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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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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礼法合论是荀子政治哲学思想的显著标识。荀子从社会政治秩序建构的客观视野来论礼,并通过以法注礼,强化了礼作为制度规范建构的意义,使其成为一种秩序建构的客观规则。荀子礼法思想的重要特质有两个方面值得注意:一者,荀子礼法合治的精神实质是以法补礼、以礼统法,即以法的强制性和刑的暴力性来推动礼所规范下的差等秩序的实现,以礼的差等性原则来统摄法的普遍性精神;二者,荀子通过对治法与治人以及良法与君子关系的辩证认识,既重视礼法的客观性规则,又十分强调人在礼法制度规范建构中的主体性作用。  相似文献   

2.
在儒家内部,荀子第一次对法作了理论上的系统阐发,其法思想容纳了礼法、政令和刑法,并以礼入刑,把其作为刑法制定的终极依据。基于"类的二分"的群体观,荀子所阐述的"礼刑分治"、"刑当其罪"等法思想,是其本于儒家立场对法治思潮回应所建立的理论体系。荀子之法在内涵、致思理路和达成方式上与法家有着本质差异,其思想远承孔子,而更深的根源则在于上古的治世传统。  相似文献   

3.
《周易程氏传》礼法思想的核心是以天理与人性重构正统法律思想的理论基础。二程继承了先秦以来以礼治国的思想,并把"礼"由有形的天地作为其直观依据提升为把至高至善的"天理"作为"礼"的终极依据,使"礼"具有了终极意义上的本体论意义。同时程颐也非常重视法的作用,但程颐重"刑"重"法",为刑重新定位,重点讲的是刑罚对维护天理五常、伦理礼法所起的作用。在德礼和政刑之间,德礼是政刑之本,而政刑有着平治天下的重要功能,刑罚的使用是为了去恶扬善,有益于道德的张扬。程颐礼法思想的基础是其通过性、理、气关系提出的人性论观点。对于程颐来说,礼法思想并不是绝对的,而是当维护则维护,当损益则损益,随时变易以从道。  相似文献   

4.
黄老学是战国中后期主流思想流派,它"因阴阳之大顺,采儒、墨之善,摄名、法之要",对先秦百家思想进行了理性的总结,提炼出"隆礼重法"的治道精神以"一天下"。作为三为稷下学宫祭酒的荀子深受黄老学思想的影响:在本体论上以"道"为基,衍化"天""气""性""礼""法";在认识论上以"虚壹而静"为方法,"解蔽"心灵,以加深对"道""礼""法"的认识;在方法论上以"道治"为基础,衍化出"道法""礼法"等治道精神,并在此基础上提炼出"隆礼重法""德主法辅"的治道精神。认识到荀子思想的黄老意,有利于澄清学界对其思想的误读,了断学术纷争,提高对其思想利用的精准度和效率,于现代"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理模式有一定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5.
司马迁作《老子韩非列传》,不仅历史性地呈现了韩非子深受老子思想影响的逻辑关联,而且昭示了韩非子背离老子思想的深邃意蕴。韩非子借助老子"道"的悖论思想,批判并否定了儒家"仁义"之"礼",代之以"法"而"治天下"。但从本质上说,无论是儒家之"礼"还是法家之"法",均为背离"生生"之"道"的"无道"之"术"。史家作此传的深意,在于反思西汉武帝朝弃"黄老"而尊"儒术"之立法思想转变的真相与实质。  相似文献   

6.
<正>荀子"隆礼",但又"重法"。他往往将礼法并提,说:"治之经,礼与刑。"(《荀子·成相》,下引《荀子》只注篇名)"刑"也就是"法"1。他认为治理好国家的关键,就在于礼义和法制,"礼"和"法"是治国的最高原则。又说:"隆礼至法,则国有常。"(《君道》)"至",极,使……成为最高。"至法",使法制高于一切。这是说推崇礼义,使法制高于一切,那么国家就会正常,就会太平。在"礼"与"法"的关系上,我们知道,"隆礼"是荀子思想的核心,礼治主义是荀子政治学说  相似文献   

7.
以往学者判断荀子的学派归属,或基于其心性论,或基于其道德观;而单从心性论或者道德观,似不足以对荀子究竟是儒家还是法家做出评价。为此,本文引入政治体制的维度,从其政治思想与道德思想的内在关联出发,重新审视荀子的学派归属问题。本文认为,荀子号称"审周道"以建制,但它所建构的政治体制并非周制而是秦制。荀子考察秦国之后,对其治道赞赏有加,对其"无儒"深表遗憾,试图通过"治人"将儒家道德植入秦国的"治法"之上。但是,由于他的礼义过度政治化、外在化和形式化,导致荀学中的礼演变为与法相类似的强制性规范,从而使儒家道德发生异变,孔子的"道之以德,齐之以礼"蜕变为"道之以政,齐之以刑"。可见,荀学中"治人"与"治法"的矛盾,是法家政制与儒家道德矛盾的外化,最后不是儒家的治人驯服了法家的治法,而是法家的治法扭曲了儒家的治人。因此,从道德和政治思想两方面来看,荀子很难算作真正意义上的儒家,而是受儒家影响的法家即"儒法"。荀学的出现,适应了秦以后君主专制政治的需要,奠定了此后两千多年君主专制模式的思想基础。中国现代政治文明的建立,必须超越荀学的"卡夫丁峡谷"。  相似文献   

