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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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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音》2006,(8):39-39
7月6日,青海省汉传佛教寺院民管会主任座谈会在西宁召开。省佛协副会长兼秘书长道李加传达了首届世界佛教论坛会议精神,并结合青海省开展的“平安寺院”建设活动.部署了汉传佛教寺院管理工作。来自全省24座寺院的民管会主任和民和、共和两县的佛协秘书长共30多人参加了会议。  相似文献   

2.
《法音》2011,(9)
本刊讯8月25日至26日,云南省佛教协会在安宁佛学院隆重举办了首届汉传佛教讲经交流会。交流会由省佛协淳法副会长主持,九位评委主要来自省内重点寺院。省宗教局、社科院、云南民族大学等单位的相关领导应邀到会致贺。省佛协、云  相似文献   

3.
简讯一束     
《法音》1990,(7)
浙江苍南县佛教协会于4月7日至8日在瑞岩寺召开全县寺庙住持人座谈会,72人出席了会议.会长慧性法师传达了中国佛协关于《汉传佛教寺庙管理试行办法》、《汉传佛教寺庙共住规约通则》两个文件,并就如何在各寺庙具体落实两个文件的精神作了安排. (苍佛)3月12日至18日,四川粱平县双桂堂寺庙管理  相似文献   

4.
《中国宗教》2017,(8):84-84
近日,2017年第一期藏传佛教省级代表人士培训班在青海省藏语系佛学院举办,标志着《2017—2021年青海省藏传佛教教职人员教育培训规划》及五年轮训工程正式启动实施。来自全省、市(州)的藏传佛教代表人士、活佛、经师(堪布)以及省级佛协、和谐寺院的民管会负责人等共计160人参加培训。  相似文献   

5.
本刊讯经中国佛教协会批准,1994年度中国佛教协会传授三坛大戒试点工作,于10月6日在江西永修县云居山真如寺如法如律地进行,戒期一个月。这是中国汉传佛教首次传戒试点。这次传戒是经中国佛教协会会长赵朴初亲自提议,并由中国佛协领导集体研究决定的。这次传戒试点的指导思想是:提高四众,弟子的素质,培养佛教界后备人才,达到汉传佛教绍隆佛种之目的。此次传戒试.或与以往有所不同,其特点有:一、以中国佛教协会《全国汉传佛教寺院传戒实施暂行办法》严格把关,进堂前必须能背诵早晚功课;二、中佛协规定授戒人数(定员三百人),…  相似文献   

6.
本刊讯贵州省黔灵山弘福寺从农历四月十五日开始,成功地举行了为期一个月的传戒法会。此次传减法会是按照中国佛协《汉传佛教寺院传授三坛大戒管理办法》进行的,对受戒人页进行了严格把关,保证受戒人员的素质符合有关规定。法会自始至终得到中国佛协、省审宗教部门的关...  相似文献   

7.
《法音》2012,(1):62-63
本刊讯2011年12月6日,山西省佛教协会八届二次常务理事会议在太原召开。省宗教局侯文禄副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省佛协副会长兼秘书长法海法师主持,协会常务理事以上人员和列席人员50余人参加了会议。省佛教协会会长妙江法师作了山西省佛教协会2011年度工作总结,会议传达了中国佛教协会八届一次常务理事会通过的《全国汉传佛教寺院传授三  相似文献   

8.
本刊讯安徽省佛教协会第二届四次理事(扩大)会议于90年4月11日至13日在安庆市迎江寺召开.会议由省佛协副会长兼秘书长妙安法师主持.这次会议主要是学习、贯彻中国佛教协会关于《汉传佛教寺庙管理试行办法》和《汉传佛教寺庙共住规约通则》,讨论《安徽省佛教寺院管理办法》(讨论稿).与会理事在听取了会长仁德法师关于安徽省佛教协会近年来工作情况的报告后,结合各地几年来寺庙的管理经验,和我省佛教界同仁为四化服务方面所取得的成绩进行了交流和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只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走社会主义道路,只  相似文献   

9.
《法音》1993,(12)
本届代表会议决议指出:“《全国汉语系佛教教育工作座谈会纪要》是指导我们办好佛教教育事业、培养佛教人才的重要文件,各级佛协组织、佛教寺院和佛教院校都要认真贯彻执行。”为便于学习、贯彻这个文件的精神,本刊特予重新发表。  相似文献   

10.
《法音》1993,(12)
【中国佛教协会第六届全国代表会议专辑】中国佛教协会第六届全国代表会议开幕词 帕巴拉·格列朗杰12/3中国佛教协会四十年赵朴初12/5 -一在中国佛教协会第六届全国代表会议上的报告中国佛教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工作报告 周绍良12/14在中国佛教协会第六届全国代表会议和中国佛教协会成立四十周年纪念会上的讲话 张声作12/21关于修改《中国佛教协会章程》的报告 刀述仁12/24中国佛教协会章程12/26全国汉传佛教寺院管理办法 12/28全国汉传佛教寺院共住规约通则12/33全国汉语系佛教教育工作座谈会纪要12/34关于汉族地区佛教寺院向全国和地方佛教协…  相似文献   

