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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法官的职业化从根本上来说取决于相关制度的设计和保障。本文通过对法律教育、司法官选任制度、法官职业化的经费保障及法官的考核监督制度等相关方面的分析,对国民政府时期法官职业化的制度环境进行一个实证的探讨,以期对这一时期法官职业化所面临的若干问题做一个简要分析。  相似文献   

2.
利益衡量是一种法律适用方法,是指在疑难案件中,法官根据查证后的案件事实,从外行人的视野以社会通识为标准,对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关系进行权衡,进而做出应当保护哪一方利益的价值判断的法律思维活动.利益衡量是弥补法律与社会之间的缝隙、填补法律漏洞,达致司法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统一的重要方法,是现代法官应当具备的基本司法技能.确立利益衡量的标准应当坚持司法的实质正义与形式正义相统一的原则、法律标准与社会标准相统一的原则、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相协调的原则,主要有利益位阶标准、社会通识标准、宪法法律原则性标准.其主要方法有类型化思维方法、法律渊源选择方法、法律逻辑论证方法和成本效益分析方法.法官在进行利益权衡时需要注意把握三个重要问题,即利益衡量的界限问题、利益衡量标准的滥用问题、利益衡量结论的合法性问题等.  相似文献   

3.
岳彩领  杜月秋 《学海》2014,(2):147-152
司法是什么?司法以什么立场或路径来实现正义、获得合法性?这既是司法哲学的终极命题,也是指导法官司法实践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在当下中国,法官的司法哲学以两种路径展开,一是以技术理性为支撑、以形式逻辑为保证的依法审判。严格的依法审判虽体现了现代法治的要求,但刚性特质有余而柔性操作不足,难以回应当下中国从传统到现代的转型社会的现实需求,从而遭遇了社会的认同危机;二是以案结事了为目标导向的实用主义路径。它在化解大量纠纷的同时,却不断消解司法的基本特质,从而导致法院权威的丧失和主体性地位的衰落。作者认为,司法保持被动性、中立性、程序性、独立性这些特质始终应当是司法功能发挥的前提,案结事了的司法目标应当以维护法律为基本底线,法官司法应当在依法审判与案结事了之间寻求理性的平衡。  相似文献   

4.
中国法治的三对矛盾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张国钧 《学海》2005,(3):21-25
中国法治面对诸多亟待解决的矛盾。比如 ,从目标和现实的关系看 ,法治是中国社会发展的目标之一 ,但足以支持法治的历史资源缺乏、现实基础薄弱 ;从社会结构看 ,法治滥觞并发达于移民社会 ,但中国的基本国情之一是本土社会 ;从法治的推进看 ,司法独立的必然趋势要求高素质的法官共同体 ,但这方面还远不适应 ,等等 ,这些方面都是有矛盾的。本文仅就这三对矛盾略作分析 ,就教于方家。必然选择和现实基础 :理想和现实的矛盾2 0多年来 ,中国社会分化在主体、结构、功能、文化等维度上 ,社会流动在空间、社会地位等维度上 ,都不断地加速、加剧和…  相似文献   

5.
《学海》2019,(5)
习惯的司法运行是指在司法过程中,当事人或司法者对习惯的查明、司法者对习惯的认定与适用。其中,习惯的查明要解决查明的客体、主体、程序、技术和后果五个问题。习惯的认定依习惯性质之不同而应适用不同的程序:对于未为官方确认之习惯,通常须经历当事人一方举证、对方质证和法庭审查等程序;对于对方当事人自认的,或众所周知的,或已为官方确认的习惯,提供方无须举证,法官在审查其与本案关系密切后可直接予以认定。习惯可以在当事人约定、法律规定、法律变通、法律默许、法律解释、法律修辞、法律漏洞填补、法官裁量等八种情形下得到适用。习惯适用的目的在于证明法官对证据、事实、协议之性质及内容认定的正确性和客观性,增强司法裁判结论的合理性和正当性,以及裁判文书的权威性和可接受性。当然,习惯的适用还会受到来自法律、习惯性质、法官偏好等因素的限制。  相似文献   

