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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09 毫秒
1.
现存《管子》一书部分篇章被认为属于法家系统著作。一些学者认为《管子》是齐法家的代表,甚至认为《管子》以齐法家政治思想为主导,其特点是"法教并重",强调《管子》法家与商、申、韩等为代表的三晋法家思想有别。而另一些学者则将《管子》中的一些篇章与三晋法家同等看待。事实上,《管子》中的法家作品应分属不同的两派,一派体现出"法教并重"的特点,可用"齐法家"概念概括;而《法禁》《重令》《法法》《任法》《明法》《明法解》《正世》等7篇则并不体现"法教并重"观念,应属于三晋法家一派。  相似文献   

2.
《管子》法治思想萌生于先秦社会变革的特定历史背景之下,总结并汲取了先秦诸多法家学说的基础上,糅合了齐国历史现状与社会变革需要,形成了独具特色兼有开创性与时代性为一体的法治思想。管仲等适应齐国社会变革与社会治理的需要,确立了"法度者,万民之仪表也"的法治核心,践行了"以身先之""法不二"的法治原则,形成了《管子》的法治思想体系。《管子》法治思想作为一种文化软实力,伴随者齐国的历史崛起,影响深远,其所倡导的"德法结合"的法治精神,对当代社会主义依法治国下的社会治理具有重要的历史借鉴与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3.
在对待法治与德治的问题上 ,先秦诸子看法极为不一。从总的倾向上说 ,孔子主张以德治国 ,以仁主治天下 ;孟子主张施仁政于民 ,行仁政而王。他们重视道德教化而忽视法治的作用。与儒家根本对立的秦晋法家则极力反对以德治国的主张 ,商鞅提出 :“任其力不任其德” ,“不贵义而贵法” (《商君书·错法》) ,韩非也反对以德治国而主张“不务德而务法” (《韩非子·显学》) ,从而否定道德教化的作用。而齐文化有别于孔孟之儒与秦晋法家 ,主张法治与德治统一 ,法制与德教并举 ;二者兼施并用、相辅相成。这是独具特色而且最为全面的治国理论。今天用…  相似文献   

4.
法家是先秦诸子百家中重要的一派。其宗旨是倡导“法治”,“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司马谈:《论六家要旨》);但在对此“法”的理解上,从古至今,大都释之为“刑赏”。于是法家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不是“残害至亲,伤恩薄厚”(同上)的酷吏,  相似文献   

5.
法家形成于春秋战国时代,根据"法治"的不同特点,法家又可以分成春秋时的"齐法家"和战国时的"三晋法家"。孔子对齐法家的认同体现着儒法的互补,孟子对三晋法家的批评体现着"法治"思想中价值理性和工具理性的差异。汉儒对三晋法家与暴秦的总结为"独尊儒术"奠定了思想基础,而"汉承秦制"既体现了儒法互补的精神又解释了两千多年中华帝国得以维系的法理原因。  相似文献   

6.
论辩者之囿     
正名家何以为名家,并非只是出于对"名"的关注。可能除了道家声称"名可名,非常名"(《老子》第一章)之外,百家之学对于"名"都会有不同程度的关注。荀子有专门论"正名",法家常称刑名之学,墨家更有专门的《墨经》论名学,可见名学不是名家的独门功夫。名家的根本特征大概如司马谈所论,是"专决于名而失人情"(《史记·太史公自序》)。专注于"名"是其一面,失于人情则是另一面,此于名家可谓一体之两面,只有两面都说齐全了,才是名家的真面目。对于名家的名学思想,现代学人所论可谓  相似文献   

7.
《管子》《经言》组包括《牧民》、《形势》、《权修》、《立政》、《乘马》、《七法》、《版法》、《幼官》和《幼官图》,共9篇。就其政治理论、政治体系、方针政策而言,《经言》集中体现了齐法家管理国家的系统学说,该学说的核心可以称之为“牧民”学说。它表现出三个鲜明的特色:1、它体现了对儒家思想的密切传承。2、它体现了法家政治的法治精神;3、它体现了道家对齐法家思想的哲理基础作用。本文就这三个特点作浅陋的阐述,以求大家方正。  一、孟子民本思想的继承与变异列宁在《论国家》中指出:“国家一直是从社会中分化出…  相似文献   

