ;是判断医疗机构执业的是非曲直的基本准绳。弄清这一问题 ,对于病人权益保护立法 ,对于医疗服务合同的研究与推广 ,对于医疗事故纠纷的正确处理 ,都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民法理论 ,依据我国《民法通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相似文献   

20.
权利与义务都内含个体性与社会性二重规定。历史地看,彰显权利的个体性之维,往往引向突出"我的权利";注重义务的社会性维度,则每每导向强化"你的义务"。扬弃以上偏向,以视域的转换和交融为前提,这里的转换意味着从抽象形态的"我的权利"转向现实关系中的"你的权利",从外在赋予(他律)意义上的"你的义务"转向自觉和自愿承担(自律)层面的"我的义务"。与之相关的视域融合,则表现为对权利二重规定与义务二重规定的双重确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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