11.
《法音》2021,(1):27-27
本刊讯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省委涉藏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引导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2020年12月10日,青海省佛教协会举办以"坚持佛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主题的全省第四届佛教论坛。省佛教协会理事以上人员和各市州佛协会长、秘书长,省垣科研院校专家学者和师生代表,部分寺院僧人代表共180余人参加论坛。中国佛教协会副秘书长全柏音应邀参加论坛并致辞。  相似文献   

12.
简讯一束     
《法音》2006,(4)
▲3月14日,云南省临翔区忙芽佛寺隆重举行大殿落成暨佛像开光庆典。临沧市佛协会长提卡达希长老主持开光仪式,市委统战部和市、区民宗局有关领导莅会并作重要讲话。全区18所南传上座部佛教寺院和2所汉传佛教寺院负责人及四众弟子1万余人参加了庆典仪式。忙芽佛寺,始建于清朝中期,是临翔区历史悠久的佛教圣地。该寺于1958年被毁,1997年9月27日经临翔区人民政府登记发证,批准开放为宗教活动场所。(丁晓艳)▲近日,为弘扬傣族优秀的历史文化,加强对南传上座部的佛教教育的力度,云南临沧市佛协会址临翔区忙芽佛寺对新招收的8名7岁至15岁的小和尚…  相似文献   

13.
佛教新闻     
《法音》2005,(11):11,45-51,34,36,13
四川省佛教协会召开七届二次理事会本刊讯8月23日,四川省佛教协会第七届二次理事(扩大)会在新都宝光寺召开。来自全省、各市州佛协、寺院的76名理事出席了会议。四川省佛协咨议委员会委员、部分丛林寺院的方丈列席了会议。国宗局一司副司长杨伯明、省宗教局局长王增建、助理巡视员王代辉等领导莅会并作了重要讲话。会议审议通过了《四川省佛教协会第七届二次理事会工作报告》、《汉传佛教寺院方丈升座办法》、《四川省峨眉山佛学院章程》、《四川省佛教协会七届二次理事会决议》;听取了《四川省佛教协会七届二次教育工作报告》、《四川省佛…  相似文献   

14.
关于《全国汉传佛教寺院传授三坛大戒管理办法》等三个文件草案的说明(1997年3月15日)净慧各位领导,各位常务理事:各位咨议委员,各位同人:我受会领导的委托,就提交本次会议讨论的《全国汉传佛教寺院传授三坛大戒管理办法》、《关于在全国汉传佛教寺院实行僧...  相似文献   

15.
《法音》2016,(4)
正2016年4月9日,中国佛教协会第九届理事会汉传佛教教务教风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中国佛学院普陀山学院召开。会长学诚法师,副会长兼汉传佛教教务教风委员会主任道慈法师,副会长兼汉传佛教教务教风委员会副主任如瑞法师、正慈法师,副秘书长兼汉传佛教教务教风委员会副主  相似文献   

16.
《法音》2019,(10):11-13
正(2019年7月24日中国佛教协会第九届常务理事会第三次会议修订)一、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汉传佛教传戒工作如法如律,促进中国佛教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全国汉传佛教寺院管理办法》和《汉传佛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全国汉传佛教寺院举办传戒法会,须经中国佛教协会统筹安排、审批。未获中国佛教协会正式批准,不得发布与传戒法会相关的公告。第三条中国佛教协会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佛教协会为传戒法会的主办单位,寺院为传戒法会的承办单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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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春霞 《法音》2010,(6):59-59
5月8日,黑龙江省伊春市佛教协会召开第三次代表大会,来自市、县、区寺院的81名代表参加了会议。大会审议通过了《伊春市佛教协会第二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关于修改伊春市佛教协会章程的报告》;传达了中国佛教协会第八次全国代表会议的精神;学习了《汉传佛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汉传佛教寺院住持任职办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  相似文献   

18.
《法音》2015,(10)
<正>为弘扬佛教慈悲济世精神,积极推动尼泊尔和我国西藏地震受灾地区的灾后重建工作,2015年9月24日至26日,以中国佛教协会会长学诚法师为团长、副秘书长全柏音为秘书长、国家宗教事务局一司副司长李寒颖为顾问的中国佛教协会慰问团一行7人,到访西藏自治区,向西藏受灾较为严重的20所寺院捐赠20部《甘珠尔》大藏经,此行密切了中国佛协与西藏分会,以及汉传佛教  相似文献   

19.
《中国宗教》2018,(10):37-39
普陀山现已修建开放的佛教寺院有50多处,由普陀山佛教协会(以下简称“佛协”)和寺院僧团两套组织构成了整体寺院群。佛协是管理服务实体,僧团是宗教修行组织。这样的组织定位,既符合现代社会团体管理要求,又继承了传统佛教丛林管理模式。全山寺院(单位)功能与定位也各不相同.  相似文献   

20.
《法音》2016,(10)
正(2016年9月20日中国佛教协会第九届常务理事会第二次会议修订通过)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全国汉传佛教寺院管理办法》和《汉传佛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中汉传佛教教职人员须圆具三坛大戒的规定,使传戒工作得以如法如律地进行,确保中国佛教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全国汉传佛教寺院举办传戒法会,须经中国佛教协会统筹安排、审批。特殊情况下,须由中国佛教协会商得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同意。未获中国佛教协会正式批准,不得发布与传戒法会相关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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