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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理论是朱熹道学的核心内容,它从认知、思想、规范三个维度建构起相对自洽的体系。朱熹道德理论的存在论依据,是以理为纲、以太极和气为目、以"理一分殊"为涵摄方式的宇宙本体论;其生存论基础,是"存天理,灭人欲"和"心统性情"的有机统一;二者的统一,就是道心人心的合生。朱熹道德理论的精髓,是天理统摄人欲,或曰道心引导人心。由此形成以"仁、爱、恕"为核心的道德系统:由仁而爱至恕,蕴含一体用认知模式,生成以信为聚合力的实践规范和方式,前者以义、礼、智为指南,后者以诚、忠、敬为导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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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研究》2016,(7)
中国早期哲学思维方式属于本源论模式,具有形象化特征,欠缺思辨性。佛教将万物视为相、用,以为其体或为心、或为空等,表现出哲学思辨模式。宋明儒家吸收了这种抽象化思辨模式,其代表之一为朱熹。朱熹以体用论为思维方式,将万物之理视为体,万物之流行与发用视为用,比如道之体为性,道之用为情。体用方式成为朱熹观察世界、理解世界和解释世界的基本模式。早期的朱熹体用论依然具有本末论色彩,其表现为"中和旧说"。后来的体用论有效地克服了本末论(本源论)的局限性,进入了思辨性阶段,其表现为"中和新说"。朱熹体用论的出现标志着中国传统哲学提升为思辨哲学,并成为一种追问终极性存在的本体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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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依据"仁"而自觉地作圣贤工夫以发展完善其道德人格,并"践仁知天",达至与宇宙万物为一体的人生境界;康德依据绝对命令而禁绝种种感性欲望之诱惑,从而纯化道德之动机而彰显理智世界之人格。孔子与康德的道德人生观虽在德与福如何一致等问题上存在不同,"仁"与"绝对命令"自身也有一定不足,但它们都强调了对人的尊重和关爱,彰显了人的道德生命和内在的人格世界,体现了一种超越的、终极的人生价值追求,这对于越来越"物化"的现代人而言具有重要的警醒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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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颐在表彰《大学》时重点对其中的"格物致知"思想作了诠释发挥。在程颐"格物致知"思想中,所格之"物"主要不是客观世界的"物",而是道德世界的"事",因此所致之"知"并非关于外部客观世界的"知识";程颐所格之"物"虽然主要是道德世界的"事理",但格物的方式——"思"实质上发挥着变化气质而使内在天理呈显的作用,因此所致之"知"也不是关于道德的知识或道德意识,而同样是对内在固有道德本性("天理")的明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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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颐"格物致知"思想新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程颐在表彰<大学>时重点对其中的"格物致知"思想作了诠释发挥.在程颐"格物致知"思想中,所格之"物"主要不是客观世界的"物",而是道德世界的"事",因此所致之"知"并非关于外部客观世界的"知识";程颐所格之"物"虽然主要是道德世界的"事理",但格物的方式--"思"实质上发挥着变化气质而使内在天理呈显的作用,因此所致之"知"也不是关于道德的知识或道德意识,而同样是对内在固有道德本性("天理")的明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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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物一体"和"爱有差等"是儒家伦理中的两条基本原则。"万物一体"是儒家理想中最高的道德境界,是仁人的德性表征;"爱有差等"则是仁人的"万物一体之仁"在具体道德情境中的必然表现,是儒家"万物一体"思想区别于道家、佛家的标志。从二者关系来看,前者优先于后者,只有达到"万物一体"境界的人才能合适地做到"爱有差等"。儒家伦理的德性论特征和这两条原则之间的关系为我们提供了一条超越人类中心主义和非人类中心主义之争,整合当代生态伦理学诸种理论的重要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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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哲学》2021,(5)
