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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易斯(David.K.Lewis)的模态实在论(modal realism)是可能世界理论的其中一种,其目的在于对模态语义学给出恰当的解释。模态语义学的核心概念是可能世界,但哲学家、逻辑学家对什么是可能世界却无一致看法。至少可以区分出三种观点:语言学的观点;概念论者的观点;实在论者的观点。[1]刘易斯的模态实在论是第三种实在论观点的代表。模态实在论(有时也称为“极端模态实在论”、“极端实在论”或者“模态柏拉图主义”),简单地说就是这样一种本体理论:“我们作为一个部分所属的世界只是众多世界之一,居住在这个世界的我们只是处于所有世界的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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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则日本寓言讲的是一头公驴被拴在一根柱子上,绳子勒住了它的脖子,驴子越挣扎,绳子越勒得紧,最后竟被勒死。试想如果它停止挣扎,它还可以四处走走,可能还能找些草吃。同样的道理,你越是为解决问题而拼斗,你越会变得急躁,以至在错误的思路中越陷越深。 18世纪末,英国著名的医生琴纳正忙于解决天花这个千年难题。研究过一次又一次病例后,他仍然找不到可行的治疗方法。他的思路陷于绝境。这时,琴纳医生另辟蹊径:他停止了同问题的拼搏,改变了分析问题的方向——一不把主要精力集中在那些天花患者身上,而是转向那些未染上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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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有命题变元的非良基集合能够被看作解释模态语言的模型。任给非良基集合a,一个命题变元p在a上真当且仅当p属于a。命题联结词的解释与古典命题逻辑相同。一个公式3A在a上真当且仅当存在集合b属于a,使得A在b上是真的。在一个集合中,属于关系被看作可及关系。在这种思想下,我们可以定义从模态语言到一阶集合论语言的标准翻译。对任意模态公式A和集合变元x,可以递归定义一阶集合论语言的公式ST(A,x)。在关系语义学下,van Benthem刻画定理是说,在带有唯一的二元关系符号R的一阶语言中,任何一阶公式等价于某个模态公式的标准翻译当且仅当这个一阶公式在互模拟下保持不变。因此,模态语言是该一阶关系语言的互模拟不变片段。同样,我们可以在集合上定义互模拟关系,证明van Benthem刻画定理对于集合论语义和集合上的互模拟不变片段成立,即模态语言是一阶集合论语言的集合互模拟不变片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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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去的30多年中,特别是近年来,模型论语义学发展成为日益扩大的哲学研究和语言学研究的领域。人们对各类语言设计出形式语义学;含模态算子的语言,处理时间概念的语言,探讨信念和义务的语言,含有副词和指示词的语言。这个目录正在继续增长。为了评价一种模型论语义学的成就,我们一般首先注意它所产生的逻辑真命题的集合,即那些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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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义学”一词源于希腊文,其初是指一种与语音学相对的语言学的分支科学。后来“语义学”这个术语有了不同涵义。从研究对象和范畴来看,语义学可分为四种:语言学的语义学、哲学的语义学、普通语义学和逻辑语义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逻辑语义学只是到了十九世纪以后才出现,弗雷格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罗素也作了极有意义的陈述,而真正的现代形式的逻辑语义学则从塔斯基算起,然而在西方,“如果我们说的语义学,就是(用一个最普遍的说法)指关于那些语言表达式和它们所指示的对象之间的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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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入非良基集合可以为模态逻辑提供一种新的语义学。这种语义是在集合上解释模态语言,使用集合中作为元素的集合之间的属于关系解释模态词,并在集合中采用命题变元作为本元,从而解释原子命题的真假。在这种新的语义下,从模型构造的角度看可以引入几种非标准的集合运算:不交并、生成子集合、p-态射、树展开等等,证明模态公式在这些运算下的保持或不变结果。利用这些结果还可以证明一些集合类不是模态可定义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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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指称论的反描述论论证主要有三种,即模态论证、认识论论证和语义学论证。多数语言哲学家相信,这三个论证对于反驳一般的关于物理对象名字的指称描述论是有效的。但是,三个论证对于一种可能的虚构对象名字的描述论是否有效,是一个需要讨论的问题。本文根据虚构对象名字在语义上依赖于性质描述的特点,根据这种描述所产生的模态性质、认识论性质和语义学性质,最终得出否定性的结论:三个反描述论论证对于反驳虚构对象名字的描述理论是无效的。因此,对于反驳描述理论来说,如果直接指称论者使用的三个论证确实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则至少对于某些种类的名字,指称的描述理论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支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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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假定有些对象(例如福尔摩斯)是不存在的。