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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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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基因编辑婴儿事件在全球引起轩然大波,引发各界对于研究伦理及可能引发之伦理疑虑的广大讨论。首先从优生学到基因优生学进行了分析,然后就基因干预的道德界线和基因优生学的道德疑虑进行探讨和思考,最后针对基因编辑完美婴儿所涉及的伦理问题,从儒家生命伦理学的"参赞天道原则""有限度的基因干预"观点做出相应的回应。最后指出基因编辑婴儿事件若干不符国际伦理规范的要点。  相似文献   

2.
"基因编辑婴儿"事件的发生反映了伦理调节的失灵和法律规范的缺位。从权利角度分析,此次事件伤害了被"编辑"的婴儿和后代人两类权利主体,包括他们的生命健康权、自主权、平等权等。同时,现行法律赋予两类权利主体的权利救济路径有限,导致维权困境的出现。为保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利,法律应当结合技术的快速发展做出及时、恰当的回应和调整,相关权利保护法律体系应当实现合理构建和完善,法律责任的配置应当得到进一步加强和优化。  相似文献   

3.
人的尊严是生命伦理学的核心概念。康德的人性公式在很大程度上塑造了当代生命伦理研究中的尊严观。由于对人性公式的片面理解,生命伦理学中的"康德主义"否定人类尊严的平等性,遮蔽了康德的尊严概念本应具有的重要理论功能。人性公式论述的是尊严的道德要求,而非尊严的基础。构建康德的尊严观,需要超越人性公式之外对康德的尊严理论进行阐释。通过分析人性、人格和道德自主等康德哲学中的重要概念,可以得出以下推论:人类个体的尊严并非来自于个体自主选择的能力,而是来自于个体对人类整体尊严的分享;人类整体的尊严来自人类道德自主的潜力,而非已表现出的能力。这样的尊严观恰恰认可并论证了尊严概念在当代生命伦理研究中所承担的不同于以往的功能,并有助于解决当代生物医学技术的应用所带来的伦理困境。  相似文献   

4.
基因编辑技术为人类疾病的科学研究和预防治疗带来了质的飞跃,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复杂的伦理问题,需要及时加以反思。从机体哲学角度看,基因编辑技术的不恰当应用,可能给生命机体个体带来未知风险,侵犯其自然生存的权益,也给人类的基因库带来潜在危害。作为社会机体的成员,经过不恰当基因修饰的个人或群体会带来先天劣势和优势的差别,引发社会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冲击公平正义的社会秩序。不恰当的基因编辑也可能带来人类精神机能的变异,造成自我认同、人格同一性和认知能力方面的障碍,影响精神机体的健康。从机体哲学的视域对基因编辑技术进行的伦理反思,能够不断拓宽视域,发现各类机体之间更丰富的内在联系和外部影响,提高认识的深度、广度和成效,使得基因编辑技术在伦理规约的合理范围内得到恰当的利用。对基因编辑技术进行伦理反思的基本原则包括"整体性"原则、"顺应自然"原则和"大我"原则。  相似文献   

5.
当代生殖技术对女性的尊严可能带来双重效应:一方面可能提升女性的尊严,另一方面也可能贬损女性的尊严.女性惟有摆脱父权制文化给定的女性形象,重构女性主体性,赢得做人的尊严,才能维护自己的女性尊严.也就是说女人只有首先被当做人来尊重,然后才可能被当做女人来尊重.惟其如此,生殖技术对于女人才是福音,否则它会成为女人的梦魇.  相似文献   