朱熹与怀特海哲学之间的相通性,怀特海本人及现代新儒家人物都有觉察。自李约瑟开启朱熹与怀特海比较研究以来,朱熹与怀特海的比较受到关注。本文以怀特海有机主义哲学为媒介,把朱熹与怀特海的本体论范畴——"太极"与"创造性"进行比较。作为最高的本体范畴,朱熹的"太极"与怀特海的"创造性"既具有终极原理的面向,又具组织力、发动力的面向,二者意义相通;怀特海的本体论在强调超越性与内在性、体与用之统一方面,更契合于朱熹。不同之处是:朱熹正是由太极的"生生不息之机"而上达"天地生物之心",最后挺立起"仁"本体论,成就自己的道德形上学;而怀特海的本体论则是自然化、平面化的,缺失了道德形上学的高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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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设理想社会,儒家一直集中关注以下几个问题:哪种社会秩序是更为合理的?它合理的依据是什么?怎样才能实现并维持这种社会秩序?同时,与此问题相关的是,怎么去定义人的欲望,怎么去解决秩序与欲望之间可能发生的冲突和矛盾。关于这些问题,朱熹用"天理之节文"定义了"礼",认为在"公"的价值观视角上,"礼"是具体而现实的表现"天理之节文"的秩序体系。他把公和理同天理结合起来,在为这些概念提供存在论背景的同时,又赋予了其不可违背的绝对的道德权威。恰恰与之相反,朱熹又把人欲望中与公对立的私、与礼对立的欲,定义为私欲,认为"私"及"私欲"是为了维护社会"公"的秩序,强调为了保存天理一定要克服"私"及"私欲"。朱熹认为,尊卑、上下、长幼、亲疏作为礼的主要构成内容,它们依据于天理,是社会秩序的重要规范;"私"与"公"、"人欲"与"礼"的关系以及天理的特点,不是以社会秩序的重组为中心,而是通过"礼"所表现的社会秩序,寻求构建社会秩序的正确方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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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研究》2008,(1)
"内外之学"与"物我关系"是朱熹"仁道"思想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一般而言,"内外之学"可看作是区别"天理"与"人欲"的一条重要分界。在此,朱熹认为:庄子的"内外之学"跟"物我关系"是统一的,它本身包含着"物我一理"、"内外参合"及"内外交相养"等内容,尤其是"内外交相养"突出反映了朱熹理学思想的特色,因而它便成为我们阐释朱熹"物我观"的主要理论依据。当然,朱熹"内外之学"的理论重心并不在以"物欲"为特征的"外学"上,而在以"义理"为特征的"内学"上。在朱熹看来,成就"内学"的关键是"格物致知",而"格物致知"的关键又是与"为己则学以博"密切相关的"切己工夫"。所以,从这个角度说,"内外之学"又是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知识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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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家和儒家的立足点都是现实。不过,所不同的是,道家是人的现实——人性自然;儒家是社会的现实——社会制御。所以,前者强调的是人性自然需要的一定满足,以个体的特性作为行为决策的依据;后者推重的是对社会理想的设计,一切以行为主体的意志为依归,无形中剥夺了个人道德自由选择的权利,使道德法律化,在根本上驱除了道德的滋生点。在自然界,道家认为人与万物是一体的,人是万物之中的存在,在思维的逻辑上,显示的是从万物到人的特征,而不是从人到万物的方向。儒家显示的是以人为中心的价值观,人是自然界的主宰。道家人与万物合一的价值观,在物我、人己关系上,显示的是先他人后自己的方向,物我、人己是一个统一体;儒家的价值追求则是先自己后他人的向度,是自我本位主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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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研究》2017,(3)