关于这些对象,人们是应该采取实在论的立场,还是反实在论的立场呢?根据实在论,一个包含非存在对象的可能世界的域与该可能世界上的存在对象具有什么性质、做出什么行为无关;根据非实在论,一个包含非存在对象的可能世界的域依赖于该可能世界上的存在对象具有什么性质、做出什么行为。这里的分歧在于,非存在对象出现在(一个世界的)量化/指称域中是否依赖于(在该世界中)存在对象具有哪些性质,特别地,比如是否依赖于能够讲述故事的情感生物的行为?在《走向非存在》(牛津人学出版社,2005)一书中,我给出了一种内涵语言的语义学,以实在论的方式来处理非存在对象。本文旨在提供一种非实在论的语义学,以非实在论的方式来处理非存在对象。实在论解释是定域的,与此不同,非实在论解释是变域的。在非实在论语义下,关于非存在对象的非实在论直觉可被尊重,这主要体现在对非存在对象和存在对象之间的“依存”关系的分析。关于非存在对象,本文和《走向非存在》分别以非实在论和实在论的方式来处理,这使进一步的比较和选择工作成为可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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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态逻辑是伴随着现代逻辑的兴起而产生的,它创立于十九世纪末至本世纪三十年代。创始人刘易斯(C.I.Lewis,1883—1964)从分析实质蕴涵悖论开始,建立了一系列模态逻辑系统S1、S2、S3、S4和S5。他的工作确立了模态系统的多样性,显示了模态逻辑的丰富内容,引起了逻辑学家们的广泛注意。三十年代后,不少逻辑学家围绕着刘易斯的模态系统,研究了它们的性质和基础。四十年代中期,卡尔纳普和巴肯等人建立起了卡尔纳普语义学和模态谓词演算,虽然没有完全解决语义和谓词方面的问题,但为后来建立严格的语义学作了准备。与此同时,麦金西等人把当时古典逻辑代数语义学方面的成果运用于模态逻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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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匹云游四方的骏马在旅途中有些疲惫,准备找个不错的驿站休息休息。忽然,它看到一头驴子靠在磨盘边上悠闲地嚼着草料,便凑上前去搭讪:"驴老弟,闲着哪!"驴子高高地昂起头,几乎是用鼻孔看着骏马:"哦,是马兄呀!对呀,刚刚忙活完,歇息一下。"骏马觉得驴子看自己的姿势甚是奇怪,就问:"驴老弟,你为何不睁开眼睛看我,而是费劲地用鼻孔看我呢?"驴子不满地打了个响鼻说:"你见过谁的鼻孔会看人?"骏马更是不解:"那你刚才的行为如何解释呢?"驴子解释道:"最开始,我家主人怕我拉磨的时候东张西望,不好好干活,就在我眼前绑了一个帽檐似的东西,让我只能看到脚下半米以内的地方。这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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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学研究》2017,(1)
前提语义学的基本想法是主张反事实条件句宣称我们可以从前件加上适当的前提推导出后件。Kratzer(1981,1989)发展了这样的想法,引进了前提集(premise sets)的概念,来表达我们加入前提的适当方式,主张条件句p□→q为真,若且惟若每个前提集皆可被扩张为逻辑上蕴含后件的前提集。而Kratzer的计划,便是要替前提集找到恰当的限制,可以使得反事实条件句的真值条件正确。Kratzer(1989)使用了聚合(lumping)的概念来刻画前提集的限制。这里的想法是,有些命题会聚合在一起,使得我们加入一个为前提,就会一起加入其余它所聚合的命题。而命题间的聚合关系,则是用情境语义学(situation semantics)中,在情境之间的部分与整体来定义。这样的处理,可以解决Kratzer早期理论遇到的一些问题,但仍会遇到如Kanazawa等人(2005)所提出的困难。而Kratzer本人也很快的放弃了这条进路,改而采用自然命题的概念来重构其前提语义学。在本文中,我将辩护Kratzer(1989)的聚合语义学。我主张将聚合的概念,用立基(grounding)的概念来理解,以取代Kratzer所使用的情境概念。根据我的定义,命题p聚合命题q,意谓着p立基在q上,因此当我们加入一个命题为前提时,就会一起加入它所立基的命题。我主张的这种做法,可以成功处理聚合语义学的案例,并避开其困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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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学研究》2014,(1)
奎因对模态逻辑的批评包括:(i)因为模态语境是指称不透明的,所以对其量化纳入没有意义;(ii)一些关于必然真理的经验知识与关于必然性的语言学理论不相容;(iii)模态语境中的量化纳入承诺了"亚里士多德式的本质主义"。丘奇,克里普克和福雷斯达尔对奎因提出了批评。他们提出,模态构造应该是外延上不透明但指称上透明的。奎因式诉诸于模态环境指称不透明的批评,在不采用单称词项的模态逻辑中不成立。他对本质主义的批评引入了一种必然性,但这种必然性没有办法用语言陈述词项进行解释。通过对语言中名称使用的讨论,我们可以看出,有关包含名称的同一性陈述的真值的经验知识,和卡苏洛称之为"一般模态地位"的先验知识是相容的。既然奎因论证了真同一性陈述的必然真是逻辑真,而且所有逻辑真都遵循戴维森式的意义理论(另文讨论),那么我们可以给出一个关于包含名称的同一性的真陈述的模态地位的先验知识的语言学理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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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克里普克试图运用可能世界语义学恢复传统的密尔式专名理论,并反对摹状词理论以来,一些哲学家继续完善克里普克的理论,另一些哲学家则不断地使摹状词理论更加精致化。两派哲学家各自维护自己理论的基本前提,互相指责从对方理论的基本前提出发会导致令人难以接受的结论。毫无疑问,两派的对立是很明显的:一派认为,作为语言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的专名是对象的标记,它本身是没有任何涵义(内涵)的,它在语言中的功用是直接指示它所指的对象,因而它是严格指示词(rigiddesignator);另一派则认为,我们实际使用的专名是一族摹状词的改装,摹状词族的涵…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