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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荀况与韩非都是战国末期的新兴地主阶级的思想家。韩非是公认的集法家思想之大成者。他吸收了前期法家商鞅任法、申不害用术和慎到重势的思想,建立了以法治为主体的法、术、势相结合的法治思想体系,成为法家理论的著名代表人物。对此,学术界的意见向来是没有分歧的。至于荀况所属学派的性质问题,至今尚无统一的看法。一种意见认为:“在  相似文献   

2.
徐莹 《哲学研究》2023,(3):68-78
马王堆汉墓出土的黄老帛书阐述了一种“先德后刑”的刑德相养理论,有的学者以韩非的“刑德二柄”加以解读,认为二者同义。法家讲赏罚,以商韩为代表。商鞅之学在这一问题上,主张“先刑而后赏”。虽然黄老的“先德后刑”与商鞅的“先刑后赏”有相通之处,但黄老刑德概念的内涵远大于刑赏,二者在天人关系、人性驱动论等方面,也具有本质区别。韩非的“刑德二柄”与商鞅的刑赏治术并无二致,“因道全法”也非黄老思想。黄老刑德与商韩的赏罚之术并非同一思想体系,而《管子》务时寄政的“先德后刑”之说则颇具黄老学的气质与特征。通过对“先德后刑”与“先刑后赏”这两种早期刑德学说的比较分析,可以理清黄老与法家之间的思想纠葛,明确黄老刑德学说的思想独立性,并由此管窥战国时期的天人关系。  相似文献   

3.
中国的“法治”思想源远流长,始于先秦法家,从春秋时期的管仲提出“以法治国”的主张,到战国时期的商鞅治国重“法”,再到韩非“法术势”相结合的法治理论的构建,先秦法家的法治思想经历了一个从萌芽到发展再到成熟的衍变过程,但法家的法治思想始终没有脱出君主专制下“以法治国”的巢臼。  相似文献   

4.
自战国时期以宗法贵族联合专政为基础的旧体制崩溃以后,先秦思想界围绕着新政体的理论构建,大致存在两大主要流派。一是以商鞅、老子、韩非等为代表的所谓黄老刑名之学①,主张通过强化以法为核心内容的强制性外在规范来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二是以孔孟、荀为代表的传统...  相似文献   

5.
韩非的文艺观点代表了新兴地主阶级的思想,提出了"礼为情貌者也,文为质饰者也"等观点。韩非的音乐思想与其文艺观是一致的,是其文艺美学思想的体现,主张文艺要表现现实,为法制路线服务,具有强烈的政治性。韩非意识到了音乐具有多种功能,但是他仅仅把音乐作为法制例证的手段,具有极端的功利性。  相似文献   

6.
韩非法律思想中的"法、势、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韩非(约公元前280年-公元前233年),韩国人,是先秦法家杰出的思想家。“韩非者,韩之诸公也,喜刑名法术之学,而其归本于黄老。非为人口吃,不能道说而善著书。与李斯俱事荀卿,斯自以为不如非。”(《史记·老子韩非列传》)。公元前234年,韩非为韩使于秦,遭李斯、姚贾陷害,被迫服毒自杀。韩非的法律思想以“法治”为核心,提出了法、势、术相统一的“法治”思想体系。 为了实行“法治”,韩非认为首先必须有“法”。如果不重视“法”,国家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害,“法所以为国也,而轻之,则功不立、名不成”(《韩非子  相似文献   

7.
战国时,二十几岁的商鞅就表现出非凡的才能。当时他还在魏国,任国相公叔痤的管家,里里外外都料理得非常妥贴,很受国相的器重。后来国相病危,自知将不久于人世,于是向魏王推荐了商鞅,并再三叮嘱说:“大王如果不用他,就应立即杀掉他,以免跑到别国被他人重用。”可是魏王听了,并不怎么在意,国相见自己的一片忠心不被理解.顿生怜才之心,事后就劝商鞅另逃出路。哪知商鞅听了也不在乎,国相忙问他为什么。只见商鞅不慌不忙地说:“大王既然不听你的话重用我,当然也就不会听你的话杀掉我。我又何必急于逃走呢!”国相见商鞅分析得如…  相似文献   