8.
《管子》德治思想论析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管子》书是齐法家的代表作品,与三晋法家鼓吹严刑酷法不同的是,它除了主张法治之外,对道德教化也给予了足够的重视,在某种程度上表现出对儒家德治思想的认同。对《管子》中的德治思想的内容及相应的德治措施进行归纳总结,将有利于对《管子》作出全面的评价。  相似文献   

9.
公与私     
正我们知道,韩非子有个著名的法学观点:"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换一个说法,就是"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体现出法家公正的立场。相对而言,儒家所谓"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就显得有些包庇纵容统治集团的意味。近日读《管子》,发现管子的法治思想,与韩非子多有暗合之处。他在《君臣》中言:"为人君者,倍道弃法,而好行私,谓之乱。"这句话,套用今天的说法,是把君权也关进了法律的  相似文献   

10.
正富强古语云:"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论语·述而》)"正主之所以为功者,富强也。故国富兵强,则诸侯服其政,邻敌畏其威。"(《管子·形势解》)《箴言》曰:"丰富尊荣在我,恒久的财并公义也在我。"(箴8:18)牧者论:富裕华夏彰恩光,强国福民享美梦,祖国今朝新面貌,人人诚心愿承当。民主古语云:"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尚书·五子之歌》)"民主制度,天下之公理。"(清梁启超)  相似文献   

11.
侯磊 《管子学刊》2007,(4):17-21
《管子》所代表的"齐法家",较之以商鞅、韩非为代表的"晋法家",其最大的特色就是其中儒法结合的倾向。学界将这个特点称之为"礼法并用"。在本文中,从人性论基础、治理方式和"道统"观三个角度入手,认为《管子》中言"礼",很大程度上是从综合手段的意思上来说的,以教为本的意思不强。在这一点上,与先秦儒家的"礼"是有着根本性差别的,因此两者之间并不能简单的对等起来。较为准确的认识,应该是"礼治"与"法治"并存于以法为本的政治体系当中。  相似文献   

12.
韩非法律思想中的"法、势、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韩非(约公元前280年-公元前233年),韩国人,是先秦法家杰出的思想家。“韩非者,韩之诸公也,喜刑名法术之学,而其归本于黄老。非为人口吃,不能道说而善著书。与李斯俱事荀卿,斯自以为不如非。”(《史记·老子韩非列传》)。公元前234年,韩非为韩使于秦,遭李斯、姚贾陷害,被迫服毒自杀。韩非的法律思想以“法治”为核心,提出了法、势、术相统一的“法治”思想体系。 为了实行“法治”,韩非认为首先必须有“法”。如果不重视“法”,国家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害,“法所以为国也,而轻之,则功不立、名不成”(《韩非子  相似文献   

13.
李斯《督责书》与先秦法家思想有重要差异,长期以来却未受到应有重视。李斯《督责书》的"督责论"阉割了法家形名论,"深督轻罪"观念与法家的"刑罚观"有别,"拒谏"主张是对法家相关观点的歪曲,"纵欲"主张与法家要求君主"节欲"相反。李斯《督责书》忽略、甚至歪曲了法家思想的合理成份,表面上是张申、韩之说,实则尽歪曲之能事,对后世人们正确理解先秦法家思想产生了无法挽回的误导作用。  相似文献   

14.
正管子有“法家先驱”“圣人之师”“华夏第一相”之称,《管子》一书中有许多能给人教益的箴言。“威不两措,政不二门,以法治国,则举措而已。”出自《管子·明法第四十六》。公元前6世纪左右管子最早提出“以法治国”的概念,比被马克思称为“古代最伟大的思想家”的亚里士多德提出法治观念还要早三百多年。此后,“法为治具”成为历代的一贯认识。“夫霸王之所始也,以人为本。本理则国固,本乱则国危。”出自《管子·霸言第二十三》。管仲作为历史上首个提出“以人  相似文献   

