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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老子的“自然”概念可作两层分疏:“法自然”与“辅自然”。就“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而言,从文法修辞上可以还原为“人法地,法天,法道,法自然”,人法地、天、道也就是人“法自然”(自然是地、天、道的本质),人“法自然”的诠释路线可以克服“道法自然”的诠释困境。就“圣人能辅万物之自然”“百姓皆谓我自然”而言,讲的是圣人“辅自然”,意在君王应顺辅百姓之自然。其他关于“自然”的原文及思想,均可统摄在“法自然”与“辅自然”的两层义涵之中。人“法自然”是在天人(天道与人道)关系里讨论修身智慧,是向上法(人取法地、天、道之自然),凸显天道的本原地位;圣人“辅自然”是在君民关系里讨论治国智慧,是向下辅(圣人辅百姓之自然),凸显民的自主性地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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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的五处自然皆是主谓结构词,自然之自、然在每一语境之具体指涉各各不同,自然的语义与所充当的语法成分亦相分殊。道、德之自然具有“施受同体”的特点。人、地、天遵循对象性效法逻辑,道遵循自为对象的效法逻辑。道之无限的自然体现在道与其自身的存在关系和道与天地万物的存在关系两个层面,但这不是道之无限自然的全部意涵。万物与百姓只有存在论而不是创生论上的有限的自然。君王无为是百姓自然必备的前提,百姓的自然是其意志、感性理性心智能力与实践能力的展开,百姓的自然可以接受君王的“辅”,却拒绝“为者败之”的“为”。《老子》划定了百姓自然的边界,百姓所有的自然都是被允许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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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法自然”这一命题出自老子《道德经》25章:“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人、地、天、道、自然五者转相法,其逻辑推演实为人法自然.此语,唐人李约《道德真经新注》断作“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样断句,颇受自魏源以来一些学者所注意.今人高亨《老子正诂》、张松如《老干校读》即采此断法.依此,则人法自然之意尤为明豁.人法自然以道法自然为其形上学依据.道法自然,即道以自然为法则.自然,指事物之本然状态,即自然性.道所法之自然性在道自身,为道性之所具,此乃道之所以为道者(“道道”).故《老子河上公章句》释道法自然为“道性自然”;王弼《老子道德经注》谓“道不违自然,乃得其性”,亦以“自然”为道之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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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老聃之“道”与“自然无为”张钦一、“道”与“自然”《道德经》五千言,言“道”之处凡七十三见,试图解决三大层面的问题:一是宇宙源起与运化规律的问题;二是社会问题;三是人生问题(即个我的身心问题)。其“道”的使用在不同的层次上有不同的内涵。陈鼓应先生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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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与“心’分别是道家与禅宗两文化的中心范畴,比较两者的同异性,揭示其内在联系,分析其理论得失,这对深入了解两者的思想旨趣或许不无神益。因篇幅所限,本文只揭示“道”与“心”在主要特性上的同异性而不全面论及其基本内涵。一、道家之“道”与禅宗之“。乙”的共通性(-)从“道”的自然无为性到禅宗“心”的自然自由性‘咱然”、“无为”之词均创立于道家,首见于《老子入它们是作为释解“道”的属性的范畴而出现的。老子之“道”的自然属性表现为:其一,道性自然。这是说“道”的根本特性即表现为自然本然性。《老子》二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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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道”最先是在《观·彖传》中提出来的,历来对它的解释存有分歧,大致为二说:一为神明之道,二为自然之道。本文认为,“神道”可分为三个层次:神明之道、自然之道、道德之道。自然之道为本,为体;道德之道为末,为用;神明之道只是表。《周易》提出“神道”这一概念,落脚点是设教,即设置政教。所谓“神道设教”就是以神道对人民实施教化,以建立一个等差有序又和谐相得的社会秩序。“神道设教”是以天道(自然之道)为依据的,同时又体现出鬼神的意旨,而其实质乃是合乎统治阶级利益同时又有利于整个社会安定、发展的道德之道即人道。从某种意义上看,“神道设教”是《周易》的宗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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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哲学的境界特征表现在儒道两家学说当中分别是它们的“为己”与“为道”的追求。理学整合“为己”与“为道”,在天理与自然、成己与成物之间分辨取舍,形成理学以天理涵盖自然、以成己淡化成物的价值导向,或者说,形成理学以先秦儒家之孝悌忠信为浅近,而驰心于空虚窕远之地的“圣贤气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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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即为易与变。“化”性显现自然万物与生命存在的“生生”运演及转换,“化”性思维是探究自然万物间,人与自然间相互依存、互为转换,以及生态性的变化及转化的思维机制。太极思维及“生生”运行节律作为“化”性思维的本体,旨在破解自然天地运行的“化性”之理。人类只有生态性地“察时变”,也就是知自然之“性”,通“天文”之“理”,才可以“人文”而“化成天下”,并运演节律及转换性而构筑人文生态。“道化”到“生化”的转化过程呈现了“化”的气脉韵律及转换序列,而“造化”与“神化”则使“化”性思维在生态审美化中悟解“自然”的高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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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玄览道教重玄美学思想简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道教美学思想的范畴里,“道”(有时又称为“玄”“一”)是其本体论的核心判断。“道”是一切美的根源与归宿,是修道之人获得宗教化审美体验的源泉。早期道教著名学者葛洪在其所著《抱朴子》中开宗明义地说:“玄者,自然之始祖,而万殊之大宗也,妙昧乎其深也,故能微焉;绵邈乎其远也,故能妙焉。”妙者,美也;玄即妙即玄即美。在道教哲学里,如何说明作为世界本原的“道”即是内在于万事万物中的本体之“道”,一直是一大难题。这个问题在美学上同样不能避免。作为美的本原的道与作为美的本体之道如何即二即一,即沟通美的本原与美的本体,使作为最…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