8.
《韩非子》中的《解老》篇有两个问题曾引起学术界的争论:一是《解老》开头几段文字对仁义礼智等儒家思想的评论,与韩非反儒的思想是否存在矛盾;二是在“工人数变业……”一节说“有道之君贵静,不重变法”,与韩非“法与时转则治”的变法主张是否抵牾。有不少学者把这两个问题归结为《解老》同韩非思想体系的矛盾,主张把《解老》从韩非作品中分离出来;也有学者认为《解老》实际上是“以儒解老”。由于这两个问题既关系到韩非的基本思想,又涉及到《解老》的真伪,所以有必要提出来予以讨论。  相似文献   

9.
在道教思想史的视阈中,从思想源头看:韩非与道教俱"归本于黄老";从韩非思想内容的本身看,韩非对黄老之"道"做了大量"法"性改造,构建了"道法"体系;从对后世道教的影响看,后世道教明显吸收了韩非基于"道"的法术势的思想,这在《抱朴子外篇》《通玄真经注》《鶡冠子》得到了典型体现。"道"一以贯之韩非思想。韩非是道教思想史研究不可或缺的重要人物。  相似文献   

10.
子张之儒,韩非列为儒家八派之首。然而,孔子批评“师也过”(《论语·先进》),孟子说他只得“圣人之一体”(《孟子·公孙丑上》),而荀子则斥他为“贱儒(《荀子·非十二子》)。这是为什么呢?在我看来,其主要原因就是子张之儒在继承孔子的基本思想宗旨的同时,又对孔子的某些思想作了能动地发展,从而偏离了原始儒学所遵循的精神。本文即根据这一认识,就子张之儒对原始儒学继承与偏离的问题作些粗浅论述。  相似文献   

11.
彭新武  周亚 《管子学刊》2024,(1):114-128
在秦帝国统一的前夜,韩非基于官僚体制日臻完善的社会情势,为实现官僚体制的有效运作提供了一套系统方案,蕴含着其实现清明吏治的卓绝努力。这一理论尝试比20世纪初马克斯·韦伯创立的“理性官僚制”领先两千多年。尽管韦伯的理论产生的历史背景与韩非有所不同,但其核心要旨在韩非思想中都已得到充分阐述。相比之下,韦伯的理论更多是在哲学层面提出的一些基本原则,而韩非的理论不仅有哲学原则的指导,更包含一整套科学而又可操作的吏治之道。虽然官僚制在历史实践中日趋走向僵化,但蕴含在官僚制理性基础之中的法治观念以及等级化、专业化等原则,在组织发展的任何阶段都是不可或缺的,因此,韩非的吏治之道依然值得大力借鉴。  相似文献   

12.
正战国时期,饱学之士四方奔走,周游列国,多处求职,司空见惯,如同当今的大学毕业生,满世界找工作。出身卫国后裔的商鞅自小好钻研刑名之学,自己总结了一套包括政治、经济、法律及军事方面的变法理论。他踌躇满志,希望凭自己的一身本领,找到理想的雇主,大展宏图。商鞅选择求职的第一家是魏国,但几经周折,终以失败告终。29岁的商鞅并不甘心,他把目光越过了函谷关,远眺到了秦孝公向天下发布的"求贤  相似文献   

13.
韩非从富国强兵的目标出发阐述其诚信思想,形成了系统的诚信观。他认为君主信任他人存在受制于人的道德风险,法律信用却有利于赢得民心,有利于保护君主权力免受权臣侵蚀,有利于富国强兵;基于信任他人的道德风险和法律信用的价值,韩非提出了"循名责实"的诚信管理论,意在防范诚信风险、彰显诚信价值。韩非的诚信观可以为治理当代的诚信危机提供一些启示。  相似文献   