15.
认为《管子》一书与管仲之人无关和认为《管子》一书是管仲所著,同样不可取,《管子》一书应该是包括管仲及其后学在内的管子学派长期积累的思想和著述成果。《管子》是一部百科全书式的著作,囊括了战国诸子各家特色的思想内容,但其中大量和主流的似乎更应该属于法家学派,如重君权、重法治、重制度、重农耕、重富国强兵等,但作为东方法家代表的《管子》与西方法家《商君书》《韩非子》等又有明显差异,如果非要定其学派归属,可将之归于杂家。《管子》应作为一门独立学问来研究,即"管子学"。《管子》有关国家体制及具体行政制度的思想和设计对秦汉行政制度有直接影响,如皇帝制、官僚制、郡县制等。《管子》思想对汉代有重大影响,而富国安民的民本思想对后世更是影响长远。  相似文献   

16.
<正>一、法·法律·法律信仰法与法律在西方语言中,law含有法、法律之意。有规则、规律等多重含义,其核心是正义(公平、公正)。亚里士多德认为,正义是指人们在社会关系中所产生的一种美德,城邦在正义的基础上衍生出法律,以判断人间的是非曲直。西周金文中的"法"写作"灋"。灋即刑,与刑通用。灋由三部分组成:氵、廌、去。"平之如水,故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参见汉代许慎《说文解字》。"廌"(zhì)为解廌,也称獬豸、独角  相似文献   

17.
<正>一、中国古代著名的盐业生产基地齐地是一个变化的、不断扩展的概念。西周至春秋早期,齐国的地域范围尚不大。齐襄公五年(前693年)"齐师迁纪郱、鄑、郚"(《春秋·庄公元年》)和齐襄公八年(前690年)逼迫"纪侯大去其国"(《春秋·庄公四年》)后,纪国的北部沿海地区成为齐国领土。据《国语·齐语》,齐桓公时齐"地南至于陶(岱)阴,西至于济,北至于河,东至于纪酅"。齐灵公十五年(前567年)齐灭莱后,整个  相似文献   

18.
《管子》法治思想析论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重在安天下而不是 “变法”的 《管子》法治思想与秦法家多有不同。《管子》主张法治, 但不离礼、俗、德教, 构划一个充满人本关怀与实用理性的法治系统, 并开始了法家与道家、儒家的综合。因而 《管子》的法治思想具有更普遍的适用性, 秦亡后, 逐渐占据了中国法文化的主导地位。  相似文献   

19.
<正>20世纪末,欧洲法学界提出"软法(Sofl Law)"的概念,认为是可以补充"硬法"(国家法)之不足而存在于民间的某些规范。近年,罗豪才先生将"软法"概念引入当代中国的公共治理领域,倡言"在建设法治国家特别是法治社会的进程中,法治的实现既要依靠国家来推动,更要夯实社会共同体自律互律的基础,依靠多样化的法律规范来保证社会既有序发展、又充满活力"1,读之令人耳目一新。迄今为止,有关的讨论主要集中在法学界,尚未引起史学界的关注。本文试图将"软法"放到中国传统"礼治"的背  相似文献   

20.
作为法家中的"别派",齐国法家的特色主要表现在《管子》德刑并用、教化与刑罚并举的理论上,并认为教化与刑罚存在着一种互动、互相辅助的关系。而其提出的"法出于礼"的说法,也体现了一种法家式的礼法合一观念,反映了其对道德与法律之统一性的认识。另外,《管子》的司法思想中还包括了"严刑罚"说、刑罚"必信"说以及"刑罚不颇"说等等,弘扬了严刑重罚、刑罚必信、司法公正等司法理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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