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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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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作为一种元伦理学理论,神圣命令理论主张道德完全而直接地依赖于上帝的命令。"游叙弗伦两难"迫使神令论的辩护者们从意图解释价值论地位和道义论地位的无限定的神令论转向了仅意图解释道义论地位的有限定的神令论。亚当斯论证道德义务是由一位善的和仁爱的上帝的命令所构成,这是有限定的神令论的一个代表性版本。奎恩就道义论地位的神学唯意志论给出了一种累积案例论证。虽然神令论可能具有某些潜在的理论优势,但其遭到的各种反驳说明它还远没有实现完全而直接地解释道德义务这一初始目标。  相似文献   

2.
在这一部分,洛克探讨了另外两个问题:自然法是否有且具有何种程度的约束力?作为人人共有的天赋能力,理性凭借感觉经验所提供的观念必然能觉悟到上帝及其律令,即自然法。这意味着自然法对人类必定具有约束力。自然法的这种约束力来自人之理性的独立活动对出自上帝的正当性的领悟,并将服从这种正当性视为内在义务。上帝意志之形式因与理性之质料因的双重基础表明了自然法(包括道德法则)的约束力及其永恒性和普遍性。只有基于这种自然法,人才有且必定有不可剥夺的绝对的权利,国家的正当性及其一切权力都必须基于个人的这些绝对权利。  相似文献   

3.
《中国宗教》2006,(8):62-62
田薇在2006年第2期《世界宗教研究》上发表文章《试论基督教的神圣原则》。基督教伦理作为一种宗教伦理,与世俗伦理的区别在于后者立足于世间生活和人类行为自身,道德的根据在于人的自律而不是神律,不是从神圣命令推出道德,而是从自我命令推出道德,道德是人的自律之域。文章从基督教伦理的上帝信仰、人性论预设、救赎观念、爱的规范、终末盼望等几个方面来阐释基督教伦理的神圣原则。  相似文献   

4.
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康德将被设定为实存的神作为道德律的"规定根据";在《道德形而上学的奠基》中,他把神圣的、绝对完美的理性存在者的意志即神意视为使先天综合的定言命令成为可能的"第三者";在《实践理性批判》中,他提出神意是一个必须被用作原型的实践理念,该理念将神圣的道德律呈现在一切有理性的存在者眼前。但康德在赋予神意对于道德律以多重意义时,也为此设置了一个限度,这就是:被设定为实存的神对道德律作用的间接性和直接作用于道德律的神的观念性。  相似文献   

5.
杨汲 《哲学动态》2022,(10):57-65
自然法理论是理解霍布斯理论立场的关键。一些学者以“自然法是上帝的命令”命题为依据,主张霍布斯是有神论者。这种解读与霍布斯构建科学的目标相悖,也不符合具体的文本语境,是对霍布斯自然法理论的误读。事实上,这一命题的目的是以理性厘清自然法与上帝之间的关系,而非提供一种神学论证。  相似文献   

6.
一、宗教道德的排他性 宗教道德的特点之一,是它的排他性。 比如基督教道德的第一要义是: "你要尽心、 尽性、尽意爱主你的上帝,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 是最大的。" (《马太福音》第22章,第37、38 章)这就是说,如果信仰上帝,就是最高的道德。 否则,就是没有道德。其他宗教也都认为只有自己 信奉的教义才是神圣的和绝对可靠的,对此不允许 有丝毫的怀疑。他们都宣称自己的道德规范也是宇 宙性的、永恒的,宗教经典的正确性是超时空的,  相似文献   

7.
托马斯把一些自明的基本诫命看作实践理性的超验原理,这些超验原理亦称"自然法"。本文围绕自然法讨论托马斯的实践理性与道德体系。这个体系包括道德至上原理、自然倾向、本性与良知等要素。如果说,根植于上帝永恒法的自然法是托马斯实践理性的超验原理,那么,自然倾向、性道德与良知则构成托马斯关于人性、自然和理性三者相互共属的道德观念体系。本文还兼及中世纪哲学合法性限度。  相似文献   