8.
儒家之"义"不仅常常分别与宜、仁、礼相连属而构成仁义和礼义的二元结构,同时还经常与利相对应,进而建构了宜→仁→义→礼→利的五元义理结构,以此揭示了儒家之"义"是由发自人内在仁心和遵循外在社会礼法的适宜行为,是由个人自身的仁爱道德情感和社会礼仪规范共同作用而产生出来的道德义务和伦理责任,是一种与利益相对应同时又追求社会公利的价值合理性实践活动。在对儒家之"义"的研究过程中出现了误解、误读,尤其是没有注意挖掘儒家之"义"所具有的义务、责任意蕴。对儒家之义可以也应当进行多维解读,尤其是应引进责任伦理学的思维范式揭示儒家之"义"所蕴含的责任精义,以为丰富完善儒家义学思想、构建儒家责任伦理论提供学理支撑。  相似文献   

9.
早在先秦时期, 中国就有丰富的法学资源。儒家、墨家乃至道家都有自己对法的独特理解, 法家思想更是源远流长, 在先秦时期即与儒家、道家和墨家分庭抗礼。通过对它们的比较、研究和分析,可以加深领悟各家的思想特色。一、礼法·法天·法术———先秦的法制模式先秦诸子对法的理解各不相同, 形成了百家争鸣的繁荣景象。归纳起来, 先秦的法制思想主要有三种模式:1. 儒家的礼法模式对于刑与德两种治国方略的效果, 孔子做了如是比较: “道之以政, 齐之以刑, 民免而无耻; 道之以德, 齐之以礼, 有耻且格。” (《论语·为政》)这就是说: 其一, 孔子…  相似文献   

10.
刘增光 《孔子研究》2023,(2):96-108+159
《孝经注疏》在唐代有着经典的地位,注、疏一体,共同构成了一部颁行天下的政治教科书。唐玄宗以至高无上的圣王姿态为《孝经》作注,因而《孝经注疏》也就体现出不同于儒者或经学家注疏的思想特色:一是引儒归道,尊道德而抑仁礼。玄宗《孝经序》与元行冲疏看似遵从郑玄,实则以道家无为改易儒家德礼之治,参照以玄宗《道德经》注疏即一目了然。二是摆落古礼,删削《孝经》所含公天下的政治精神。《孝经注疏》刻意排除旧注,对最能体现以孝治天下的三老五更之制弃而不言,体现出鲜明的尊君意识。三是强化尊君,从德礼之治滑落为律法之治。《孝经注疏》隐没《孝经》中作为行孝最高境界的“立身行道”之义,以遵守现世礼法为孝,强调“以顺移忠”的忠君之义。有鉴于此,宋世理学蔚兴,转而强调《大学》“修身”之义,于此可窥唐宋思想转折之一斑。  相似文献   

11.
先秦儒家传承春秋尚让传统并推陈出新:从礼治秩序的构建、社会理想的追寻、安身处世的需要阐释礼让的功能;通过揭示让仪的内涵、重塑让礼之要义、协调德制的张力,力图使让之礼仪重新焕发生机;转而关注让的根源、施教促让的方式与君子修养让德的方法来夯实根基,同时还通过惠民富民并彰明礼法、躬行表率以感召行让、德礼为先与政刑为辅等治道手段而期望民间兴让。"教学相长、修养让德→彰明礼义、躬行礼让→和乐安治、无讼俗美",构成了儒家君子的共同认知。"养民教民、德主刑辅→民众躬行礼让→和乐无讼"的治民思路具有强烈的儒家特色。  相似文献   

12.
《原道》2015,(1)
宋代处于传统社会转型期,以儒家伦理为指导思想的国家法律与民间风俗常有冲突,并尤其体现在士庶丧葬领域。面对冲突,宋代统治者一方面制定严格的"士庶丧葬法",另一方面以和缓的方式执法。宋代"士庶丧葬法"包括律典正文、士庶凶礼和应时诏敕,其核心原则有三:明棺椁土葬之制,复士庶丧葬之礼,严丧葬逾礼之刑。作为执法主体的宋代士大夫则在深入体察丧葬违法逾礼社会原因的基础上,积极寻求化解丧葬法律与风俗冲突的办法,力行重建与儒家礼法相适应的宗法秩序和乡里关系。经此努力,在相当程度上消除了法律与风俗冲突发生的社会基础,并使赵宋以降的丧葬法律与风俗逐步走向融合。  相似文献   

13.
正他从"法治"、"人治"、"自然法"、"成文法"等法学范畴的源头上作"知识考古",辨析名实,认为孔子的"仁——礼"结构中,"礼"的秩序价值和"仁"的"损益"、批判价值共同维系古代法的生命。他的《儒家法思想通论》被匡亚明先生称誉为"第一部全面系统论述儒家法思想的著作"。  相似文献   