6.
司法论证充分性辨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赵利  袁明 《现代哲学》2007,(2):118-122
司法论证充分性问题是一个和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都密切相关的问题,各种关于法律论证的争议是和规则治理与纠纷解决两种司法职能的互相冲撞息息相关的。什么样的法律论证才是最合适的,在法律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如何运用有限的资源达到司法实践的目的,是各国法制建设的一个永恒话题。文章试图以我国的司法情景为例,从理性思考与现实实践两个层面,展示法官在裁决中所运用的具有地方性知识性质的辅助资源具有实践合理性,说明司法论证应该也必须追求其充分性。  相似文献   

7.
职业化院长与专业化院长比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专家型院长和职业化院长,谁入主中国的医院管理,一直是倍受关注的焦点议题,尽管职业化院长具有诸多优点,却难以占据医院管理的主要市场。分析二类院长的特点及专业化普遍存在的原因,并阐述国内外现状和趋势,探讨职业化推进的诸多障碍及原因,最后提出推行职业化的建议。  相似文献   

8.
1946年5月,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以东条英机为首的28名日本甲级战犯,为了排定法庭座次,11个参与国的法官们展开了一场激烈的争论.中国法官理应排在庭长左手的第二把交椅,可是由于中国国力不强而被各强权国否定.在这种情况下,唯一出庭的中国法官梅汝璈面对列强展开了一场机智的舌战.梅法官认为,中国法官应坐在庭长左手第二把交椅.为此,他首先阐明排定法庭座次所应坚持的唯一正确的原则立场,那就是按日本投降时各受降国的签字顺序.  相似文献   

9.
在我国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现阶段,道德与法律具有相互协调的可能性:一方面,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是道德与法律相协调的现实基础;另一方面,自身功能具有互补性是社会主义道德和法律相协调的内在依据.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体系建设要坚持从宏观、中现、微观三个层面全面贯彻与法律规范体系相协调的指导思想,从立法、执法、司法、法律评价和完善四个环节确保道德规范体系与法律规范体系相协调.  相似文献   

10.
专业化是职业发展的重要趋势,心理咨询师也概莫能外.为了促进中国大陆心理咨询师职业的专业化发展,有必要从专业化的角度,反思中国大陆心理咨询师职业化发展八年来在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模式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就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提出对策.  相似文献   

11.
形式合理性视域中的良法之应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社会主义法治应该是良法之治.实质合理性和形式合理性是良法的基本表征.形式合理性视域内的良法应符合以下要件:植根于中国的具体国情;契合社会的价值期待;对公民的合理情感予以法律的确认;在体系上具有明确性与完整和谐性.只有当法律符合这一系列要件时,才能从形式上确保自身成为良法,并实现由法定之法向现实之法的有效转换.  相似文献   

12.
准确地认定案件事实,是法哲学研究中的一个难题。将法官或陪审员的"自由心证"视为"遵循规则"的过程则可以发现,在案件事实认定过程中发生作用的规则包括逻辑规则、生活实践规则和法律规则,三者各有其不可替代的作用。以人民陪审员参与事实审的方式消解案件事实认定问题,关键在于解释陪审员和法官何以一致地"遵循规则"。区分规则与规则的表达,可以借助语言表达式的规范性意义肯定陪审员和法官一致"遵循规则"的可能性。从个体陪审员"遵循规则"的内在过程来看,可以从规则的适用条件入手,解释陪审员何以可能和法官一致地裁定案件事实。从"遵循规则"的角度消解事实认定问题,不仅需要法官发挥引领作用,也需要法官解释其评价"最佳解释"的标准,其努力需要认知理论的支持,也需要一种文化哲学的思考与指导。  相似文献   

13.
考察法律决策中案件自我相关对后见偏差的影响以及减少后见效应的策略.实验采用3(有无策略:后见组、分散注意组、指导组)×3(间接相关:无相关、积极相关、消极相关)两因素被试间实验设计,采用自编两个案例及问卷测查法律决策中的后见效应.实验结果发现,与积极相关和无相关的决策结果相比,在消极相关情境下更多的模拟法官认为法律案件中被告的行为存在过错,且所评定的过错严重程度更高.在法律决策中,案件的间接自我相关性会使后见效应对于被告过错的认定产生不同的影响.同时,两种策略都能够有效减少法律决策中的后见偏差.  相似文献   