8.
托马斯·阿奎那的个人际遇、融合神哲学的著述特色,以及探讨法哲学的初衷,为其法哲学论证奠定了基础。"法的秩序"论以神圣与世俗两个维度、以分有和类比两个方法进行建构,既分立圣俗、以上帝为因果,而又平衡圣俗、调和信仰与理性、以上帝为基准为宇宙及人类社会确立以永恒法为形上顶端、以自然法为中枢、以人法为形下末端,并以《圣经》神法为补充的"法的秩序"。其建构的秩序,与其论证进路本身,皆具备永恒和普遍的价值。  相似文献   

9.
孝道在儒家伦理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如何解释儒家对"孝"这一品质的道德期许是厘清儒家伦理的重大理论和实践课题。在孔子看来,只有出自道德情感和正确感受的道德行为才是道德的。安乐哲和罗思文先生采用儒家角色伦理诠释《论语》中的"孝",将"孝"视为家族的、社会的角色,并由此形成良好的人际关系。仅仅运用角色伦理说明儒家孝道,不仅会束缚人的情感和道德能力,而且会面临绑架道德的风险。从德性伦理学的视阈阐述"孝"的道德力和规范力,能更加准确诠释儒家孝道的合理内核,显现儒家伦理思想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0.
爱留根那将上帝的神性视为超越所有"存有"与"非存有"的纯粹与绝对之"无"。"无"的本性是"无中生有",即超越的"无"以"存有"的方式自我显现。作为宇宙的本原,"无"是对所有的本质或实体的否定,甚至是对所有受造物的否定。爱留根那之"无"将"存有"和"非存有"融为一体,一方面揭示了存有自身的绝对的超越的意义,另一方面也诠释出存有的非限定特征。爱留根那的哲学思想在西方哲学史上产生了重要影响,而其中所隐含的与东方哲学相通的智慧更值得我们关注。  相似文献   

11.
本文尝试透过迈蒙尼德对《耶利米书》9章23-24节的解读,考察他在《迷途指津》最后两卷即卷三53-54章对"慈爱"(h·esed)、"正义"(s·edaqah)、"审判"(mishpat)及"智慧"(h·okhmah)的释义。本文力图阐明,迈蒙尼德将"慈爱""正义"和"审判"视为实践德性,将真正意义的"智慧"即哲学式智慧视为理智德性加以考察。对迈蒙尼德来说,人的终极完善在于理智的完善而非道德的完善,就此而言,人的最高目标是通过认识上帝获得真正的智慧。与此同时,迈蒙尼德并没有忽略实践德性的重要性,在他看来,取得理智完善的人不能满足于独善其身,而是应当"下降"到"行动"领域,着眼于"慈爱""正义""审判"等与他人打交道所需的道德德性。  相似文献   

12.
天(上帝)之微观“天”与“上帝”在古人心中,是非常原始的观念,他们认为天或上帝是无限完善的神,创生宇宙人类,与人的关系非常密切,他的意志降在人身上,即是天命,天命表现于芸芸众生应遵守的道德规范上,即行善避恶。天或上帝与其他神灵不同,上帝是唯一的至上神,而其他的神灵不只一个,古人相信上帝之下,派有众神管理宇宙事物。如:山川之神、日月之神,古人肯定天地万物之发生,是上天使之发生,万物的存在、自然律和道德的存在、人类的命运,在天或上帝身上才能找到最后的理由。在他们心中,这是一位有位格的、主宰性的至上神…  相似文献   

13.
康德关于定言命令能有效推导出一切实际义务的主张在哲学史上一直受到广泛的批评。在那些批评者看来,定言命令作为一种普遍性、形式性的原则从逻辑上说是无法有效推导出任何实质性的内容的。然而,这种批评忽视了定言命令的公式Ⅰ("普遍公式")和公式Ⅰa("自然法公式")的区别及其意义。在《道德形而上学奠基》中,康德是用公式Ⅰa示范如何推导实际义务的。公式Ⅰa除了提出"普遍化"的形式性标准外,还由于涉及一种自然目的论,而提出了一种自然法意义上的实质性标准,即一个人对自己的完善和他人的幸福先天地负有义务。这一实质性标准保证了定言命令在推导实际义务方面的有效性,同时也赋予了康德道德哲学一种非常强烈的自然法特征。  相似文献   