创生的概念是汉语"生"字最重要的意项之一。最初,华夏先民用作为超越主体的"帝"来解释宇宙的创生,并始终认为这一超越主体造物的秘密对人而言是开放的。先秦儒家在这一理解的基础上形成其"生生"之说,强调天之生物的全部道理都在宇宙万物日新又新的不断新生之中。在后来儒学的发展中,对"生生"这一概念的理解大致分为两个方向:一是从阴阳、五行相生相克这一气化流行的角度来理解"生生"。这一理解最初多见于道家文献之中,秦汉之际广为流行,为儒家所吸收,而集大成于董仲舒。另一思路是通过人的道德本心之觉润说"生生",强调人先天有一超越之心,能够体天地万物而感其真,此心之伸展、觉润,便赋予万物以生意,心之生生无穷,便是天之生生不息。这一理解历史悠久,发端于先秦,至宋代而大兴。相比于由气之相生解生生,这一思路能够更有效地说明存在与道德的必然性,堪为儒学之正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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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动态》2019,(6)
孟子道德哲学突出个体主体性及其完善,而在人的普遍本质与普遍道德原则上有着晦暗不清之处。朱熹从认知主义立场出发,将人性"理化"为普遍而超越的规定性,并将道德规范"理化"为形上的普遍原则,由此化解了孟子道德哲学中的自任心性之流弊。同时,在认知取向下,朱熹突出了"思"的独立性展开及其对于道德生存的积极意义;进而将认知的主体、道德的主体、道德的规范等加以条分缕析,对孟子道德哲学起到了廓清作用。不过,由于性、善、义、思等都被引向抽象普遍而超越之物,活生生的现实道德生存活动便被湮没了。由此,孟子道德哲学中的推扩问题,在朱熹就成为一个抽象观念世界与现实生存活动之间无法跨越的鸿沟;而普遍的类本质与超越道德原则的强化,也使得个体性的具体行事活动没有得到恰适的安顿。这表明,在个体性现实生存与普遍性原则之间的和谐融合,仍然有待于儒学新的创造性哲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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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释死亡发生的根本原因并应对死亡所带来的社会失序问题,朱熹从理气宇宙论与道德生命观出发,按照"常理"与"非常理"的死亡分类模式,一方面将"人死为鬼""人死气散"视为"生死之常理",并通过祖先与子孙间的祭祀感格弥缝因死亡所造成的人伦秩序的断裂;另一方面,又将强死为厉解释为气未散尽的非常理状态,并通过终归于散与道德生命的修养等途径予以安顿。朱熹建构了一套理学化的死亡知识体系,具有周全性与涵容性的特点,其中蕴含的儒家人文主义气息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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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研究》2017,(4)
朱熹把《大学》"格物"诠释为"即物而穷其理",又认为格物所求的"理"是"合内外之理",是善的,因此,朱熹又把《大学》的"格物"与《中庸》的"择善"联系起来,讲"致知格物便是择善"。阳明将朱熹的"格物"误解为向外求物理,是"析心与理而为二",并把"格物"诠释为"格心",讲"为善去恶是格物"。明末清初理学家张履祥不赞同阳明把"格物"诠释为"格心",强调以《中庸》"择善"通《大学》"格物"之义,讲"择善即格物之谓",反对阳明"为善去恶是格物",而且还把朱熹"即物而穷其理"的"理"解读为"当然之理",不仅还原朱熹"格物"之本义,以克服阳明的误读,而且对于今天重新解读朱熹的"格物",具有重要的启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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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生态思想大体上可以从生态存在论、生态价值论两方面论述:(1)儒家生态存在论是一种有机生成论,它将天地创生万物的过程视作创生生命的过程。儒家还从天地创生万物高度考察天人关系,强调人应承继天地"生生之德",发挥自身"赞天地之化育"的功用;(2)儒家生态价值论强调人的主体性价值,并从天人关系高度阐释人"成己成物""赞天地之化育"的价值。儒家重视德性修养在生态建设中的作用和地位,主张通过德性修养,达到"天地万物一体之仁"的境界。儒家主张"等差之爱",即对人与万物施以不同的关爱,其中亦体现了对于人与自然万物不同价值的认识。儒家生态环保实践大体上包括生态德性修养实践与社会政治层面的生态治理实践。(1)儒家重视生态德性修养实践,阐述了"至诚→尽其性→尽人之性→尽物之性→赞天地之化育"的德性修养路径;(2)生态治理实践方面,儒家强调以礼义治理天下,其祭祀礼仪中包含有祭祀山川动植物之礼,与农业生产直接相关的籍田礼、蚕桑礼等等;此外,儒家还从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出发,制定了一系列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禁令。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