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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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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袁辉 《道德与文明》2024,(2):124-132
康德既认为自由在于对道德法则的服从,又认为人的自由会违背道德法则。有学者就此提出“双重论”解读,认为康德有两种自由概念:服从道德法则的意志自由及在服从和违背道德法则间选择的自由。与之相对,也有学者支持“单一论”的解读,认为康德只有一种自由概念,即服从道德法则的能力,对康德伦理学中的任性自由理论的研究就是支持“单一论”。康德的任性自由和意志自由是同一种自由,任性自由不是作为选择自由的第二种自由,其本质不在于选择,动物的任性有选择而无自由,纯粹的理性存在者的任性没有对恶的选择却有自由。恶只是作为不纯粹的理性存在者的人的任性自由的特殊属性,该自由会受感性影响而违背道德法则。在其有能力克服感性影响却没有这么做的意义上,人的任性自由要为由此导致的恶承担责任。  相似文献   

2.
本文尝试在与根本恶学说的关联中分析康德对意志与任性进行区分的意义。由于引入根本恶的概念,康德修正了以自律为核心的自由理论,纳入自由意志的另一面向——其作恶的可能性,凸显了自由意志内蕴的张力。然而,通过将任性与立法意志界说为意志官能的两个要素,使前者从属于后者,康德对其自由理论的修正并没有完全背离他早先自律的自由观。本文质疑康德将任性对道德法则的违背看作一种无能或者自由的缺失的观点,认为这一可以追溯到奥古斯丁的观点使得意志与任性的区分失去意义,不再能解释恶与过错的归责问题。  相似文献   

3.
刘凤娟 《哲学研究》2023,(9):118-127
恶的起源是康德宗教哲学中一个重要的问题,他在该问题上的立场不仅表明了人类理性主体性地位的提升,也说明了他对基督教经典教义所作的重新诠释。具体而言,该问题涉及上溯和下延两个分主题。在上溯路径中,康德考察了人的恶行的理性根据,这对应于他道德哲学中的行动归责问题。在下延路径中,康德解释了恶行如何基于理性根据而产生的问题。他在探讨恶行的发生以及趋恶的倾向在始祖身上产生的细节时,特别突出了社会因素的作用。在康德那里,尽管社会因素对人的影响不是决定性的,但仍是必要非充分的条件。概言之,恶行是每个个体基于其感性偏好和社会环境的影响而自由地做出的。  相似文献   

4.
康德的道德哲学与其政治哲学是逻辑一致的,康德认为正义的优先性在于人先天的自由,而自由的主体坚持正义和遵从道德,则在于人的实践理性自身具有的善良意志,康德就这样通过自由、实践理性、善良意志等概念为道德奠定了基础。然而它仍然是先验的、空洞的,唯有从道德是人存在的方式这一存在论的根基处入手,才能理解道德并使其获得自身存在的坚实根基。  相似文献   

5.
康德认为作为有限的理性存在者既有“善的秉赋”也有“恶的倾向”,恶源自于质料及经验性杂多对理性的干扰,改恶迁善应当进行“思维方式上的转变”,将基于理性的道德法则置于基于质料的自爱或幸福法则之上,并以道德(宗教)信仰保证德福一致及道德律的践行.与康德认为人的自然本性无所谓善恶不同,荀子认为“生而好利”的基于欲望的自然天性决定了人性本恶,后天“化性起伪”的方式着重于以圣人、师长为主导的礼义教化.康德偏重先验分析的自由意志与苟子着重经验教化的方式都有助于人的道德自律的形成.  相似文献   

6.
自奥古斯丁提出自由意志概念并将其确立为行为归责的最终根据后,便在西方哲学史上开启了意志与行为法则之间关系问题的讨论。在卢梭之前,外在关系说主导着对于这一问题的思考。但是无论是把法则视作来自意志之上的神,还是视作来自意志之外的理性或情感,都会使得自由意志成为一个自相矛盾的概念。而卢梭对"普遍意志"及其与法则的关系的发现,则使得意志成为了万法之源,从而与法则内在地关联在了一起。卢梭的这一开创性工作,为康德进一步完成道德领域的三大突破奠定了基础。  相似文献   

7.
宫睿 《世界哲学》2017,(2):59-66
意志自律是康德道德哲学的重要概念,但学界对此普遍持有一种"行为者的同一性"理解,即认为意志自律的充分条件就是道德法则的服从者与道德法则的创立者具有同一性。本文作者认为这种理解是不正确的,它会在意志中引入他律的可能,从而无法表达出意志自律应有的道德性含义。相反,本文作者认为只能以"行为的同一性"作为康德意志自律概念的本质特征,它是指在意志自律中,服从法则的行为与给出法则的行为是同一的,这种行为的同一性只能就纯粹实践理性自身活动才可理解。只有通过"行为的同一性"解释,才能表明意志自律与道德性的关系。  相似文献   