14.
先秦儒学的义理开合与演进过程是其理论系统不断完善和建构的过程。儒家创始人孔子建立了以仁为本源,以礼为表徵,仁礼合一的思想系统。这个系统纵向打开即践仁以知天,横向落实即“修已以安百姓”。孟子将孔子的仁礼合一向内转,就仁而言性善,复由性善层层外推,主张仁政。荀子将孔子的仁礼合一外化,由性恶而重礼法,追求履礼以合天。《中庸》就孔子的践仁以知天而内在地讲天人性命相贯通,《易传》由法天效地而外在讲天生人成。《大学》顺孔子的“修己以安百姓”的思路,完善了儒家的内圣外王系统。先秦儒学在义理的开合转易和互斥互补中建立起相对圆满的理论形态。  相似文献   

15.
在荀子看来,儒家之道既包含了"天人合一"的形而上旨归,也吸纳了政治(礼、法)和伦理(仁、义)的多重维度。在儒家之道中,外在的礼法制度既是维护社会秩序和治理国家的必要手段,也是培养仁义等伦理道德情感的教化方式。亚里士多德则认为,"幸福"既包含了在心灵活动层面的理论思辨,也涵盖了在实践活动层面的德性实践活动和外在善。对二者而言,设立法律的目的并不只是为了惩罚坏人和维护社会的秩序,更重要的是能够促进人们德性的塑造。  相似文献   

16.
《礼记》中讲"父之仇弗与共戴天",由此可知,于孝道伦理维度而言,子报父仇乃属当然,而且合乎传统社会中的伦理关系。由此作为基础来思考,发现复仇问题与儒家的仁爱思想二者之间存在着紧张和对立的关系。因此,基于复仇行为的正当性,儒家的仁爱思想在道德践履层面也可能会陷入伦理困境,其周延性似乎也受到挑战。然而,深入考察影响复仇行为的"以直报怨"原则,并将其放在儒家仁爱思想的视阈下分析,就会发现,儒家学者为了调和这一冲突,在"礼"的框架下寻求问题的解决,以"礼"规制复仇行为,既保证了儒家"仁爱"思想的周延性,又为人们的复仇情结提供了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17.
张涛 《现代哲学》2022,(2):131-139
《吕氏春秋·士容论》载有一段田骈的故实,表明稷下道法家在礼容问题上对儒家持批评态度。相关传世文献以及马王堆帛书、郭店简、上博简、清华简等出土文献显示,稷下道法家与儒家分享相同的身体知识,都很重视身体仪容的礼法规范,并认为内心对礼容的展现具有决定意义,也都强调礼容应落实于现实政治之中,拥有共同的理论模式。但双方对具体礼容的要求有所不同,更因同质化的政治指向,两家均意图在现实政治中有所施展,使得相互批评不可避免。现实中出现的儒家后学偏离本学派礼容思想、趋于极端的行为,更给同样重视礼容的其他学派留下了攻击儒家礼容的口实。  相似文献   

18.
先秦时期,把儒家的礼治思想发挥到极致的思想家首推荀子。而荀子的礼治思想带有浓重的叛逆色彩,对于传统是一次带有革命性的质的飞跃。他强调"隆礼尊贤而王,重法爱民而霸",认为礼法系乎王霸大业;阐明礼制目的在于修齐治平,提出"定分"及其标准,鲜明反对世卿世禄制,主张以德才为定分标准,并勇敢提出"从道不从君"的思想。这是我国最早出现的民主性思想。荀子的礼治思想是对传统世袭制的巨大冲击,是对封建君主权威的公开挑战。庶民有帝王之才则应为帝王,这种大胆而极有见地的思想,对后世产生了不可估量的潜在影响。  相似文献   

19.
哈耶克在梳理自由主义秩序理论时提出了"自生自发秩序"和"组织秩序"两种模式,分别反映秩序的自主性与强制性。此差异亦蕴含于先秦思想之中,以"俗"思想为例,儒法态度与方式迥异:儒家持肯定态度,主张"美俗";法家持否定态度,主张"易俗"。首先,这体现了儒法历史意识的差异,儒家主"法古",对以"俗"为代表的传统持遵守与继承的态度;法家主"不法古",主张对传统进行变易与改革。其次,这种差异反映了不同的秩序模式,儒家因"俗"而治,重视"民"和"俗"的自发性,是由下而上的模式;法家则通过改易"俗",以实现命令的强制性和有效性,是由上至下的模式。  相似文献   

20.
《荀子》的尚贤与管理思想以调整人的欲望为核心,以满足人在人群中合宜的欲望为目标。管理的依据包括礼、法、道。礼有"养"的功能,也有"节"的作用,而"别"正是取得"养"与"节"相互平衡的制度设计原则。法是圣王依礼所制定,作为推行礼的具体措施。道则是治理国家各层面中的条理,也是礼法的综合运用。根据礼、法、道建立起各级管理阶层,设官分职,尚贤使能,并建立起考核和监督的机制,以使贤人发挥出应有的功能,进而"建立一成就礼义的客观轨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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