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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犹太教中有3部典籍,第一是《塔纳赫》(Tanakh,希伯来语音译,即:《圣经·旧约》),所有犹太人都要绝对忠诚地信奉它。其前五卷书称为《妥拉》(又称《律法书》、《摩西五经》,是《塔纳赫》中最重要的著作);第二是《塔木德》;第三部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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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德拉什”(Midrash,希伯来语音译),意为“解释”、“阐述”。《米德拉什》是犹太教中解释、讲解《塔纳赫》(《圣经·旧约》)的布道书卷。2世纪时已有雏形,6-10世纪全部成书。全书按《塔纳赫》各卷的顺序编定,对之进行通俗的解释与阐述,分别称为该卷的“米德拉什”, 但每篇可有单独名称,如:“《出埃及记》的米德拉什”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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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圣经批评始于启蒙运动与唯理主义时期对《摩西五经》的质疑。之后,各种底本假说迭兴。威尔豪森的《以色列史导论》出版则标志着现代圣经批评学的确立。通过对圣经中崇拜地点、祭献、节期和祭司利未人做翔实的历史考察,威尔豪森令人信服地论证了《摩西五经》最后成书于流放后这一事实。威尔豪森之后,对威尔豪森的批评和质疑构成了现代圣经批评重要内容,但关于《摩西五经》何以成典,何以为经?仍然是一个悬而未决、争论不休的热点。从历史记忆、断裂与重构的角度重新对之考察,一些旷日持久的争论或将得到合理的解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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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太律法的来源异常复杂,吸收融合了古代近东地区各民族的传统习俗和法律,以《托拉》为律法核心,加之历代犹太教学者不断地解释、扩展和补充,最终形成了以《塔纳赫》、《塔木德》等诸多宗教经典为载体的律法体系。古老的犹太律法的表述是简单而模糊的,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原有的律法已经不能适应新的社会情况。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犹太教学者采用了"实用性的阐释方法",在不违背律法字面意义的前提下,使背离律法的行为合法化,同时这种实用性阐释方法维护了犹太律法的神圣和权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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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西阿书》是小先知书的第一卷,也是最难以理解的希伯来圣经经卷之一。《何西阿书》的解读在近现代有各种研究进路。本文对历史上尤其近代以来《何西阿书》的研究做了一个梳理,着重介绍了Wolff的形式考证研究进路和以Yee为代表的隐喻进路、二者的研究成果及其优缺点,并寄望中国教会的研究新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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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美国又出版了一本引起轰动效应的书《上帝的传记》。我没有机会阅读这本书,只是听了别人的介绍,作者是新闻工作者,以文学的形式根据《新旧约全书》的事例写了这本书。我想作者最大的难处是如何使旧约的上帝与新约的上帝同一,使摩西的上帝过渡到耶稣的上帝,使犹太教的上帝与基督教的上帝一致起来。既然是一位上帝,上帝与上帝之间不能相距太大。这个使解经家望而生畏的难题,企望这样一本书就解决,当然不可能。对于这类美国式的噱头、一种微妙的玩笑,其实不必太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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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新道统说之形成及与易学之关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大学章句序》和《中庸章句序》是朱熹四书学的代表作。这两部作品的内容之一,是 将伏羲、神农和黄帝引入道统,置于尧舜之上,并将道统心传之源上溯至太极。在儒家经典 中,羲、农、黄三位圣王见于《周易·系辞传》,而太极范畴亦出于《系辞传》,故朱子的 新道统说乃是根植于易学的。朱熹在其四书学代表作品中推举伏羲,又将太极观念作为道统 之源,说明其四书之学乃是以易学为依据的。朱子学中《易》与四书的这种关系,说明朱 熹没有将五经的权威地位移除,也没有将四书置于五经之上。朱熹一生常常论及五经与四书 之关系,仔细考察相关文章和语录,可知他在为学次第上是把四书置于五经之前,而在价值 判断上则把五经置于四书之上,从未试图贬低五经的权威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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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唐代经学家颜师古是否参与了《五经正义》的编撰这一问题,学者的看法颇有不同。通过考辨史料,可知颜师古于贞观十二年开始参加了《五经正义》的编撰工作,但在贞观十五年退出。退出原因为:在《五经正义》编撰期间,唐太宗筹划封禅之事,所用礼仪多采纳颜师古《封禅仪注书》的意见,但贞观十五年前往泰山封禅途中遭遇彗星,颜师古从而在政治上失宠;颜师古性格简傲,与编撰集团关系紧张,编撰队伍借机将颜师古排挤出去;颜师古与孔颖达等主撰者的学术观点不同,编撰集团将颜师古对《五经正义》所作的疏解删削至尽,因而后来《五经正义》的撰者中不提颜师古的名字。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