8.
康德在18世纪80年代把自由意志视为一种善的意志,认为自由的同时又是恶的意志是不存在的。后来康德在《单纯理性限度内的宗教》中拒绝了这种看法,认为人身上有一种内在于自己Willkür的对恶的普遍倾向,即根本恶。这种根本恶从动机二元论角度也可以表述为人在采纳道德法则和幸福作为准则的动机时颠倒了它们之间的道德次序,禀赋在动机二元论中体现为道德法则和幸福,而倾向是对这两个动机之间的等级关系的表达。所有特殊的恶的准则都有一个最高的准则即Gesinnung,这个概念使根本恶成为既是与生俱有的,又是自由选择的结果,从而使根本恶可以被归责。  相似文献   

9.
在《单纯理性限度内的宗教》一书中,康德一方面指出人性中的趋恶倾向是普遍的,是人生而具有的,另一方面却又坚持认为这种趋恶倾向是人自由地招致的,因而可以被归咎于人。问题在于,如果人人都不可避免地具有一种普遍的趋恶倾向,它如何可能是人自由地招致的呢?这个问题可以联系康德的人性论和他的自由概念而得到回答。人的双重本性是康德论述人性善恶的基础,感性和理性是人性的两重维度,它们体现了人性中的张力。人的意志必然受到感性本性的影响,这是人性中普遍的趋恶倾向的根源。然而,如果没有人对自由的应用,任何颠倒都不会造成,有的将仅仅是理性与感性的并存,没有孰先孰后,也就无所谓善恶。因此,人性中的趋恶倾向既是普遍的,又是人自由选择的结果。  相似文献   

10.
本文审视了聂敏里《意志的缺席——对古典希腊道德心理学的批评》一文中提出的几个基本观点,即古希腊意志概念的缺席、康德意志概念的优越性、行为之道德属性应归责于意志以及赖尔对意志概念的消解之无效性,并对其各自做了回应。通过进一步的分析和考量,本文提出如下观点:(一)与狄勒"古希腊无意志"一说中所发现的、在古希腊哲学中缺席的意志概念,对应的是康德的自由抉择(Willkür)概念,而非其意志(Wille)概念——康德将道德的善恶归责于自由抉择,而非作为实践理性的意志;(二)康德也认识到了赖尔所批评的身心间因果作用的问题,而重视赖尔所提出的问题,有助于进一步理解康德将意志限制到道德领域的做法。  相似文献   

11.
在《道德形而上学的奠基》与《实践理性批判》中,康德伦理学有两次不同的先验演绎。在《道德形而上学的奠基》,这一先验演绎是康德论证"一项定言命令式如何可能"的关键环节。而在《实践理性批判》,康德否定了先验演绎的必要性与可能性,并将其归咎于我们无法对自由理念作出理论阐明。然而,作为道德法则的先验演绎的替代方案,《实践理性批判》的"理性事实"并不令人信服。本文将考察两版演绎问题,进一步重构一个新的先验演绎,它将以《道德形而上学的奠基》的演绎为基础,通过"目的王国"概念联结道德法则与理性存在者;《实践理性批判》的"敬重情感"可以为这一新的演绎提供情感意义上的动机。这将形成一个《道德形而上学的奠基》与《实践理性批判》互补的解释,目的是通过构建新的道德法则的先验演绎,尝试阐明康德的道德法则如何可以运用于现实的人。  相似文献   

12.
康德道德哲学的原则经历了一个长期的发展过程,早年他把道德情感看作道德 的最高原则;在《道德形而上学的奠基》中则从自律中证实意志自由,却陷入自我循环;在 《实践理性批判》中强调对道德法则的意识是“理性的事实”,主张从道德法则中引申出自 由;在其最后出版的《道德形而上学》中,最终认为意志与自由无关,而只有任性才有自由 。任性直接与行为有关;准则也来自任性,从而从任性的外在行为自由能够并存的条件中开 出《法权的形而上学》,从道德法则对任性的准则的决定中开出《德性的形而上学》,二者 合在一起,完成了其《道德形而上学》。这是康德关于道德哲学原则的晚年定论。  相似文献   

13.
协定道德一直是契约论的主题,然而如何解释人们服从道德的理由而维系其稳定性 ,一直是人们需要面对的解释难题。大卫·高塞尔在承继一种“不受欢迎”的霍布斯传统的 基础上,力图通过行为类型的重构,以一种“有约束的最大化者”来确证服从问题的非政治 性的“道德解”,在实现实践理性与效用最大化的一致性的同时,确立道德的理性基础而抵 御怀疑主义。然而这种区别于“康德—罗尔斯”的解释路径,通过“透明性”的假设来解决 稳定性问题,同样面对如何通过理性测试而克服行为倾向的条件性,以弥补在理性自利与道 德之间的距离。  相似文献   

