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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理解“一分为二”和“合二而一”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項晴同志的《“合二而一”不是辩证法》一文对艾恒武、林青山二同志的《“一分为二”与“合二而一”》一文提出了批評,认为后者文章的基本思想是值得商榷的,把“合二而一”看作不是辩证法。我讀了之后,对比了两篇文章,觉得項晴同志的文章也有值得討論的地方。不能否认客观事物的“合二而一”項晴同志认为事物总是“一分为二”的,这是正确的。但是把“一分为二”与“合二而一”对立起来,只承认一分为二,不承认合二而一,我觉得这是不全面的。誠然,唯物辩证法反对形而上学否认矛盾,把任何事物看作死板一块的观点,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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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罗三次求主除“刺”,然主则说:“我的恩典是够你用的。”这“刺”似乎依然存在,但这上头而来的“恩典”则源源不断地供应下来了! 这“刺”为何物?读经者的见解不一,但无论如何,大家都承认,这“刺’能引发诸多的“恩典’。 一说这“刺”是保罗身体之疾,俗称“寒热症”。根据是哥林多前书2章3节“战兢”一字,按原文是“发抖”之意。倘若此推论正确,那又带来什么恩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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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世纪伊始,上海作家沈善增又是出版著作又是发表文章,一再声称他发现两千多年积累起来的《老子》、《庄子》、《论语》旧注都“错得惊人”,是对原著的“断章取义”,而他自己的著作“彻底地颠覆了旧注,还原著本意”。但是读完沈先生的有关文章和著作后,我深深地感到他所谓的“颠覆”其实只是任意解释、任意曲解、任意的增字(词)翻译,甚至任意训诂,不仅仅是对原著的断章取义,说严重点,甚至完全是对原著意思的歪曲。因此,为了维护学术的尊严,尽学者的职责和良心,我认为有必要对沈先生的“学术贡献”提出质疑。一首先,沈先生的《〈论语〉旧注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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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的《藤野先生》,初稿的题目曾为“我的藤野先生”六个字;后来划去“我的藤野”四个字;最后重又补上藤“野”二字。一篇文章,三易其题,可见鲁迅为文严谨之一班。他在《答北斗杂志社问》中曾经说过:“写完后至少看两遍,竭力将可有可无的字,句,段删去,毫无可惜”。起初将“我的藤野”四字删去,显然是为了使题目更简洁一些。但最后为什么重又补上“藤野”二字呢? 这同概念的限制这种逻辑方法有关。所谓概念的限制,是指增加概念的内涵,使外延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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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主张的唯物论乃是一种“人学的唯物论”,他认为“只有人学的唯物论才是彻底的唯物论”。本文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分,叙述了近代各种唯心主义哲学和唯物主义哲学,并阐明了他(作者)的“人学的唯物论”的观点。第二部分,是以“人学的唯物论”的观点为中心,通过对于各种哲学的批判,说明了作为哲学上三个部门的“存在论”、“认识论”、“实践论”的关系。在作者看来,只有人学的唯物论才能具有三者密切的关系。最后,第三部分,是从“我与世界”、“必然与自由”讲到“自然主义”=“人本主义”,阐述了人学的唯物论的世界观。所谓“人学的唯物论”,作者认为,就是“把主观看作是身体、是身体和精神的统一体、是人的唯物论”。他把主观和意识分开,把主观看作身体。当然他也承认客观的存在并承认它是基础,因为不承认这点,那就不会是唯物论;但他却不承认客观的存在是真正实在的东西,认为如果承认它是实在的东西,同时就必须承认主观和主体是实在的东西。所以他说:“把主观和主体看作是实在的;同这个实在的主观及主体相对立并且脱离这个主观及主体而独立的客观,就是真正实在的东西。”因此,作者把“那种把主观和主体完全加以观念化而主张只有客观实在性才是实在的唯物论”叫作“客观主义的唯物论”。他并批判说,这种唯物论可以说是“实在论”,是同“客观唯心论”及唯心论一脉相通的;甚至可以走到“武断论”。这种批判,我们绝对不能同意。我们认为,同唯心论一脉相通的,正是“人学的唯物论”。我们看,“人学的唯物论”所谓的“主体”,显然是受了存在主义的影响。存在主义是从主体超越到“无”和“神”,这当然是唯心主义;但是,虽说“人学的唯物论”是从主体超越到自然、存在和历史,但也不能如作者所说是唯物论,而却是一种唯心论。因为他认为不承认主体、主观的实在性就不能承认客观、存在的实在性,这实际上就是否定了离开意识而独立存在的客观的实在性。这显然不是唯物论,而是二元论或折衷论,结局还是唯心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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