14.
"德性"的内涵关乎某种目的论,而"道德"要在"服从命令"中理解,作为悖反的结果,道德论世界观下才有对于"个性"的强调。古典政治伦理观建立在德性论的基础上,是一种德性政治学,它有三个基本命题:以德而治、因德成制、为德而治。现代政治伦理观对"德性"进行祛魅化,将自身建立在道德论的基础上,并将政府视为功能性的,是一种功能政治学。古典政治伦理观认为城邦的目的在于成就德性,而在德性祛魅之后处于道德论世界观之下的现代政治伦理观,或者否认政府的道德角色,或者认为政府的道德责任在于宽容和培养人的个性。  相似文献   

15.
在基督教伦理中,"敌人"和"爱"都是感受上帝存在的补充形式:在敌人那里,上帝启示他们,他是作为他者存在于他们之中的,如同他们体会到在这个世界中上帝的距离;而在"爱"中,上帝则表明自己是作为救世主存在于他们之中的。"敌人"使得上帝与没有上帝的世界之间的界限变得非常明显,而"爱"却延缓这种界限的形成并让人们知晓上帝的存在。"爱你们的敌人"中的"爱"并不是一种情感,而是一种义务或责任,是一种超自然的爱。唯有如此,这种爱才可以成为一种绝对命令。"爱你们的敌人"为化敌为友提供了一种形而上学基础和可能性。  相似文献   

16.
<正>(接上期)三显然,宗教在道德教化中存在正反两方面的作用。究其根本,有必要厘清宗教与道德的某些内在联系。首先,是不是因为有了宗教人们才有道德?反之,没有宗教人们就没有道德了吗?正如18世纪法国杰出无神论者霍尔巴赫所描绘的那样:"这些人硬说没有一个上帝便不能有道德,而且还说,这个上帝,由于它对自己的创造物具有无上权威,因此唯有它才有权把一些法令强加于他们,使他们服从于他们不得不履行的种种义务。"他认为,正是神对维持道德是必需的这种假  相似文献   

17.
宗教和人权的冲突是目前存在的重大国际伦理问题。其实,宗教不应当是神圣命令的道德形而上学,而应当是祛恶求善的形式。因为人是上帝的创造者,上帝只不过是人的创造物,所以上帝的祛恶求善的普遍性价值形式正是人的祛恶求善的普遍性价值形式。由于人权是人人应当享有的普遍性道德权利,因此人权就是祛恶求善的实体内涵或价值基准。任何践踏人权的教义和宗教行为都是恶,任何尊重人权、保障人权的宗教行为都是善。  相似文献   

18.
朱子站在理学的立场,对《孟子》"浩然之气"章作出了独到的诠解。他以本末内外之说阐释了心气、心言、志气的含义及其关联;剖析了"浩然之气"的神秘、刚大、先天、创生等特点,将"仰不愧於天,俯不怍於人"视为"浩然之气"的主旨,突出了它的义理性。在养气工夫上,朱子将"知言"视为养气之前提,直养、配义、集义为根本,"有事而勿忘勿正勿助"为节目,强调道德修养工夫的实践性、彻底性和一贯性。朱子对本章的诠释充分体现了他的诠释理念:"看本文意义,会立言指趣,识为学功夫"的诠释目标,虚心讽诵、专一理会、通贯深入的诠释方法,批判中继承,继承中超越的诠释特点。朱子对本章集大成之诠释在儒学诠释史上树立了典范,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9.
自然法应当成为类似于实在法的事物,而不是要完全像法律。自然法必须具有法律的特征,即能够以法律所具有的强制性方式安排人类事务。第一,这意味着自然法必须是义务性的;第二,自然法的义务性命令在某种意义上必须被理解为强制性的;第三,为了能够以一种近于类似法律的方式对任何事情产生影响,自然法的要求和禁止也必须要由各种类型的附属原则来补充;第四,自然法必须与伦理学和道德相分离,甚至与客观的伦理学与道德相分离;第五,自然法必须从属于某个共享承认的要求。  相似文献   

20.
董仲舒通过对"人副天数"的论证,提出天人同类,奠定天人感应的基础。奥古斯丁从上帝造人的角度论述人以"上帝形象"受造,从而具有认识上帝和认识自己的理性。两种体系在内在逻辑上存在本质不同,但是认识道路却具有融合共通性,在深刻把握二者差异的基础上,以"人副天数"和"天人同类"来诠释"上帝形象",更能促进基督教传统为中华文明所理解和接纳,从而更好地实现基督教的中国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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