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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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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显示法证明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亚里土多德在建立三段论理论系统的过程中,明确提出了三种证明方法:化归法(换位法)、归谬法和显示法(王路)。其中,化归法和归谬法在三段论证明中的作用已世所公认,但是对显示法证明(proofsby exposition)的作用,长期以来人们一直认识不清,甚至有的逻辑学家认为,显示法证明对于亚里士多德的三段论理论系统没有什么重要性(Lukasiewicz,pp.66-67)。本文通过对亚里士多德模态三段论理论系统的分析,将使人们对显示法证明获得一个新的认识。  相似文献   

2.
人们在说话和写作中运用三段论,往往并不把前提和结论都一一列出来,而省略某一个前提或者结论。所以我们在教学中,除了要使学生掌握三段论的完整的形式外,还要培养学生善于辨析三段论的省略式。三段论省略式运用恰当,可以使推理简洁有力,给人以思索的余地,取得较好的表达效果。例如: 每一个中国人民都应当为祖国实现四化贡献力量,我们也不例外。这是一个省略了小前提的三段论。把小前提补出来,其推理形式是:  相似文献   

3.
在自学考试中,有的考生考得不理想,其原因当然各异,而其中解题不当,是个带有共同性的原因。检验考生对试题本身的理解程度,虽不属考题范围,却又实在是解答每一道题的第一步。因此,从这一意义上看,解题可说是试中之试,是每张试卷上的第一道考题。那么怎样做好这道审题的“试题”呢? 首先,看宜细,就是要仔细地看清试卷上的每一个字、词、句。这是前提。赴试时,大部分考生的心理处于紧张的状态。紧张就容易视甲为乙,影响解题。有的考生做“写出简化汉字,并说明简化的方法”一题  相似文献   

4.
就刑事案件来说,法庭辩论的主要证明方法就是定罪三段论的证明方法。所谓定罪三段论就是以罪名定义为大前提。以对某人行为是否符合罪名定义指出的某类犯罪本质特征的断定为小前提。从而推出某人行为是否应定为罪名定义中规定的罪名的推理。所谓是否定为罪名定义中规定的罪名是指,如果小前提中的断定与大前提中指出的本质特征完全符合,那么某人的行为就应定为该罪;如果不完全符合或完全不符合就不应定为该罪。  相似文献   

5.
近读两篇论及三段论格规则的论文,基本观点是:三级论总规则是三段论有效式的充分必要条件,而格的规则只是各格的必要条件,故主张废除。从理论上说,上述观点是正确的。但从运用上说,尤从初学者计,则大可不必。关键在上两文对格的规则的性质理解不确。第一格的AEE是无效的,从规则看,它有违总规则“前提中不周延的项在结论中不得周延”,犯了“大项扩大”错误;它又有违格的规则“小前提是肯定的”。不难发现,这两条规则性质相同,完全等值。后者之必要仅在“小前提是肯定”是“前提中不周延的项在结论中不得周延”规则在一格对大项的要求。同理,“大前提是全称的”规则是“中项至少周延一次”对的一格具体要求。  相似文献   

6.
上海版《普通逻辑》(修订本)第319页上有如下一道练习题: 以E判断为大前提,以I判断为小前提进行三段论推理,结论应该是什么判断?为什么? 《<普通逻辑>教学参考书》(修订本)第404页的答案是: 结论应该是O判断。因为前提中有一个是否定的,结论一定是否定的;又因为前提中有一个特称的,结论应该是特称的。所以结论是O判断。对于以上的答案,我提出以下质疑: 如果我们用同样的解题思路,将上述练习题改成: 以I判断为大前提,以E判断为小前提进行三段论推理。结论应该是什么判断?为  相似文献   

7.
所谓定罪三段论,就是以有关罪名概念的定义为大前提,以表述某人或某些人的犯罪事实的判断为小前提,推出某人或某些人犯了某罪与否的推理形式。不少逻辑书,都把一般三段论第一格叫作定罪三段论。例如: “法庭根据有关法律条款,结合具体案情作出判决时,就使  相似文献   

8.
有一本逻辑书说:在第一、二、三格的三段论中,如果不遵守这六条特殊的规则(一、二、三格中每格有两条特殊规则,所以共有六条特殊规则),否定它们的正确性,那么,其后果必定是要违反三段论总规则的,反之,遵守这六条特殊的规则,承认它们是正确的,也就一定会是遵守三段论总规则的.符合三段论各格特殊规则,是三段论形式有效(正确)的必要条件,这一点没有问题,不必讨论.但符合各格特殊规则是不是三段论形式有效的充分条件?  相似文献   

9.
《趣味逻辑题100》(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一书中的第一问的解答用了一个三段论推理。我认为这个三段论值得商榷。书中第一问是“婴儿是谁的?”大意是说:两个同住一屋的妇女为了争一个男婴儿,来到所罗门王(公元前十世纪的以色列国王)面前,请求公断。第一个妇女指控第二个妇女乘她熟睡时,把自己的死男孩抱来换走了她的活男孩;第二个妇女坚持说死婴儿是对方的,活婴儿是自己的。双方争论不休,所罗门王一时无法辨明,便对她们说:  相似文献   

