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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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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宗教》2018,(1):64-65
2017年,河北省民宗厅着眼于提高宗教教职人员素质,更好地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将宗教教职人员教育培训作为工作重点,摆到突出位置,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相似文献   

2.
《中国宗教》2022,(7):47-48
河北省宗教界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性宗教团体联席会议第十九次会议精神,积极响应全国性宗教团体发出的共同倡议,有力有序开展崇俭戒奢教育活动。广大宗教界人士自觉把崇俭戒奢的理念融入日常工作和生活,自觉抵制不良思想和奢靡之风侵蚀,认真解决影响宗教健康传承的突出问题,努力在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上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一、深入宣传动员,凝聚崇俭戒奢思想共识。全省性宗教团体召开联席会议,对开展崇俭戒奢教育活动进行动员和部署。各全省性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在研究制定本领域“崇俭戒奢教育活动方案”的基础上。  相似文献   

3.
《法音》2012,(1):63
本刊讯截至2011年11月末,辽宁省首批佛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工作基本结束,并送达省宗教局审核后备案。辽宁省佛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自2011年4月全面启动。根据国家宗教局《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办法》,中国佛教协会《汉传佛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藏传佛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和《辽宁省汉传佛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经认真研究,严格审核,8月,沈阳市佛教协会率先完成教职人员认定试点工作;11月末,全  相似文献   

4.
党中央号召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来,各地统战宗教工作部门立足自身实际,对标对表"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要求,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精心谋划部署.各地统战宗教工作部门成立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制定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确保党史学习教育落实到位;广大党员干部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不断深化对党...  相似文献   

5.
《中国宗教》1995,(收录汇总):71-71
什么是宗教教职人员?根据《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宗教教职人员是指“依法取得宗教教职人员资格、可以从事宗教教务活动的人员。”根据各全国性宗教团体制定的教职人员认定办法,宗教教职人员一般具体指:汉传佛教的比丘、比丘尼,藏传佛教的僧人(含活佛),南传佛教的比库(都、法、召章)、希提(吴巴赛)、萨米、祜巴、松列、松列尚卡拉扎。  相似文献   

6.
3月30日,吉林省道教协会完成首批道教教职人员认定及颁发道士证工作。此次认定工作是根据吉林省《宗教事务条例》及中国道教协会《道教教职人员认定办法》进行,共有127名道教教职人员领到了道士证,其中:全真  相似文献   

7.
《法音》2021,(11):8-8
(2021年9月14日中国佛教协会第十届常务理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佛教教职人员的行为举止及综合素养,既关系到树立僧团的良好公共形象,也关联着佛法住世的社会基础。为了更加规范佛教教职人员的日常言行仪表,进一步提升佛教教职人员的学修品格,依据《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制定本行为守则。一、爱国爱教,守法遵规。  相似文献   

8.
《中国道教》2008,(2):9-10
编者按:为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国家宗教事务局发布的<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办法>和<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办法>的有关要求,中国道教协会制定了<道教教职人员认定办法>和<道教宫观方丈住持任职离职办法>,经七届二次理事会审议通过.两个<办法>经国家宗教事务局备案后,巳于2008年3月4日公布实施.本刊现予刊登.  相似文献   

9.
做好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工作是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宗教工作的重要体现,是宗教工作的重要进展,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政策的重要举措。2010年2月,国家宗教事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民政部、卫生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妥善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意  相似文献   

10.
正(2019年1月7日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十届三次常务理事会议通过,2019年6月12日公布)为指导和规范我国伊斯兰教教职人员的行为,展示伊斯兰教教职人员良好形象,发挥伊斯兰教教职人员在坚持正信正行、构建和谐、服务社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要求和《宗教事务条例》,结合我国伊斯兰教实际情况,制定本守则。一、爱国爱教,遵纪守法。发扬我国伊斯兰教爱国爱教优良传统,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  相似文献   

11.
正在初秋时节,我们来到美丽的江城武汉,参加中国伊斯兰教协会主持召开的教务工作座谈会,围绕做好新形势下伊斯兰教教务工作,交流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推动工作。刚才,中国伊协副会长兼秘书长郭承真回顾总结了多年来开展伊斯兰教教务工作的情况,给合学习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提出了进一步做好教务工作的打算和考虑,讲得很好,我完全赞同。这  相似文献   

12.
正为切实做好宗教工作,新余高新区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省委、市委统战部对宗教工作的重要指示,以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实施"三强化"工程,引导信教群众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宗教工作扎实开展,截至目前,该区有信教群众1600余人,宗教活动场所23处,并已全部登记。  相似文献   

13.
(2009年5月8日中国佛教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10年1月10日公布)第一条为了维护藏传佛教教职人员合法权益,规范藏传佛教教务管  相似文献   

14.
《天风》2006,(23)
为进一步规范宗教教职人员的认定,与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即将下发的《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办法》相衔接,经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第七届、中国基督教协会第五届第四次常务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现将《中国基督教教职人员认定办法》全文刊登。  相似文献   

15.
(2009年11月26日中国天主教一会一团主席联席会讨论并提交七届四次常委联席扩大会议通过,2009年12月28日公布)第一条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和  相似文献   

16.
《法音》2019,(10):16-17
正(2019年7月24日中国佛教协会第九届常务理事会第三次会议修订)第一条为了维护藏传佛教教职人员合法权益,规范藏传佛教教务管理,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办法》、《中国佛教协会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藏传佛教的教义教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藏传佛教教职人员(以下简称教职人员)是指按照藏传佛教教义教规,从事教务活动的僧人(含活佛)。第三条教职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爱国爱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旗帜鲜明地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  相似文献   

17.
《法音》2010,(1):6-7
<正>(2009年5月8日中国佛教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10年1月10日公布)第一条为了维护藏传佛教教职人员合法权益,规范藏传佛教教务管理,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宗教  相似文献   

18.
《中国宗教》2023,(7):71-71
什么是宗教教职人员?根据《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宗教教职人员是指“依法取得宗教教职人员资格、可以从事宗教教务活动的人员。”根据各全国性宗教团体制定的教职人员认定办法,宗教教职人员一般具体指:汉传佛教的比丘、比丘尼,藏传佛教的僧人(含活佛),南传佛教的比库(都、法、召章)、希提(吴巴赛)、萨米、祜巴、松列、松列尚卡拉扎。  相似文献   

19.
<正>5月12日,国家宗教事务局召开贯彻《宗教事务条例》专题电视电话会,部署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两个专项工作,以此推动《宗教事务条例》的进一步贯彻实施。这是自4月10日在京召开《宗教事务条例》实施5周年座谈会后的又一重要举措。  相似文献   

20.
《法音》2012,(4):27
本刊讯3月22日,辽宁省佛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专项工作培训班在沈阳慈恩寺举办。省佛教协会会长照元长老,副会长思忍法师、道极法师、安哲法师,教职人员管理组副组长先证法师、道就法师,全省14个市和2个直属县佛教协会的教职人员认定专职人员,省佛教协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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