14.
伴随着中国社会工作职业化过程的启动,职业道德建设成为摆在中国社会工作界面前的一项紧迫任务.中国社会工作职业道德建设应当以对社会工作职业自身的特点及中国社会工作职业的特殊性的考察为基础,并围绕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工作专业价值观建构和职业伦理守则制订两方面的问题展开.  相似文献   

15.
严格适用法律是法官的天职,但各国司法实践中法官普遍存在着自由裁量问题。医疗诉讼案件的高度专业化的特性、医事法律的不周延性和滞后性,不仅提高了审判难度,也增大法官自由裁量空间。实现医疗诉讼中法官自由裁量权的平衡,需建立专业医疗诉讼法官队伍,克服医疗纠纷案件惯有的审判情结,限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边界,平衡司法能动与司法克制的关系,在质证、认证中适度的司法能动。以减少医疗诉讼负面效应,化解医患纠纷,实现公正的医疗司法。  相似文献   

16.
司法理性论略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蒋秋明 《学海》2002,(5):27-32
司法理性不仅体现了法官职业的智识性要求 ,也是法律理性化的一种方式。本文从司法的过程分析出发 ,阐释了司法理性概念的内涵及其存在和成长的制度条件 ,论述了司法理性作为实践理性所具有的特征和内在要求 ,并对司法理性在社会治理过程和法治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7.
陆益龙 《学海》2002,(5):116-120
中国乡村社会在文化和结构上的独特性 ,影响着人们对法制系统在态度和行为方面的支持度。法制系统的运行及功能的发挥 ,依靠乡村社会成员的支持作为其资源。由于农民受知识、文化传统和现实条件的制约 ,对法制系统保持着敬畏心理 ,法制系统对支持程度也不是很高。因此 ,乡村社会的法制化过程并非法律形式化 ,而是法律与生活现实的相互作用和相互适应的过程  相似文献   

18.
蒋秋明 《学海》2004,(6):147-150
现代司法是通过不断提高自身的合理性来体现公正,从而确立其权威的,司法理性是司法权威的真正来源。当代法治实践表明,通过权威的司法,实现法律与社会的有效连接,并以司法所内蕴的理性力量,来型塑国民对法律的普遍尊重,是建设法治国家的一个极为重要的环节。司法理性:在事实和规范之间司法理性最基本的涵义,是指司法者(法官)在司法过程中运用程序技术进行法律推理和判断、寻求结论的妥当性所体现出的一种实践性的智慧和能力。这种智慧和能力是法官在司法实践中形成和积累起来的,与法官职业这一特定职业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并在事实上构成法…  相似文献   

19.
本文意欲将复仇及其与法律之间的关系作为探寻中国古代法之精神的进路,因为对于中国古代的立法者和执法者而言,复仇是一个触及中国古代法律理念之核心的根本问题.本文试图勾画复仇在中国传统社会中逐渐被法律概念化的路径.在勾画古典时期社会情境中有关复仇的法律疑问之后,本文分析了唐宋时期有关复仇的四种法律观念,进而指出,上述关于复仇的法律观点即为明清时期有关复仇的法律文本及解释的主要基础和理论渊源之一.最后,得出结论:在传统中国,古代法之于复仇,大致经历了一个混乱--选择--确定的历史过程,其间,于古代法的制定者、执行者和解释者的言行中,特别是在帝国晚期,体现出对帝国法律权威的尊重与维护.这一结论,或许与一些西方和中国学者对于中国古代法律传统的解读有所不同.  相似文献   

20.
刘敏 《学海》2005,(1):132-136
为尊重当事人的程序主体地位和当事人的程序选择权,台湾地区制定了<民事诉讼合意选定法官审判暂行条例>,从而修正了传统的法定法官原则,确立了民事诉讼当事人合意选定法官审判的制度.这一制度对于提升民众对司法的信赖度、疏减讼源、减少讼累、促进司法的民主化都有重要意义.台湾地区的当事人合意选定法官制度的背后,隐含着对当事人程序主体地位及程序选择权的尊重.这一现代司法理念是值得我国大陆在民事司法改革中借鉴和吸收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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