14.
钱康 《道德与文明》2021,(6):139-149
在康德学界中一直存在着对其伦理学的动机空洞性指控,认为康德无法说明人类之所以要将自己置于纯粹先天道德法则的约束之下的自然动机.作为对这种指控的回应,一些英美康德学者试图将康德在《道德形而上学的奠基》中提到的人性作为理性本性的绝对价值自然化,以提供一种我们将自己视为理性存在者从而自律地遵守道德法则的自然动机.但这种自然化的解释不仅违背了康德原文的论证结构,同时也否定了先验哲学的某些根本立场.义务性和道德法则的可能性并不是通过引入自然动机的方式,而是在先验哲学整体性视角之下通过对人类认知能力和行动能力的一种批判和演绎被确证的.  相似文献   

15.
康德在《纯然理性界限内的宗教》中将恶定义为道德法则与自爱原则间次序的颠倒,但很多研究者认为这个定义无法说明恶在现实中的无穷表现。针对这一批评,本文以康德文本为起点,遵循"从经验到先验,再从先验到经验"的逻辑顺序,首先从恶的具体准则还原出恶的先天理知结构,然后在康德实践哲学背景下的先验主体间领域探索该结构的含义,最后借助恶的先验规定反思它的经验表达,由此证明康德对恶的单一定义能够充分解释人类现实中无穷多样的恶行。  相似文献   

16.
康德以自由意志作为比性善/性恶论更本质的属性展开其全部道德哲学的论述,自由意志的不可知是康德的道德哲学的基本坚持。牟宗三、康德自由意志说的最大歧异是“呈现”和“悬设”之别。牟宗三先生是要以传统儒学“圣贤人格”的道德生命来消解康德学的现象界/本体界的两相悬隔。但是,牟极力与康德的呈现说对扬的不过是“道德原型”的概念,而该概念在康德是属于经验世界的消极的、负面的概念,因此,儒家的“理想人格”(“道德原型”)与先验哲学的实践理性法则是互相排斥的,牟先生的呈现说实际上意味着自由的自我取消。牟先生以“天人合一”的预设作为儒家道德形而上学之呈现的自由意志说的唯一理解规则,说明他无意疏通一条儒学与康德学之间可以互容共通的方法管道,而是设置了一条仅供接受心性儒学的观念图式的人通行的“单行道”,这与他借康德学的主体性构架来阐发传统心性儒学普世的思想性和时代感的普遍性致思是相悖的。  相似文献   

17.
本文将康德根本恶理论的核心概念"趋恶倾向"解释为一种向恶潜能。这一潜能属于人类种族,并可在个体意念中现实化。基于这种解释,可以建立对根本恶理论的核心命题——人本性上是恶的——的准-先验论证。该论证将经验中违背道德的行为追溯到它们在人类本性中的先验根据。康德的人类自由概念,也将由个体在善恶间选择的自由,扩展到种族向善、向恶两种潜能,这两种潜能为个体现实的善恶选择提供了先天的可能性条件。  相似文献   

18.
陈颖 《道德与文明》2021,(2):151-160
康德以财产权利为基础,构建了一套关于自由意志的道德法体系.他的权利理论为政治国家的合法性提供了先验的形式依据.黑格尔认为,康德的财产权思想完全局限于道德,具有抽象主观性的缺陷.在黑格尔看来,财产权指向实际的占有,自由意志最终要在伦理实体而不是道德法领域得到实现.现实的自由要求个人拥有将自己的意志置于任何事物中的人格权利,并且作为财产的所有人与其他自由的个体相联系.因此,财产权原则必须具有更加实质的含义,而且只有理性国家才是实现了人格自由的最高伦理实体.黑格尔财产权思想中对私有制度以及契约论国家观的批判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但是他所理解的财产权却囿于精神领域.  相似文献   

19.
康德的文本表明康德在自由概念上区分了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康德消极自由的基本内涵是意志的实践法则独立于经验质料的先天形式;而先验层面的分析则表明康德消极自由指的是独立于自然因果法则的自由因果性。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的关系在一定意义上说明了康德自由观念内在的融贯性和统一性。相比于伯林两种自由概念的经验性本质,康德自由的先验特性与之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但这种差异应在康德与伯林迥然不同的哲学背景之中予以把握。  相似文献   

20.
康德断言,人的意志自由与其经验性活动的必然性是相容的。学界对康德的相容论作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解释,争论双方分别站在本体主义和主观主义的立场,展开了旷日持久的争论,并不断有新的代表和观点出现,而主观主义的解释成为了更为流行的解释。本文首先对康德的理性、行为、品格、意向等相关性概念进行分析,说明它们的对象都有本体和现象两个层面,梳理了理知的品格与经验性的品格的微妙关系,继而介绍和讨论相关学界争论中的重要观点与论证,最终说明,本体主义的理解,而不是主观主义的理解,才真正契合康德的相容论。主观主义解释尤其难以说明,理知的品格和经验性的品格如何统一于同一个主体,而前者又构成了后者的根据。这种解释通过理性本体与理知的品格不能被用于解释行为,来说明理性与理知的品格并无规定行为的力量,这也是不充分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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