6.
人的生命尊严在基督教有完整论证,但其证立需借助神性。理性尊严观、德性尊严观、自主尊严观等确立了人的内在尊严,但同时排除了人的生命尊严。医学伦理学和生命伦理学一方面频繁使用"生命尊严";另一方面对"尊严"循理性主义解释,导致"尊严无用论"和"尊重取代论"出现。人的生命尊严亟需哲学论证。人与万物的物质差异是生命尊严的存在论基础;人与人之间对生命之至上性、关键权益性、神圣不可侵犯性的价值互认是生命尊严的价值论根据。我国生命尊严的制度化有长足进步,但人的生命、健康、安全还面临许多威胁,把生命尊严作为一项制度伦理原则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7.
针对"基因编辑婴儿"事件暴露出的我国伦理监管体系漏洞,尤其是伦理审查制度的缺陷,通过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提出构建对医疗机构伦理委员会的初次审查进行两次独立复审的行政监管制度,即"地方-国家"二级独立伦理审查制度。该制度由医疗机构等基层单位的伦理委员会进行初次审查,然后由省级行政主管部门的伦理委员会进行第一次独立审查,再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伦理委员会进行第二次独立审查。二级独立伦理审查制度较为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有助于规范生物医学研究活动秩序,实现基因编辑技术与伦理监管体系的良性互动与协调发展。  相似文献   

8.
程新宇 《哲学研究》2012,(10):118-123
<正>一、引言生命伦理学许多争论中的核心概念是人的尊严,即争论中赞成和反对的双方都援引人的尊严作为其理据。例如,有人认为,人工流产和安乐死等操控生死的做法其实质就是杀人,是对人的尊严的践踏,所以是应该禁止的;相反,有人则认为,人工流产杀的不是人,安乐死不但没有践踏人的尊严,反而提升了人的尊严,所以是应该允许的。又如,有人认为,辅助生殖、器官移植、克隆、基因增强等生命科学技术的应用是在操控人的生命和生死,把人当做工具,贬损了人的尊  相似文献   

9.
人工生殖技术触及到人类生命、人权问题的议题,须理性反思其发展结果是否侵害到人性的尊严及人权等可能性,面对生命本身的权利问题,构筑生命伦理观念,必须回溯探究人的尊严及生命权等人性最原始最基本的价值.提供人类在未采社会发展中所要采取的相应措施的理由,因为生殖技术的伦理与法律规范的作用与干预将使这些行为变成可能.  相似文献   

10.
人类基因组序列的测定和研究具有重大的科学价值和经济价值,同时,也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基因组计划和基因革命对伦理造成了致命的冲击。人类基因商品化对公正原则提出了挑战;基因设计引发生命唯物化,引起了人类的尊严危机;优生运动有可能违背自主原则和平等原则。人类基因组计划应坚持那些体现了人类及其社会本性、价值和尊严的伦理原则即不伤害人、尊重人、有益于人、公正对待人,以及人与人之间互相团结等。  相似文献   

11.
在反对生殖性克隆的诸种理由中,尊严论证是最具有说服力的道德主张.反对生殖性克隆的基本共识是,基因组被他人预先决定会导致克隆人的尊严被贬损.尊严论证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就是基因被决定为什么会导致尊严被贬损.一般情况下,纯粹工具性的克隆意图,会导致克隆者将自己的自由意志强加于克隆的自由意志之上,从而导致自由意志主体间的对等性的破缺,使克隆人的尊严在原初意义上就被贬损.但是上述情况不能涵盖所有的克隆意图,在其他情况下,克隆人的尊严是因为自由意志的实现受到限制而被侵犯的.  相似文献   

12.
学科语境的首要因素是学科宗旨。生命伦理学以保护人类生命及其相关权利为宗旨,其语境中人的尊严有三个主要特征:以生命尊严为内核,以人格尊严为外围;属于现代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具有指导化解原则冲突、奠基相关权利、贯通法律和政策等作用,是生命伦理学建制化行动的指南。在如何对待人的问题上,"人的尊严"凝聚了宗教和世俗、伦理和法律、政府和民间的道德共识,是生命伦理学的宝贵资源。  相似文献   

13.
基因专利触及人类的道德底线,危及人类的道德传统与基本信仰.基因专利保护带来了重重的伦理困境.这种伦理困境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基因专利侵犯了人的基因自主权、隐私权;第二,基因专利亵渎了人的最高价值与尊严,破坏了对生命的神圣信仰;第三,基因专利保护违背社会公正.  相似文献   