10.
在形式逻辑的教学中,我们时常会遇到这样一个问题:对于一个省略三段论,究竟应当怎样恢复其省略部分?按照目前国内许多逻辑教材的说法,无非是先确定未被省略的是哪些部分,省略掉的是哪一部分,然后根据未被省略的部分把省略的部分恢复起来。比如,我们通过分析知道了一个省略三段论未被省略的部分是结论和小前提,省略掉的是大前提,就可以把大项(结论的谓项)和中项(在小前提中出现而在结论中未出现的词项)  相似文献   

11.
定罪三段论是指以罪名定义为大前提,以对被告人在被控案中的行为事实的断定为小前提,并把小前提所断定的行为事实与罪名定义相对照,从而对被告人在被控案中的行为做出法律评断的推理形式。这个法律评断是定罪三段论的结论。其内容是认定被告人在被控案中的行为是否构成了某罪。例如: 投毒罪就是故意投放毒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罪名定义); 某甲的行为是(不是)故意投  相似文献   

12.
定罪三段论是审判工作中特有的一种推理形式。其大前提是罪名定义,小前提是对某人的行为是否符合罪名定义指出的某类犯罪特征的断定,结论是对某人的行为是否构成某罪的断定。就是说,如果某人的行为符合罪名定义指出的某类犯罪特征,就定为该罪;不符合就不定为该罪。其推理形式为:  相似文献   

13.
三、简易三段论的应用操作简易三段论的应用大体包括实际推理前的理论把握、实际推理和检验三个过程。实际推理之前,必须理论地把握标准式的全体和推理规律的全体。这是实际推理的理论准备。但是这一理论思维的负荷并不重。因为标准式的数量少,仅四个,结构也不复杂,全是第一格的,大前提全称,小前提肯定,因而其简化前提只具有M——P这唯一的模式,并且只有map、mep两种情况;简化前件也只有S——M这唯一的模式,并且只有sam、sim这两种情况。直观、简单是标准式的特点。推理规律数量也不多,仅有五  相似文献   

14.
(一) 三支论式和三段论关系方面的“相同说”和“部分说”三支论式和三段论之间的关系是什么?学术界有两种看法: 第一种看法认为,陈那三支论式和三段论实质相同。如有的著作中写道:“陈那的因明三支和逻辑三段主要在前提和结论的次序  相似文献   

15.
反证法和归谬法是逻辑思维活动中常用的证明方法。当人们直接证明某个论题感到力不从心的时候,往往会转而求助于反证法或归谬法。从理论上说,任何一个可证的命题.我们都能用反证法和归谬法得到证明。只不过在相当多的场合,我们没有必要这样做罢了。反证法和归谬法在证明中的作用是明显的,但是它们在实质上究竟是一种证明方法还是两种证明  相似文献   

16.
有人说:“扩充三段论”在日常思维中是经常被人们使用着的。只要人们了解中项与大项具有矛盾关系,会很自然地应用它们进行推理。在这种情况下,还说什么三段论两个否定前提不能得结论,岂非脱离实际?下例推理是有效的:  相似文献   

17.
归谬法是一件很重要的逻辑反驳方法,但一般逻辑读物只介绍如何用归谬法反驳论题和论据,而不介绍如何用归谬法反驳论敌的论证方式。其实,归谬法不仅可以用于反驳论题和论据,也可用于反驳论证方式。 有位美国参议员对逻辑学家贝尔克说:“所有的共产党人都反对我,你也反对我,所以你是共产党人。”贝尔克当即答道:“亲爱的参议员先生,您的推论真是妙极了!如果你的推论能够成立,那么下面的推论也能成立:所有的鹅都吃白菜,您也吃白菜,所以您是鹅。”  相似文献   

18.
一道法制知识竞赛题引起了我对直言三段论的第一条规则的再思考。我认为这条规则是不必要的,应当取消。现在就从一道法制知识竞赛题谈起。《民主与法制》杂志1984年第9期上刊登了“法制知识学习竞赛活动”的第一批试题,其中有这样一道题:“Z18、某公诉人在法庭辩论时说:‘被告将这位运动员打成终身残废,使他必须拄着拐杖生活,怎能说不是毁人容貌致人重伤呢?’其推理犯了四概念的逻辑错误,违背同一律。”这是一道判断题,只要判明正确不正确就行了。《民主与法制》1985年第2期第8页上刊登了“法制知识学习竞赛”试题答案,对这道题的答案是,“Z18正”。  相似文献   

19.
现在一般讲传统逻辑三段论的规则,第一条就是:一个三段论有且只有三个不同的概念作词项(直言命题的主谓项)。这实在不是三段论的规则,而是三段论定义的一部分.不是恰好有三个不同概念作词项的推理,就不是三段论(但不必不有效),它与三段论规则没有关系。三段论规则是三段论有效(正确)的充分必要条件.它们是: 一、中项至少周延一次.  相似文献   

20.
这次自学考试逻辑试题的最后一题,由两小题推理题组成(参见本刊第四期第11页)。它要求考生运用有关逻辑知识,根据题目给出的条件,进行逻辑推理,得出正确答案。由于这次试题中给出的条件较直接、明显,需要运用的逻辑知识也较简单,因而只要掌握了形式逻辑的有关基本知识,求得正确答案是并不困难的。但是,不少试卷却在本题中大量失分。问题在哪里呢?有什么教训值得记取呢?集中到一点,就是许多考生还不善于合乎逻辑地去回答、求解逻辑推理题。这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没有准确弄清题目的基本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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