14.
《韩非子》,古题韩非撰。韩非是战国末期一位杰出的思想家,是先秦法家政治思想的集大成者。现存古籍中,记载有韩非生平事迹的有:《史记·老庄申韩列传》、《秦始皇本纪》、《韩世家》、《六国表》、《战国策·秦策》、《论衡·祸虚篇》、《论衡·案书篇》。据《史记·老庄申韩列传》谓:“韩非者,韩(战国时诸侯国名,位于今河南中、西部和山西东南部)之诸公子也。喜刑(通形)名法术之学,而其归本于黄老。”非善蒋书,“观往者得失之变,故作《孤愤》、《五蠹》、《内外储》、《说林》、《说难》十余万言”。有人传其书到秦国,秦始皇很欣赏韩非的书,说:“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李斯与韩非都曾是荀子的学生,李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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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韩非是先秦末年别具特色的重要思想家。其思想是对先秦法家思想的概括、总结和发展,在历史上占有重要地位,起过重要作用。不仅秦王朝的建立是韩非思想的一次重大实践,而且在汉代“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后,历代统治者也坚持着儒表法里或阳儒阴法原则。但是在封建儒家思想占统治地位的二千余年间,韩非又常被视为洪水猛兽,其学说也被斥为“贼天恩,害人伦”。近代以降,尤其是“五四”新文化运动以后,随着对封建正统思想批判的开展,韩非在人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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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时代,关于道德、教育与法律、刑政的关系,儒家与法家曾经有过争论。儒家宣扬“德治”,强调道德教育的重要,对于法律的作用估计不足。三晋的法家如商鞅、韩非强调“法”与“势”的重要,把法治与文化学术对立起来,认为道德教育都是毫无价值的。两者都陷于一偏。惟有齐国的法家学者以《管子》为题的著作,既主张以法治国,又肯定道德教育的必要性,看到法律与教育的统一关系。这是先秦时代最全面的政治思想。 (按《管子》  相似文献   

17.
在整合先秦法思想的基础上,韩非尝试探寻并重建"法"的道德基础。在他看来,虽然治术层面的法令或律令是去道德化的,但"法"的道德性却根植于作为整体的人类生活的道德目标。因此,法治绝不单是一套技术化的操作方案,更蕴含了法家树立自身学说之正统性与合理性的价值诉求。  相似文献   

18.
先秦法家以"法"观"怨",从知、行、言三个维度切入论题,为中华传统"怨"论框架的奠定做出了独特贡献。从情感发生学入手,管仲、商鞅、韩非等人旗帜鲜明地标举"私怨不入公门"的理念,既通观上下内外,又不限于一时一事。由知入行,先秦法家还通过情感调控一面严明赏罚,以绘制"不怨"的治国蓝图;一面又精研人情事理,提炼出"除怨"与"用怨"之术。秉持功用主义的言行观,法家于上建议君主"怨而无言"统御臣民,于下又主张"刑罚而民不敢怨"的持续高压。将上述理念验之商鞅作法自毙和秦朝二世而亡,可知先秦法家虽构想"无怨"、处处防"怨"却又最终亡于"怨",其理论与实践的背离值得深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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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时期,中国社会处于急剧变化的转型时期,整个社会陷入了严重失范状态,以《管子》为代表的齐法家和以商鞅、韩非为代表的三晋法家,就如何重建社会秩序提出了以富国强兵为目标的社会整合思想。他们崇尚法制,一切依靠法来整合。但如何使得社会积极协调,发挥出更大的能量,在法家内部主张也有不同。齐法家主张顺民性立法,满足民的需求,发展生产,增加财富;而三晋法家认为人性是自私的,他们主张利用赏罚两手,以严刑相威,以重赏相诱。在先秦诸子各种社会整合思想中,法家最务实、最法制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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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适应封建制代替奴隶制,统一代替分裂的形势,批判继承和发展了先秦诸子学说,创立了以法为核心。法术势相结合的政治学说和主张“世异则事异”的历史发展观;否定儒家、墨家的仁义、兼爱的道德观念,提倡狭隘的功利主义。在哲学上,他继承荀子“明于天人之分”,改造老子的道,建立了以道、德、理为骨架的唯物主义哲学体系,强调遵循客观规律,发挥主观能动性,提倡唯物主义反映论。韩非的思想既有精华,又有糟粕:他既主张以法治国、法不阿贵,又主张君主不受制裁、暴力论和文化专制,既主张举贤任能,又主张君主玩弄诡计;既主张听言纳谏,依法处世,又主张君主至上,权力万能;既用社会生产,物质因素说明历史发展,又把历史进步归功于少数圣人。在哲学上,韩非的贡献则是主要的。韩非的思想是地主阶级夺权、建立中央集权的理论。因而当中央集权建立之后,它就显得不合时宜了,不过它被封建统治者在阳儒阴法的形式下继承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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