14.
2015年4月,我国黄军就副教授及其团队在《蛋白与细胞》上发表论文,首次公布了利用CRISPR-Cas9技术修改人类胚胎基因的研究成果,引爆了一场巨大的国际伦理争议。这让我们重新审视对于人类胚胎基因编辑的合理立场。反思平衡方法既不盲从道德判断,也不死守道德原则,强调反复调整和修正判断、规则和原则,以达成信念系统的融贯与平衡。经过反思,我们需要改变以下道德直觉——胚胎是人、编辑人胚胎有损人类尊严、违反后代自主权及导致纳粹优生等。由此得出人胚胎基因编辑的合理立场:因该技术尚不成熟,目前应支持基础研究和临床前研究,暂缓临床试验和应用;基于人类尊严、权利责任和公正的维度,应支持医学目的而反对非医学目的人胚胎基因编辑。  相似文献   

15.
人类基因组研究及其伦理问题   总被引:14,自引:1,他引:13  
人类基因组研究的飞速发展 ,相关伦理问题的不断凸现并引起了生命伦理学界的关注。人类基因组研究的伦理问题有 :基因研究和人类的尊严、遗传信息的隐私权及获知权、基因组图谱的信息使用与人的社会权利、基因组信息对个人的影响、基因资源的专利与资源争夺、基因决定论还是非决定论、基因组研究成果应用的不可预测性等。这些问题若处理不当有可能会导致严重的后果。  相似文献   

16.
"生命伦理与生物技术及生物安全研讨会"综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生命伦理与生物技术及生物安全研讨会”于 2 0 0 1年 4月 2— 4日在中国杭州召开。会议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杭州市政府及华大基因研究中心共同资助。出席会议的代表近 1 70人 ,其中外国代表约 2 0人 ,大多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伦理委员会委员。国内代表来自遗传学、伦理、法律、宗教、新闻媒体、国家部委等有关方面。会议围绕以下六个议题展开 :保护人类基因组———关于人类基因组与人类权力的全球宣言 ;人类基因组研究与全球和睦 ;人类基因与基因专利 ;人类基因组研究与人类尊严 ;“基因恐慌症”和“基因祸害” ;基因与我们———生命伦…  相似文献   

17.
科学研究的目的是"求真"。因此,科学研究不应该有"禁区",人们不应该武断地禁止有关"基因编辑"的科学探索。但是,科学研究的具体过程必须以不侵犯人们的"权利"为限制,对科研成果的应用必须以是否增进人类的"福利"为判断标准。这是科学研究的伦理界限。基于此,"基因编辑"的相关研究应该被允许,但其具体的实验过程和对"基因编辑"技术的应用都必须遵循"不侵犯权利"和"增进人类福利"的伦理限制。  相似文献   

18.
正(2018年11月30日)2018年11月26日,媒体报道一对名叫露露和娜娜的基因编辑婴儿在中国诞生,引起国内外各界的广泛关注,为了确保我国医疗卫生技术和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的健康发展,避免类似有悖科技伦理和医学道德的事件再次发生,中华医学会医学伦理学分会作为全国性医学伦理学专业学术组织,特提出如下呼吁和建议:  相似文献   

19.
基因编辑技术,是人类社会的一柄双刃剑,一方面它给社会的进步带来了福音,另一方面也存在着诸多的问题,如是否跨越伦理禁区、技术本身的安全风险、代际之间的权利冲突、人类尊严、社会公平等。如何在正确认识并妥善解决争议与问题的基础上小心求证、谨慎前行成为了我们必须要把握的重点,在遵循生命伦理原则的自我立法的同时,积极对技术发展中的风险进行管控,责任主体行为进行监督,良好社会环境和法律环境进行完善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相似文献   

20.
假设基于基因编辑婴儿事件的相关事实查证属实,就该事件存在的诸多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当事人涉嫌违反多部现行法律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关于医学科学研究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的法律规定,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通过该事件,我国应进行广泛讨论与反思,进一步针对性地完善立法。一方面要促进基因技术的创新,另一方面应保证技术的发展符合科学、伦理和法治的原则,使风险可控,使技术良性、有序发展,最终造福于人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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